遼寧省飼料工業協會

第十條 第二十條 第三十條

機構簡介

遼寧省飼料工業協會是經省有關部門批准成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全省飼料工業行業社會團體,是聯繫政府和飼料工業行業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的非盈利性社會中介組織和自律性行業管理組織。業務工作,接受中國飼料工業協會的指導。 遼寧省飼料工業協會協助政府搞好行業管理。溝通同行業內部之間、相關行業之間、行業與政府之間的關係。協調行業內部企業間相互的利益,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全心全意為會員服務。為推動全省飼料工業科技進步,促進飼料工業的發展,提高飼料工業和飼養業現代化水平,繁榮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做貢獻。
協會接受業務主管部門省畜牧局和省民政廳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協會章程

遼寧省飼料工業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名稱
名稱為遼寧省飼料工業協會(以下簡稱“本協會”),英文名稱全稱為Liaoning Provincial Feed Industry Association
第二條 性質
本協會是經省有關部門批准成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全省飼料工業行業社會團體,是聯繫政府和飼料工業行業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的非盈利性社會中介組織和自律性行業管理組織。業務工作,接受中國飼料工業協會的指導。
第三條 宗旨
本協會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執行國家各項方針、政策,遵守憲法、法律、法規,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堅持以企業為本,認真遵循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則,協助政府搞好行業管理。溝通同行業內部之間、相關行業之間、行業與政府之間的關係。協調行業內部企業間相互的利益,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全心全意為會員服務。為推動全省飼料工業科技進步,促進飼料工業的發展,提高飼料工業和飼養業現代化水平,繁榮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做貢獻。
第四條 本協會接受業務主管部門省畜牧局和省民政廳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遵守並執行國務院發布的《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農業部社會團體管理暫行辦法》和《遼寧省畜牧局社團管理暫行辦法》。
第五條 本協會會址在瀋陽市。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協會業務範圍:
(一)調查研究省內外飼料工業及相關行業的發展動態和趨勢,為政府制定全省飼料工業發展的方針、政策、法規、行業規劃和措施提出建議;
(二)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會員要求、意見和建議,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協調會員與會員之間的關係;
(三)開展技術諮詢,承辦我省飼料工業行業基本建設、技術改造項目的評估和論證,為全省飼料工業行業的企業改革與發展提出建議;
(四)制訂並實施我省飼料工業行業行規行約,建立行業自律機制,營造行業公平競爭的良好環境,維護行業整體利益;
(五)接受政府委託,組織制訂和貫徹飼料工業標準;組織開展飼料生產許可證和相關產品批准文號的審核工作;組織開展飼料工業行業評比工作;推廣飼料工業行業高新科技成果;貫徹實施飼料工業行業職業資格證書制度,開展職業技能培訓與鑑定工作;
(六)開展行業宣傳報導,宣傳貫徹有關飼料工業的法令、法規和規範,編輯出版飼料工業有關書籍、報刊、資料;
(七)組織經濟貿易合作與技術交流,提供行業信息和諮詢服務,組織展覽會、專題研討會、學術講座等活動;
(八)開展行業培訓和質量認證諮詢等工作;
(九)發展與國外同行業社會團體、企業和個人的友好聯繫,組織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十)發展行業公益事業;
(十一)承辦政府委託、交辦的其它事項。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協會堅持企業家辦會的原則,協會會員的主體是企業和企業家。
第八條 本協會會員有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
(一)團體會員:凡在我省境內從事飼料工業生產、經營、科研、教育、宣傳等業務的具有中國法人資格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承認和遵守本協會章程,按照規定程式提出申請,經批准後,均可成為團體會員。
(二)個人會員:凡在我省境內從事飼料工業管理、科研、教育、生產、經營、宣傳等工作的具有中國國籍的個人,承認和遵守本協會章程,按照規定程式提出申請,經批准後,均可成為個人會員。
第九條 本協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副秘書長、常務理事、理事直接在協會登記備案,成為本協會的個人會員;各市級飼料工業協會直接在本協會登記備案,成為本協會的團體會員。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優先享受本會提供的各種服務和取得本會提供的有關資料;
(三)優先參加本會組織的活動;
(四)對本協會工作有批評、建議和監督權;
(五)有權要求本協會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六)有權要求本協會向政府反映其合理意見和建議;
(七)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協會決議,執行行規行約,維護本行業共同利益和本協會的合法權益;
(二)支持和參加本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完成協會交辦的工作;
(三)宣傳普及飼料工業的科學知識,推廣先進技術;
(四)向本協會提供本單位生產、經營、管理等基本情況;
(五)守法經營;
(六)按規定交納會費。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協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一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侵害行業利益、損害本會合法權益的行為,或者其它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本會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十四條 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代表由會員民主協商、選舉產生。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制訂和修改協會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討論並決定本協會工作方針、任務;
(五)決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七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4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機關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八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權力執行機構,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理事會領導本協會開展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九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罷免本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吸收和除名;
(六)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七)決定聘請省內外同行業及相關行業的知名人士為本會的名譽會長、顧問;
(八)決定理事、常務理事的變更和增補;
(九)評選、表彰會員中的先進集體和優秀個人;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兩年召開1次會議。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條 理事會理事每屆任期4年,可以連選連任。
第二十二條 本協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對理事會負責。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九條理事會職權的1、3、5、6、7、8、9等項職權。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1年召開1次會議,經四分之一以上常務理事建議可以召開臨時會議。常務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常務理事會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四條 常務理事會閉會期間,由其辦事機構——協會秘書處負責處理日常工作。
第二十五條 本協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飼料工業行業享有較高威望;
(三)會長、副會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需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省畜牧局審查並報民政廳批准後方可任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60周歲。
第二十六條 秘書長是本協會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七條 本協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二十八條 本協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協會秘書處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部門開展工作;
(三)決定各部門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與解聘;
(四)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五) 提名副秘書長及辦事機構的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第二十九條 理事是理事單位參加理事會工作的代表或個人會員中推選出來參加理事會工作的成員;理事單位是指參加理事會的團體會員。
(一)理事單位在任期間,有權向理事會申請更換理事代表;
(二)若理事因故離開理事單位,則自動失去理事資格,理事單位可重新向理事會推薦代表人作為理事,經批准參加理事會工作;
(三)個人會員的理事離開飼料行業,其理事資格也自動失去。
第三十條 本協會根據工作需要,經常務理事會批准,可以設立專業委員會。
第三十一條 本協會對各市級協會是業務指導關係,本協會與各市級協會的聯繫及協調實行聯席會議制度。
第五章 經費
第三十二條 本協會經費來源:
(一)政府資助;
(二)會費;
(三)捐贈;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合法收入;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三條 本協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四條 會費的管理嚴格執行“取之於企業用之於企業”的原則,嚴格按《會計法》要求進行管理。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經2002年5月14日第三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本協會常務理事會。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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