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愛祠

遺愛祠

遺愛祠,位於浙江省遂昌縣城內。清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為紀念湯顯祖,當時的遂昌縣令繆之弼主持在縣城建成“遺愛祠”,奉祀湯顯祖。現在“遺愛祠”門牆猶存,已成為遂昌省級愛國主義教育基地。

簡介

臨川一老仰清標,花下芳祠拜寂寥。

賈傅立朝惟痛哭,莊生作吏亦逍遙。

孤臣志業拋荒棘,仙令文章泣鬼魈。

留得山城遺愛在,迎春歲歲入歌謠。

這是清·道光二十年(1840)遂昌籍進士吳世涵所寫的一首七律,題為《遺愛祠謁玉茗湯公》。它以比興的手法,概括了湯顯祖的生平和成就,說明了湯顯祖對後世深遠的影響,表達了遂昌百姓對湯顯祖的讚譽和追思。

遂昌遺愛祠,坐落在縣城東街啟明樓以北(今妙高鎮國小路),占地面積不大,建築檔次亦不高。然據查證:它卻是全國最早的湯顯祖紀念館,也是二十世紀中葉以前全國唯一的湯顯祖紀念館。

明·萬曆三十六年(1608),也就是湯顯祖棄官返鄉的第十年,遂昌士民派畫師徐侶雲專程赴臨川為湯顯祖寫生,所繪肖像先掛在遂昌相圃書院內,後被移至縣城義學中。

明·萬曆四十四年六月十六日(1616.7.29),湯顯祖仙逝於家鄉臨川。為表彰湯氏的政績,遂昌縣衙又另立湯顯祖位牌入祀於遂昌名宦祠。遂昌士民感到:湯公肖像供在義學中,而湯公位牌卻供於名宦祠,如此分居兩地,很不合理,也很不方便,久思合二為一,以利供瞻。但因明末清初社會動盪戰爭頻仍,這一願望未能得到及時實現。

清·康熙四十九年(1710),江西撫州崇仁人繆之弼蒞任遂昌知縣。繆氏敬慕湯顯祖的人品學問,遂依眾議集資,於康熙五十一年(1712)冬主持建造了遂昌遺愛祠。

遺愛祠占地約100平方米,是一座16根木柱落地、在四角天王柱之上橫架扛梁、扛梁之上架設棟柱、棟柱之上再架設正梁的青瓦泥牆平房,祠高約六米。包括正廳一間、邊屋二間、天井一方、大門一座。“遺愛祠”三字,紅底黑書篆刻於大門頂端。正廳依牆處,設有一人多高的神龕和精巧的祭桌。繆知縣從義學中請出湯公肖像懸於神龕正中,從名宦祠遷出湯公位牌置於湯公肖像之前,實現了遂昌士民“合二為一”的願望。《處州府志》稱呼這一建築為“湯公遺愛祠”。

繆之弼在《湯公遺愛祠記事》中說:“予與先生同鄉同道官同方,而未獲親承於一堂,予之憾事也;然猶幸去先生之世僅百有餘歲,且讀玉茗堂所著,又曷嘗不遙而憶之,而奉以師資也哉。”

不久,繆之弼考慮到湯公的在天之靈需要一位朋友,於是又將湯之後任、政績突出事母至孝的遂昌知縣段宏壁的位牌也從名宦祠遷入遺愛祠,附祀於湯公位牌的右側。因此《浙江通志》又將湯公遺愛祠稱之為“湯段二公祠”。其時每逢朔望之日,繆知縣“必躬詣以肅瞻拜”,他為後繼知縣作出了崇敬湯公的榜樣。

據舊版《遂昌縣誌》載:遂昌遺愛祠擁有公置田三十九畝零,收租以資春秋兩祭和修繕祠宇。看管遺愛祠的住戶被稱為遺愛戶。自建祠至民國前,每逢春分秋分祭祀禮儀、胙肉和肴饌都有明確的規定,歷任縣官於是日都親率僚屬和縣學生員連同社會名流到遺愛祠頂禮瞻拜。民間人士也常到遺愛祠設供上香深表敬仰,久而久之,這種活動成了遂昌百姓的一大習俗。

迨到清·乾隆初期,公置田被吏胥逐步吞沒,遺愛祠因而失祭。乾隆二十一年(1756),署理知縣劉復仁發動生員葉蓁、毛勞芳等追回了公置田畝,重行經理財務,恢復了遺愛祠的祭典,祭祀禮儀和祭品的規格大致如舊。並規定了“永垂勿替”的制度。

清·光緒二十五年(1899),由遂昌知縣、江西臨川人樂桂榮主持,將湯公遺愛祠修繕一新。樂知縣特地撰寫了一副對子:

先後兩臨川,我慚時政疏虞,難媲昔賢褒眾口;

古今同邑宰,公獨名祠巍煥,尚留遺愛結民心。

據後輩的目擊者說:這副工對製作精良,鑲嵌於正廳內最為醒目的柱頭上。

清末民初軍閥混亂兵燹連年,在遂昌懸掛了300年左右的湯顯祖絹本肖像,不幸失傳,無從追蹤。

“解放後,遺愛祠祭祀終止,祠宇漸圮,一度曾作民居。文化大革命期間,縣飲食服務公司在此興建廠房,祠宇拆除,僅存一截門牆。1981年,遺愛祠門牆被公布為縣級文物單位,使之得到有效(的)保護。”

今人有責任將遂昌“遺愛祠”的來龍去脈儘可能寫清楚,作為文化史料,供後人繼續稽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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