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目
遺利
拼音
yí lì
引證解釋
1、未盡其用的利益。
《管子·版法解》:“不私近親,不孽疏遠,則無遺利,無隱治。無遺利,無隱治,則事無不舉,地無遺者。”
《墨子·節葬下》:“無敢舍餘力,隱謀遺利,而不為親為之者矣。” 孫詒讓 間詁:“隱謀,謂隱匿其智謀。”
《漢書·食貨志上》:“地有遺利,民有餘力。”
宋 蘇舜欽 《論五事》:“國家富有四海,生齒實緐,山澤之間,舉無遺利。”
康有為 《大同書》庚部第七章:“分業愈多則愈專而愈精,地無遺利,人無重業。”
2、猶言留下好處。
《淮南子·修務訓》:“彼非輕身而樂死,務在於前,遺利於後。”
唐 柳宗元 《興州江運記》:“ 西門 遺利, 史起 興嘆。”
3、餘利;剩餘的好處。
宋 張方平 《論國計》:“自爾時及今二十年,但聞比校督責,不聞有所寬減也,如此浚取,天下豈復有遺利。”
清 王省山 《吳中吟》:“持籌者何人,搜括無遺利。”
4、猶拉稀。利,通“ 痢 ”。
《新唐書·儒學傳上·陸元朗》:“ 王世充 僭號,封子 玄恕 為 漢王 ,以 德明 為師,即其廬行束脩禮。 德明 恥之,服巴豆劑,僵偃東壁下。 玄恕 入拜牀垂, 德明 對之遺利,不復開口,遂移病 成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