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
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已開發國家與開發中國家在全球生物多樣性的保護
、遺傳資源的商業化利用等問題上產生了激烈的爭執。為了因應人類面臨的
共同挑戰以及澄清法律上的不確定局面,國際社會積極展開立法活動,《生
物多樣性公約》、《糧食和農業植物遺傳資源國際條約》等國際法律檔案相
繼獲得通過。遺傳資源的獲取和惠益分享由此成為上述國際法律檔案所規範
和調整的一項核心議題。然而,遺傳資源的獲取和惠益分享國際法律規範的
實施面臨著相當大的挑戰,智慧財產權對遺傳資源的獲取和惠益分享的實施具
有重大的影響。為了實現上述國際法律檔案確立的目標,智慧財產權應當在遺
傳資源的獲取和惠益分享的實施中發揮更為積極的促進作用,相應地,有必
要對現有的智慧財產權法律制度加以適當的改進和完善。
本書除導論外,主體部分共分為五章。
“導論”部分一般性地闡述了遺傳資源的獲取和惠益分享的提出背景、
產生和演變的過程,揭示了遺傳資源的獲取和惠益分享與智慧財產權發生關聯
的前提等問題,並就智慧財產權在遺傳資源的獲取和惠益分享的實施中所發揮
的作用進行了相應說明,最後,指出了我國面臨的實際問題以及法律上的應
對之策。
第一章“遺傳資源的獲取和惠益分享的規範基礎”。本章重點探討了法
律對遺傳資源的獲取和惠益分享進行規範的起因、經過、意義等方面的基礎
問題。這些基礎問題包括:可持續發展的概念與內容、生物多樣性的概念、
層次、價值和保護等以及可持續發展與生物多樣性的關係、遺傳資源的界定
、法律地位和商業化利用、遺傳資源的獲取和惠益分享的產生、概念和意義
。
第二章“遺傳資源的獲取和惠益分享的國際立法框架及其演進”。本章
指出:從目前的國際立法現狀看,《生物多樣性公約》與《糧食和農業植物
遺傳資源國際條約》是規範遺傳資源的獲取和惠益分享的最重要的兩大國際
法律檔案。考慮到我國目前和未來實施這兩大國際法律檔案的需要,本章詳
盡、深入地介紹和評析了《生物多樣性公約》與《糧食和農業植物遺傳資源
國際條約》的起源和談判、概況、關於遺傳資源的獲取和惠益分享的法律規
定以及後協定談判的進展和取得的成果等方面的問題。
第三章“遺傳資源的獲取和惠益分享的地區和國家立法以及比較分析”
。本章指出:自《生物多樣性公約》生效以來,已有超過50個左右的地區和
國家已經或正在制定規範遺傳資源的獲取和惠益分享的法律。從目前看,存
在五種類型的規範遺傳資源的獲取和惠益分享的法律。本章選取了若干具有
代表性的地區和國家立法,對這些立法中關於遺傳資源的獲取和惠益分享的
法律規定進行了深入的介紹和評析,在此基礎上,從適用範圍、獲取程式等
四個方面對這些立法中的獲取和惠益分享法律規定進行了比較分析,歸納出
了若干具有普遍意義的制度設計和安排,以期對我國未來的立法有所助益。
第四章“遺傳資源的獲取和惠益分享中的智慧財產權”。本章重點研究和
探討了與遺傳資源的獲取和惠益分享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問題。首先,本章一般
性地考察了遺傳資源的獲取和惠益分享中的智慧財產權問題的緣起、爭議實質
以及解決途徑等方面的問題,同時指出,智慧財產權能夠積極地促進遺傳資源
的獲取和惠益分享的實施。其次,本章介紹和評析了在國際、地區和國家層
面上針對與遺傳資源的獲取和惠益分享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問題所展開的立法活
動以及取得的立法成果。最後,本章深入地分析和討論了智慧財產權在遺傳資
源的獲取和惠益分享的實施中發揮促進作用的兩種途徑或方式。這兩種途徑
是:遺傳資源的獲取和惠益分享協定中的智慧財產權安排與專利申請中遺傳資
源來源的披露。
第五章“我國遺傳資源的獲取和惠益分享立法研究”。本章從我國在生
物多樣性與遺傳資源的對外交換和利用等方面所面臨的實際問題出發,較為
深入地分析了我國現有的關於遺傳資源的保護、管理和利用的立法現狀,以
及建立我國遺傳資源的獲取和惠益分享法律制度的必要性。以此為基礎,同
時遵照《生物多樣性公約》的要求以及參考其他地區和國家的立法成例,從
立法模式和立法內容兩個方面提出了我國遺傳資源的獲取和惠益分享立法的
構想和建議。本章最後對在我國《專利法》中認可披露要求的問題進行了分
析並提出了具體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