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節約用地。要嚴格控制用地,少占農田,不占良田,要防止多征少用,征而不用和“圈大院”的弊端。鼓勵用荒山禿嶺,結合施工,造地還田,或其他支農措施,儘量做到占地促農。
(4)重視環境保護和綜合利用。要本著化害為利,防止環境污染,保持生態平衡,造福子孫後代的原則。在技術可能和經濟合理的條件下,要充分考慮資源的綜合利用,對企業的廢渣、廢氣、廢水,儘可能回收和處理。
(5)注意實行聯合經營和專業化協作。可以大大節省用地和建設投資,最大限度實現原料、燃料和三廢的綜合利用。更重要的是發揮聯合和專業化特長,保質保量,提高勞動生產率,取得更大的社會經濟效益。
(6)保護自然環境和歷史文物建築。不要在有古代遺址,古代建築,革命歷史紀念建築以及其他具有歷史、文化、藝術價值的建築、名勝古蹟和古墓等地方以及已劃定的自然風景區範圍內選擇建設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