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義市殘疾人聯合會關於加強基層殘疾人組織規範化建設工作的通知

遵市殘聯[2005] 第09號
各縣、區(市)殘聯:
一、基層殘疾人組織建設的目標要求:
1、縣、區(市)殘聯要按照“一體化的機構,一專多能的隊伍,有機結合的業務,統籌安排的經費,綜合利用的場所”的原則,為基層殘疾人組織發揮輻射帶動和資源中心的作用。
2、鄉(鎮、街道)殘聯要實現“有專職幹部、有辦公場所、有服務載體、有信息化管理”,深入開展殘疾人急需的康復、教育、就業、扶貧、基本生活保障等公共服務業務。
3、社區(村)殘協要做好6個方面的工作:一是開展調查摸底,準確掌握殘疾人的基本狀況和需求,檔案、表冊規範;二是根據殘疾人的需求和公共服務、志願服務資源,制定切實可行的幫扶方案;三是社區(村)委會動員社會力量,組織好扶殘助殘活動;四是組織動員殘疾人參加社區(村)康復和有益的文體活動;五是開展社區(村)康復到家庭,服務到殘疾人活動;六是妥善解決聘用的專職殘疾人委員的報酬。
二、任務指標100個。各縣、區(市)任務按2004年鎮(鄉、街道)數的40%進行下達:紅花崗區7個,匯川區4個,仁懷市8個,赤水市7個,遵義縣12個,桐梓縣10個,習水縣10個,湄潭縣6個,鳳岡縣6個,餘慶縣4個,綏陽縣6個,正安縣8個,道真自治縣6個,務川自治縣6個。
三、呈報方案時間。各縣、區(市)殘聯於2006年3月30日前將基層殘疾人組織規範化建設的實施方案和名單報市殘聯。
四、檢查驗收。各縣、區(市)殘聯要嚴格按照《遵義市基層殘疾人組織規範化建設工作流程表》逐項開展工作。10月30日前將自查書面報告送市殘聯申請檢查驗收。達到目標後,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並作為年終目標考核評分依據。
遵義市殘疾人聯合會
二00六年元月十日
遵義市基層殘疾人組織規範化建設工作流程表

序號


完成時間

得分

1

按要求報送基層殘疾人組織建設實施方案(統計表)。

3.15

5

2

縣、區(市)殘聯按照“四位一體”要求逐項落實規範,發揮作用好。

6.30

15

3

鄉(鎮、街道)殘聯組織健全,有服務載體與聯繫網路。

6.30

10

4

本轄區殘疾人基本需求情況清,底數明。

6.30

5

5

殘疾人康復、教育、就業、扶貧、基本生活做到幫扶到家庭,服務到個人,統計明細。

8.30

10

6

社區(村)準確掌握殘疾人狀況需求,檔案、表冊,記載、記錄、登記清楚規範。

8.30

5

7

志願者服務工作有方案,幫扶措施具體,記錄詳實。

8.30

5

8

社區(村)開展“五個一”康復工程殘疾人得實惠,記錄清楚。

8.30

10

9

組織殘疾人參加“四在農家”、“四民社區”活動,有資料圖片。

8.30

10

10

社區(村)將康復幫扶到家庭,服務到殘疾人的工作滿意率達90%。

8.30

10

11

協會專職殘疾人委員報酬落實,有聯繫卡。

8.30

10

12

申請驗收的自查報告詳實,按時報送。

10.30

5

註:驗收達90%分以上為合格。年終目標考核按規範化建設達標數的百分比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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