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自1997年遵義撤地設市,原遵義地區公安處更名為遵義市公安局以來,全市公安機關和全體公安民警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五大、十六大、十六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工作的決定》、全國二十公、全省二十五公和遵義一公精神,牢固樹立大局意識、政治意識、憂患意識、民眾意識和法治意識,緊緊圍繞市委政府“三化一強”建設和創建“平安遵義”、構建和諧社會的奮鬥目標,求真務實、勵精圖治,開拓創新、負重奮進,頑強拼搏、無私奉獻,切實擔負起鞏固共產黨執政地位、維護國家長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重大政治和社會責任,確保了全市社會政治和治安持續穩定,為“三個文明”建設和全市經濟社會持續快速健康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
全市公安工作所取得的成績,得到了各級黨委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的充分肯定。自2000年以來,遵義市公安機關目標管理工作在全省連奪“六連冠”,隊伍建設、刑偵工作、追逃工作、執法質量工作、國內安全保衛工作、監所管理工作等多項工作多年來在全省處於前列;遵義市公安局獲得了全國和全省“嚴打”先進集體、全國追逃工作先進集體、全國公安機關集中處理民眾信訪問題先進集體等榮譽稱號,多項工作得到了各級黨委政府的表彰。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 黨和國家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定公安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部署、指導、監督、檢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維護社會穩定工作。
(三)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機關打擊、查處、防範各類違法犯罪活動。
(四)負責出入境管理工作。
(五)指導、監督、協調全市消防和公安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六)負責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七)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對公共信息網路安全保護工作。
(八)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監所管理工作。
(九)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禁毒工作。
(十)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警務保障標準和制度的落實工作。
(十一)領導和管理全市公安消防、警衛部隊,按照規定許可權對武警部隊執行安全保衛任務實施領導和指揮。
(十二)貫徹落實公安隊伍建設的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全市公安機關人員培訓、教育、宣傳、優撫表彰等方案和具體措施;按照規定許可權管理機構編制、警銜和幹部人事工作;擬定落實全市公安隊伍監督管理工作制度,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機關督察工作。
(十三)領導全市轄區範圍內鐵道、森林等部門的公安業務工作。
(十四)承擔其他法定職責。
(十五)承辦市人民政府、省公安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介紹
1、姓 名:劉小星
領導職務:黨委書記、局長
分管工作:主持全局工作,分管指揮中心、紀檢監察工作。
2、姓 名:陳小剛
領導職務: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
分管工作:信息通信、網路安全管理、後勤保障。
3、姓 名:張大強
領導職務:黨委委員、副局長
分管工作:交警、國保、法制。
4、姓 名:楊世傑
領導職務:黨委委員、副局長
分管工作:刑偵、經偵、禁毒等。
5、姓 名:馬 松
領導職務:黨委委員、副局長
分管工作:消防、治安、特巡。
6、姓 名:任建梅
領導職務: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
分管工作:政工
7、姓 名:胡黔南
領導職務:黨委委員、機關黨委書記
分管工作:黨建、監所管理。
8、姓 名:王思來
領導職務:紀委書記
分管工作:紀檢、督察、審計。
9、姓 名:黃大強
領導職務:黨委委員
分管工作:協助馬松副局長工作
王思來:副局長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指揮中心)。內設:秘書科、調查研究科、機要科。
(二)政治部。內設:幹部人事科、公共關係科、教育訓練科、離退休幹部管理科。
(三)直屬機關黨委。
(四)紀委(監察室)。內設:辦公室、案件檢查室、案件審理室。
(五)警務督察支隊。內設:綜合科。
(六)審計處。
(七)國內安全保衛支隊。內設:綜合科、機動偵察隊(610辦公室)。
(八)治安警察支隊。內設:綜合科、城市管理警察大隊(治安管理科)、內部安全保衛大隊(科)、戶政管理和基層基礎工作大隊(科)、案件偵察大隊(科)。
(九)刑偵支隊。內設:綜合科、情報資料科、刑事技術科、一大隊、二大隊、三大隊、四大隊。
(十)禁毒工作支隊。內設:綜合科、情報信息科、偵查大隊。
(十一)特巡警支隊。內設:綜合管理科、一大隊、二大隊、三大隊、四大隊。
(十二)經濟犯罪偵察支隊。內設:綜合管理科。
(十三)行動技術支隊。內設:綜合科。
(十四)監所管理支隊。內設:綜合管理科。
(十五)警務保障處。內設:行政裝備科、計畫財務科、房產管理科、車隊。
(十六)出入境管理支隊。
(十七)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支隊。
(十八)法制處。
(十九)信息通信處。內設:信息中心。
(二十)交警支隊。內設:辦公室、紀檢組、政治處、裝備財務科、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科、交通事故處理科、法制科、交通秩序管理科、交通警衛科、車輛管理所(設考試科、證照科、牌證科、檔案科、車輛檢測中心)。
(二十一)綜合情報中心
現役機構
(一)警衛處。
(二)消防支隊。
派出機構
(一)紅花崗區分局。
(二)匯川區分局。
(三)教場壩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