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離腐敗犯罪

圖書信息

名 稱: 遠離腐敗犯罪 — 國家工作人員防範腐敗犯罪必備法律知識問答

作 者: 柳惠之 編著
單 位: 冊
類 別: 黨群 紀委— 反腐倡廉
出版單位: 中國方正出版社
其它介紹: 2011年1月/16開249頁/265000字
I S B N:9787802166417
定 價: 36元

內容簡介

理想的工作和幸福的生活一樣,都是來之不易的,都需要付出大量的努力、不斷奮鬥才能獲得,但是要失去卻很容易,我們沒有權利、也沒有理由不去好好珍惜。有充分的理由使人們相信,廣大國家工作人員有強烈的願望、足夠的自覺性和堅強的意志力,會珍惜權力,珍惜自己,主動防範腐敗犯罪,以減少為官風險。為了幫助廣大國家工作人員學習法律,正確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使他們在努力為社會和公眾辦事的同時,不於因不知法而稀里糊塗地犯罪,筆者專門編寫了本書。為了便於閱讀,本書採取了問答形式,儘量做到通俗易懂,同時結合大量具體案例,在全面介紹防治腐敗犯罪相關法律知識的同時,著重對犯罪的法律界限、立糍標準、處罰作了詳解,並結合實際解難答疑,明確哪些行為合法,哪些行為違法,哪些行為構成犯罪,可供國家工作人員參閱。
與其他一些警示教育通俗讀物不同,本書不是呆板地進行“說教”,也不是簡單地為了滿足部分讀者的好奇心,以看“熱鬧”、聽“故事”的態度對待腐敗犯罪。為了盡力派上實際的用場,產生實際效用,本書著力突出了三大功能:一是學習輔導。通過法律詳解,幫助公職人員學?與防治腐敗相關的法律知識,劃清罪與非罪的界限;二是警示告誡。以實際案例尤其是犯罪人應受的懲罰和實際下場進行警示,以為前車之鑑。三是正確引導。通過法律引導,促使國家工作人員明法知度,從自身做起,廉潔從政,不去以身試法。本書可供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開展普法教育、廉潔教育、預防腐敗時參考使用,也可作為國家工作人員的案頭用書,可以從一定程度上產生倡導廉潔、自我保廉作用,從而減少為官犯罪的風險。
腐敗犯罪與非罪的界限就是一條司法層面的“廉政警戒線”,“臨界線”、“是非線”,“高壓線”、“警戒線”,不能不予重視。衷心希望廣大公職人員看清界限,成為法律上的“明白人”,真正避免稀里糊塗地踏進“雷區”,在廉潔方面“栽大跟頭”。

目錄

第一章 什麼是腐敗犯罪和違紀
一、什麼是腐敗犯罪
二、什麼是違紀
第二章 貪污賄賂罪
一、貪污罪
二、挪用公款罪
三、受賄罪
四、單位受賄罪
五、行賄罪
六、對單位行賄罪
七、介紹賄賂罪
八、單位行賄罪
九、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十、隱瞞境外存款罪
十一、私分國有資產罪
十二、私分罰沒財物罪
第三章 瀆職犯罪
一、濫用職權罪
二、玩忽職守罪
三、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
四、過失泄露國家秘密罪
五、徇私枉法罪
六、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七、執行判決、裁定失職罪
八、執行判決、裁定濫用職權罪
九、私放在押人員罪
十、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
十一、徇私舞弊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罪
十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十三、濫用管理公司、證券職權罪
十四、徇私舞弊不征、少徵稅款罪
十五、徇私舞弊發售發票、抵扣稅款、出口退稅罪
十六、違法提供出口退稅憑證罪
十七、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簽訂、履行契約失職被騙罪
十八、違法發放林木採伐許可證罪
十九、環境監管失職罪
二十、傳染病防治失職罪
二十一、非法批准徵用、占用土地罪
二十二、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罪
二十三、放縱走私罪
二十四、商檢徇私舞弊罪
二十五、商檢失職罪
二十六、動植物檢疫徇私舞弊罪
二十七、動植物檢疫失職罪
二十八、放縱制售偽劣商品犯罪行為罪
二十九、辦理偷越國(邊)境人員出入境證件罪
三十、放行偷越國(邊)境人員罪
三十一、不解救被拐賣、綁架婦女、兒童罪
三十二、阻礙解救被拐賣、綁架婦女、兒童罪
三十三、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
三十四、招收公務員、學生徇私舞弊罪
三十五、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損毀、流失罪
第四章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侵權”犯罪
一、非法拘禁罪
二、非法搜查罪
三、刑訊逼供罪
四、暴力取證罪
五、虐待被監管人罪
六、報復陷害罪
七、破壞選舉罪
第五章 懲處腐敗犯罪的原則
第六章 腐敗犯罪的查處
第七章 腐敗犯罪的處罰
第八章 違反黨紀政紀的處理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