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83年07月至1988年09月,在若爾蓋縣阿西茸鄉中心校工作;
1988年09月至1995年07月,在壤塘縣勞動局工作,歷任辦公室主任、副主任科員;
1995年07月至2002年03月,歷任壤塘縣上杜柯鄉鄉長助理,黨委副書記,黨委副書記、鄉長,黨委書記;
2002年03月至2003年04月,任壤塘縣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
2003年04月至2006年10月,任壤塘縣委組織部副部長、老乾局局長;
2006年10月至2010年08月,任若爾蓋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
2010年08月至2010年09月,任四川省阿壩衛生學校黨委書記;
2010年09月至,任四川省阿壩衛生學校黨委書記、校長。
違紀被查
2018年11月22日,四川省阿壩衛生學校黨委書記、校長達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9年4月,經阿壩州委批准,州紀委監委對四川省阿壩衛生學校原黨委書記、校長達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達拉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履行主體責任失職失責,導致班子成員及其他幹部違紀違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品;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進行談話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報銷差旅費和發放補助;違反民眾紀律,違規向管理服務對象攤派費用和向學生亂收費;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私設“小金庫”;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錢財,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以單位名義將國有資產集體私分給個人,涉嫌私分國有資產犯罪。
達拉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法紀意識淡薄,“親”“清”不分,道德敗壞,嚴重損害黨的形象,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阿壩州紀委常委會會議、州監委委務會議研究並報州委批准,州紀委決定給予達拉開除黨籍處分;由州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