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性論》
正文
中國南北朝時何承天的主要哲學論文。佛教徒宗炳著《明佛論》,把有生命的東西總稱之為“眾生”,以便說明他們之間的聯繫,證明有所胃“因果報應”、“六道輪迴”。《達性論》針對《明佛論》的這個觀點,論證人是天地萬物的中心,不能與其他生物並列為“眾生”。該篇收入在《弘明集》卷四中。何承天認為,如果沒有天地,人便無法產生,如果沒有人的存在,天地之間便沒有精神,“人非天地不生,天地非人不靈”,天地人是宇宙間最重要者,它們是相須而成的;人在萬物之中有其特殊地位,它稟氣清和,所以“神明”(精神作用)特別高超,不能和其他生物一起並列為“眾生”;人的生和死是自然規律,“生必有死,形斃神散,猶春榮秋落,四時代換,奚有於更受形哉”,所以“六道輪迴”全屬虛無之談,其他生物本來就是應該受人用的,只要人們“取之有時,用之有道”,是合乎仁義之道的,不能算是過錯,“報應”之說毫無意義。《達性論》站在儒家立場、根據儒家經典的某些思想批駁佛教的觀點,但也包含一些錯誤,如他承認“三後在天”是指“精靈之升遐”,保留了傳統的鬼神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