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010年4月,在全縣範圍內對下列兒童實施B肝疫苗接種:一是1994年1月1日後出生未完成3針B肝疫苗接種的在校國中二年級、國中三年級學生;二是1994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未完成3針B肝疫苗接種的輟學兒童。以鄉(鎮)為單位,B肝疫苗3針補種完成率大於≥95%。
二、時間安排
2009年9月21日,召開縣級培訓啟動會;
2009年10月10日前,各鄉(鎮)完成摸底工作;
2009年10月,做好物流工作,逐級分發疫苗及注射器;
2009年10月20日前,做好宣傳、培訓等工作;
2009年10月21—30日,第一輪接種
2009年11月21—30日,第二輪接種
2010年4月21—30日,第三輪接種。
三、接種原則
(一)既往未接種B肝疫苗的,按照0、1、6月的免疫程式實施接種;既往接種不足3針的,按免疫程式補足3針。
(二)既往免疫史首先以接種證為準,無證以接種卡為準,無證無卡以家長自述為準。
(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予接種。一是既往有B肝病史;二是既往B肝血清標誌物(HBsAg、抗-HBs、抗-HBc、HBeAg、抗-HBe)檢測指標中有1項及以上陽性(若既往無血清學檢測結果,可按自願原則自費檢測;若不願檢測,則視為陰性);三是有B肝疫苗接種禁忌症。
(四)需補種一針的目標兒童應在第一輪接種時限內完成接種,需補種兩針的目標兒童應在第一和第三輪接種時限內完成接種。第1、2劑次間隔應≥28天,第2、3劑次間隔應≥60天。
四、組織領導
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衛生部門負責B肝疫苗接種項目的組織實施;教育部門在衛生部門指導下,負責學校學生摸底登記、報告、發放通知及接種組織工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要配合當地有關部門開展與預防接種有關的宣傳、教育及接種對象的摸底調查等工作,並組織居民及時接種B肝疫苗。
五、宣傳和社會動員
各地應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刊、標語、板報、流動宣傳車、開展諮詢活動(特別是城區雙休日、鄉鎮趕集日)、召開幹部和民眾會議等多種形式進行宣傳,尤其是城區及流動人口多的地區,要對本次活動的內容,接種時間、接種地點進行反覆宣傳,指定專人負責宣傳的策劃組織工作。2009年10月20日前學校、車站、市場、鄉(鎮)衛生院、人流集聚處要醒目懸掛橫幅、張貼宣傳標語和宣傳畫,每個接種點要設立明顯的標識和宣傳版面。
六、人員培訓
2009年9月18日,縣級將完成對各鄉(鎮)衛生、教育人員的培訓;在9月22日前各鄉(鎮)負責培訓鄉村級人員。培訓內容主要包括:補種對象、時間、指標;宣傳動員方法;應種兒童摸底登記方法和要求;接種現場的人員配置和組織管理;疫苗接種禁忌症和接種技術(強調安全接種);免疫接種副反應監測及處理;各種表格的填寫方法和統計上報要求;評價與總結要求。
七、目標兒童摸底及預約通知
2009年10月10日前,各地開展摸底登記工作。要將摸底結果與公安、計生等部門人口數據進行比對,評估摸底調查質量,對未達要求的鄉(鎮)應核實原因,進行摸底補漏或重新開展調查。
(一)在校學生。全縣範圍內,所有設有國中的學校開展摸底工作。一是2009年9月學校開學時就讀國中二年級、國中三年級的學生,是本次摸底對象。二是由學校提供國中二年級、國中三年級學生名單,將1994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學生列為本次接種對象。三是由學校班主任老師填寫並發放《兒童B肝疫苗接種情況調查表》(附屬檔案1-1,以下簡稱《調查表》),家長填寫後回收。要求每名接種對象一張。學校分班級將收回《調查表》提供給當地接種單位。四是接種單位確定接種目標兒童,分班級填寫《貴州省2009年補種B肝疫苗項目摸底/接種登記表》(附屬檔案1-2,簡稱《登記表》)。五是接種單位填寫《B肝疫苗免疫接種通知單》(附屬檔案1-4,簡稱《通知單》),交由班主任發給學生,並督促家長簽字後收交接種單位。
(二)輟學兒童。輟學目標兒童的摸底工作由當地政府負責組織,採用挨家逐戶的拉網式摸底調查,應重視流動兒童、計畫外生育兒童以及邊遠貧困和少數民族集居地區兒童的摸底。將1994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出生的目標兒童分自然村寨(居委會或街道、樓群)、分年齡組登記在《登記表》上,由衛生人員判定是否為本次接種目標兒童,同時給目標兒童家長發放《通知單》,告知接種針次、接種時間和接種地點等注意事項。
(三)其他。1994年1月1日以後出生,進入高中或其他學校讀書的學生,列為接種對象。
八、接種實施
(一)接種方式。接種方式以定點接種為主,輔以巡迴、入戶接種等方式。衛生、教育部門要共同協商,做好學生的接種工作,嚴禁接種人員進入教室進行接種,必要時可在學校設立臨時接種點。對輟學兒童要增加巡迴和入戶接種。
(二)接種點設定注意事項。接種點要寬敞、明亮、整潔,通風;要有醒目的標記,張貼宣傳畫和接種禁忌症等宣傳品;進、出口要分開,避免擁擠。
(三)接種點人員配備。每個接種點至少應配備3名以上工作人員,分別承擔現場組織、接種、登記等工作。學校、當地政府要做好後勤保障和組織工作。
(四)接種器械和急救藥品。接種器械:75%乙醇、鑷子、消毒棉球或棉簽、體溫表、聽診器、注射器、壓舌板、血壓計;急救藥品和器械:5ml~10ml注射器及其它常規急救器材;糖水、1:1000腎上腺素針劑、抗過敏藥物及其它常規急救藥品。
(五)接種注意事項。一是要做好接種對象核實和接種前告知工作,詢問兒童健康狀況、有無接種禁忌症,在《登記表》“備註”欄註明;二是接種時應在原始摸底登記與接種記錄(附屬檔案1-2)上登記,不要反覆過錄、整理摸底登記與接種記錄表;三是兒童接種後應休息觀察15~30分鐘,告知兒童家長可能出現的反應和注意事項。
(六)免疫副反應的監測和處理。必須開展免疫接種副反應監測,並將監測活動持續到補種活動結束。一旦發現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按《預防接種工作規範》、《預防接種異常反應鑑定辦法》等規定,對免疫接種副反應進行調查、診斷、處理、上報。如出現群體心因性反應或不良反應、人員死亡時應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進行報告和處理。
九、疫苗、注射器等物資管理
項目疫苗及注射器必須專賬管理,單獨收發登記。縣級在10月18日根據摸底數據將疫苗分發到各鄉鎮;鄉鎮應在接種前將疫苗、注射器、表格等物資分發到接種點。疫苗運輸要確保冷鏈運轉。
十、督導與評估
衛生、教育部門要建立B肝疫苗補種聯合督導組,對補種活動的摸底及各輪接種實施情況進行嚴格督導。督導可採用查驗資料、現場觀察、調查、與被督導對象訪談等多種方式進行,督導內容包括宣傳、培訓、人口摸底、疫苗與注射器管理、B肝疫苗接種等。督導組在督導活動結束時,應將督導結果及時反饋到被督導單位,對發現的錯誤要立即糾正,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妥善解決。在督導中若發現B肝補種完成率不達標,應將情況及時反饋給當地衛生和教育部門,並要求立即採取補救措施,確保B肝疫苗補種完成率達標。
十一、資料上報
(一)摸底結果。2009年10月10日前鄉級上報《匯總表》到縣疾控中心;縣疾控中心審核匯總摸底數據後於2009年10月15日前上報《匯總表》到市疾控中心。
(二)第一輪接種成果。2009年11月5日前,鄉級上報《匯總表》到縣疾控中心,11月10日前縣疾控中心上報《匯總表》和工作總結到市疾控中心。
(三)第二輪接種成果。2009年12月20日前,鄉級上報《匯總表》到縣疾控中心,12月25日前縣疾控中心上報《匯總表》和工作總結到市疾控中心。
(四)第三輪接種成果。2010年5月10日前,鄉級上報《匯總表》到縣疾控中心,5月15日前縣疾控中心上報《匯總表》和工作總結到市疾控中心。
工作總結內容包括組織動員、宣傳動員、培訓、疫苗供應、冷鏈運轉、摸底調查、現場接種、異常反應監測、督導評估、接種率調查、接種數據匯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