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刻吸取道路交通事故教訓,進一步增強道路交通安全意識,克服麻痹鬆懈思想,採取超常工作措施、超常工作力度,以超常工作作風和切實有效措施,全面排查和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紮實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確保全縣道路交通安全,切實維護好人民民眾根本利益。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縣人民政府決定成立以常務副縣長任組長,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縣長任副組長,縣公安、財政、監察、安監、交通、農機、文廣、交警、運管、公路管理所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公安局,統籌協調全縣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專項整治工作。各鄉(鎮)也要成立相應工作機構,全面開展本轄區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專項整治工作。
三、工作目標及重點
1.工作目標:通過全面落實道路交通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和措施,堅決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發生,確保年內不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2.工作重點:強化對駕駛人員的教育、培訓,切實增強駕駛人員的安全行車意識;從嚴、從重、從快查處各類車輛特別是客運車輛超速超員、病車上路、疲勞駕駛、酒後駕駛、無證駕駛以及機車違法載人、農用車違法載客等嚴重違法行為;及時排查和整治危險路段;規範客運站(點)管理,加強對運輸企業內部及車輛保養、檢測場所的整頓、管理;完善和健全道路防護、安全提示等交通標誌設施。
四、工作措施
(一)廣泛宣傳。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以及“2.1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等典型案例,深入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進社區、進企業、進學校、進村寨、進家庭”活動,努力營造良好的交通安全宣傳氛圍。
(二)明確責任。各級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強化工作措施,創新工作方法,全面配合、通力合作,確保履職到位、措施具體、取得實效。
1.各鄉(鎮)人民政府職責。各鄉(鎮)人民政府主要領導是本轄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轄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要認真履行“屬地管理”職責,全面排查和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切實加強轄區內農用車、機車、客運車輛始發登記監管工作,確保轄區內道路交通安全。從現在起,凡發生一起死亡3人以上重大交通事故的,要依法依紀嚴肅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2.各相關部門職責。交通部門主要負責運輸企業的管理、客運車輛安全檢測把關、駕駛員的監督、各類運輸場(站)和保養場的管理以及縣、鄉道危險路段的排查和整治、超限治理、路面的清理整頓;公安交警部門負責路面執勤執法、對車輛違法行為予以從嚴查處;農機部門負責強化農用車及其駕駛員的源頭監管,加大鄉村道路農用車載人的整治力度;各類運輸企業要強化安全管理,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有效防範安全事故發生。從現在起,凡發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要從每個環節層層倒查追究相關責任;凡運輸企業發生人員死傷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要依法嚴肅追究企業相關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三)依法嚴管。各級各有關部門要認真研究分析和用好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要頂格處理、重拳出擊、打出聲勢,確保依法從重、從嚴、從快查處交通違法行為。對當前7類特別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要從嚴處罰,決不手軟:客運車輛超員、超速行駛的;駕駛的營運客車與證照要求車型不符的;駕駛存在安全隱患客運車輛上路運營的;無證駕駛機動車輛的;酒後駕駛機動車輛的;農用車(低速載貨汽車)違法載人的;機車違法超員載人的。
(四)完善勤務制度。各級各有關部門從現在起,要處於臨戰狀態,根據氣候、車流量、車輛運行時間、易發事故地段等情況,做到勤務跟著流量走、工作跟著形勢變化走、任務跟著重點走、全力提高工作效率。各鄉(鎮)要妥善安排好道路交通安全監管,確保轄區內道路交通安全監管到位。
(五)加強督促檢查。各鄉(鎮)人民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要分片包路進行督促檢查,確保道路交通整治行動工作落到實處;相關部門要沉到基層指導、督促各項工作落實,積極幫助基層解決實際問題;安監、監察等部門要加強對各級各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同時,縣政府將組成工作督導組,督導檢查各級各有關部門的工作開展情況並向全縣通報,對組織協調不力、措施不到位、工作效果不明顯的,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五、工作步驟
此次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專項整治行動共分4個階段進行。
1.宣傳動員階段(2月25日—2月30日)。各級各有關部門按照縣人民政府的總體部署制定本轄區、本部門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層層動員,分解任務,明確職責,落實措施。同時,採取切實有效形式開展好各類宣傳活動。
2.集中整治階段(2月30日—4月25日)。針對5個工作重點,按照職責分工,分別對人、車、路、站(點)等要素有針對性地開展整治行動,確保各項整治措施落到實處並取得實效。
3.鞏固成果階段(4月25日—11月30日)。探索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長效機制,鞏固專項整治成果;規範道路交通執勤執法勤務模式;積極推行客運車輛安裝GPS衛星定位監控系統等道路交通安全技術設施;集中力量整治頑疾,繼續排查整治安全隱患,從根本上鞏固專項整治成果。
4.總結評比階段(12月1日—12月31日)。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及時總結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並書面報縣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工作成效突出的鄉(鎮)和部門將按有關規定予以獎勵,對工作滯後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懲處。
六、有關要求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級各有關部門特別是“一把手”務必清醒認識當前道路交通安全嚴峻形勢,立即行動起來,認真履行職責,層層分解任務,逐級落實責任,強化工作措施,做到主要領導親自過問,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各部門協調負責,確保本次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2.加大投入,推進工作。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根據專項整治工作需要,加大人、財、物投入,確保重點工作取得實效。對協勤力量薄弱、危險路段整治經費投入補助等制約交通安全工作的重大問題,各級各有關部門務必高度重視,採取有力措施,切實加以解決,確保順利推進專項整治工作。
3.加強溝通,反饋信息。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階段性工作要求,及時反饋和總結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重大情況隨時上報,確保及時了解和掌握專項整治工作進展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