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縣衛生與秩序集中整治活動方案

為此,特制定本方案。
一、任務目標
以縣、鄉(鎮)人民政府為主導,各有關部門積極配合,各司其職,緊緊圍繞縣辦發〔2009〕39號檔案要求,重點整治縣城區和鄉(鎮)人民政府所在地的環境衛生、交通秩序、市場經營秩序、占道經營、亂搭亂建、辦公區域及公共廁所“髒、亂”等問題,通過集中整治,徹底改變城鎮面貌。
二、組織領導及整治內容
為切實做好集中整治活動工作,經縣人民政府研究,並徵求相關方面意見,決定成立縣集中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熊祖模(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副組長:陳勁松(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成員:熊軼(縣人民政府應急辦副主任)
張雙權(縣財政局局長)
雷俊文(縣建設局局長)
冉意召(縣交通局局長)
向余合(縣城管局局長)
余家學(縣文廣局局長)
楊建康(縣工商局局長)
韓佳會(縣林業局局長)
王清學(縣水利局局長)
霍文生(縣衛生局局長)
王前勇(縣經貿局局長)
陳建明(縣委宣傳部副部長)
史崇高(縣外宣中心主任)
王槐兵(縣公安局副局長)
張朝陽(縣交警大隊副大隊長)
張曉剛(玉溪鎮人民政府鎮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城管局,向余契約志兼任辦公室主任。領導小組分設九個工作組:
1.督查組
組長:熊祖模
成員:熊軼 陳建明
負責督促檢查集中整治活動各項工作的落實情況。
2.市容整治組
組長:向余合
成員:程曉敏王炬江祥帥劉波 駱萬里
負責農貿市場的規範管理及環境衛生整治。規範民生路、桂花路水果經營聚集區的占道經營行為,依法取締校園周邊占道經營點和遵義路加油站菜市;整頓民族廣場兩個入口通道的非法占道行為;規範管理夜市攤點;清理和查處違規設定的戶外廣告標語;撤除非法占道的各類攤棚及影響市容市貌的亂搭亂建點,徹底整治飲食攤點衛生。
3.交通秩序整治組
組長:張朝陽
成員:蔣先國陳唐劍
負責查處城區車輛亂停亂靠、酒後駕車、違規營運、車輛逆向行駛等行為;引導行人遵守交通規則。
4.交通管理督導組
組長:冉意召
成員:冷國東王平
負責縣城出境主幹線的路容路貌整頓;整治洗車場、汽車維修場、車站的環境衛生。
5.娛樂場所整治組
組長:余家學
成員:黃松何耀
負責對網咖、遊戲廳、歌舞廳進行規範管理和噪音污染治理。
6.建築工地整治組
組長:雷俊文
成員:王東
負責整頓城區各類建築工地秩序,杜絕建築材料占道堆放。
7.城郊結合部整治組
組長:張曉剛
成員:肖江
負責整治城郊結合部(韓家坡、龍家溝、鴨子壩、金星中學段、S207入口段等)區域的“髒、亂、差”現象。
8.執法保障組
組長:王槐兵
成員:陳慶華黃文政朱道體
負責打擊集中整治活動中妨礙執行公務的違法犯罪行為,為整治活動提供安全保障。活動期間抽派2—3人常駐領導小組辦公室。
9.宣傳報導組
組長:史崇高
成員:藺黎明廖江泉
負責集中整治活動的宣傳報導,對不文明行為公開暴光。
縣工商局、林業局、水利局、財政局、建設局、衛生局、經貿局等成員單位要嚴格按照縣2009年“整髒治亂”目標考核方案要求,根據各自職責,切實配合好整治工作。各鄉(鎮)要結合實際,認真制定工作方案(於12月15日前將方案報縣政府督查室和縣整治辦),搞好集中整治工作。
三、工作步驟
宣傳動員階段(12月1日—10日):召開相關會議,擬定活動方案,積極進行宣傳教育並開展自查自糾。
集中整治階段(12月11日—25日):抽派工作人員組成工作組,根據工作職責和目標要求,集中整治突出問題。及時召開調度會,確保工作有序推進。
鞏固提高階段(12月26日—31日):召開總結會,根據整治活動中發現的問題,建立整髒治亂管理長效機制。
四、工作要求
1.各相關單位務必高度重視整治工作,單位要實行主要負責人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的工作機制,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2.凡抽派人員必須服從領導小組統一安排和管理,認真履行職責,活動期間無特殊情況不得請假,因特殊情況需請假的由領導小組組長批准。
3.參加整治工作的人員必須文明執法、嚴格執法,不能因個人行為影響整體工作的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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