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指導思想
堅持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按照科學發展觀及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緊緊圍繞解決當前人民民眾反映強烈的“看病難”、“看病貴”等突出問題,從社區居民的實際需求出發,建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社區衛生服務站,為居民提供優質的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
二、 基本原則
1.堅持政府主導公共衛生、將城市衛生工作重點放在社區的原則。
2.堅持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以政府舉辦為主,社會力量共同參與的原則。
3.堅持資源調整、統籌配置、綜合利用、資源共享原則。
4.堅持在城市衛生資源分配和調整中,以社區衛生服務投入優先,建設優先原則。
5.堅持社區衛生服務的公益性、基礎性和便民利民廣覆蓋原則。
6.堅持社區衛生服務發展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社區居民健康需求相適應原則。
三、服務功能
1.衛生信息管理。根據國家規定收集、報告轄區有關衛生信息,開展社區衛生診斷,建立和管理居民健康檔案,向轄區有關單位提出改進社區公共衛生狀況的建議。
2.健康教育。普及衛生保健常識,實施重點人群及重點場所健康教育,幫助居民逐步形成利於維護和增進健康的行為方式。
3.傳染病、地方病、寄生蟲病預防控制。負責疫情報告和監測,及時準確報告傳染病,協助上級開展疫情流行病學調查處理;協助開展結核病、性病、愛滋病、其他常見傳染病以及地方病、寄生蟲病的預防控制;開展轄區內兒童預防接種工作;指導配合轄區有關單位和居民開展愛國衛生運動。
4.慢性病預防控制。開展高危人群和重點慢性病篩查,實施高危人群和重點慢性病病例管理。
5.配合計生部門做好計畫生育技術諮詢指導,發放避孕藥具。
6.及時報告和協助處置轄區內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7.搞好社區各項衛生保健服務工作。
8.提供基本醫療服務:一般常見病、多發病診療、護理和診斷明確的慢性病治療,社區現場應急救護,家庭出診、家庭護理、家庭病床等家庭醫療服務,轉診服務,康復醫療服務等。
9.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衛生服務。
四、規劃設定
以社區為平台,依託現有資源,動員社會參與,在縣城區設定1個公益性社區衛生服務中心、5個社區衛生服務站。轉型過渡期間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人員身份、收支渠道、債權債務等保持不變,上級有新政策時以新政策為準。
1.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依託縣民族醫院資源,將玉溪鎮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設定在縣民族醫院內,由縣民族醫院履行玉溪鎮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功能和職責,實行一套人馬,兩塊牌子。
2.社區衛生服務站:將原玉溪鎮社區中心衛生室轉型為玉溪鎮社區衛生服務站(玉溪鎮東街社區中心衛生室轉型為玉溪鎮東街社區衛生服務站,玉溪鎮永城社區中心衛生室轉型為玉溪鎮永城社區衛生服務站,玉溪鎮新城社區中心衛生室轉型為玉溪鎮新城社區第一衛生服務站,玉溪鎮永城社區永城、東街社區工農兩個村衛生室合併轉型為玉溪鎮新城社區第二衛生服務站,同時根據需要在城區設定一個民營的社區衛生服務站),通過整合資源,開展城鎮居民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玉溪鎮東街社區衛生服務站、玉溪鎮永城社區衛生服務站、玉溪鎮新城社區第一衛生服務站地址在原村衛生室所在地,玉溪鎮新城社區第二衛生服務站設在縣民族高中附近。
五、 設定條件
嚴格按照衛生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管理辦法》和《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基本標準》的要求規範設定。
(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1.床位:至少設日間觀察床5張;以護理康復為主要功能的病床不超過50張。
2.科室設定(至少設有以下科室):(1)臨床科室:全科診室、中醫診室、康復治療室、搶救室、預檢分診室(台)。(2)預防保健科室:預防接種室與計畫生育指導室、健康教育室。(3)醫技及其他科室:檢驗室、B超室、心電圖室、藥房、治療室、處置室、觀察室、健康信息管理室、消毒間。
3.人員:(1)至少有6名執業範圍為全科醫學專業的臨床類別、中醫類別執業醫師,9名註冊護士。(2)至少有1名副高級以上任職資格的執業醫師;至少有1名中級以上任職資格的中醫類別執業醫師;至少有1名公共衛生執業醫師。(3)每名執業醫師至少配備1名註冊護士,其中至少具有1名中級以上任職資格的註冊護士。(4)病床設定每5張至少增配1名執業醫師、1名註冊護士。(5)其他人員按需配備。
4.房屋:(1)建築面積不少於1000平方米,(2)每增設一床位至少增加30平方米建築面積。
5.設備:(1)診療設備。診斷床、聽診器、血壓計、體溫計、觀片燈、體重身高計、出診箱、治療推車、供氧設備、電動吸引器、簡易手術設備、可調式輸液椅、手推式搶救車及搶救設備、脈枕、針灸器具、火罐。(2)輔助檢查設備。心電圖機、B超、顯微鏡、離心機、血球計數儀、尿常規分析儀、生化分析儀、血糖儀、電冰櫃、恆溫箱、藥品櫃、中藥飲片調劑設備、高壓蒸汽消毒器等必要的消毒滅菌設施。(3)預防保健設備。婦科檢查床、婦科常規檢查設備、身長(高)和體重測查設備、聽(視)力測查工具、電冰櫃、疫苗標牌、紫外線燈、冷藏包、運動治療和功能測評類等基本康復訓練和理療設備。(4)健康教育及其他設備。健康教育影像設備、計算機及列印設備、電話等通訊設備,健康檔案、醫療保險信息管理與費用結算有關設備等。(5)設定病床需配備與之相應的病床單元設施。
6.規章制度。制定人員崗位責任制、在職教育培訓制度,有國家制定或認可的各項衛生技術操作規程,並成冊可用。
(二)社區衛生服務站
1.床位:至少設日間觀察床1張。不設病床。
2.科室(至少設有以下科室):全科診室、治療室、處置室、預防保健室、健康信息管理室。
3.人員:(1)至少配備2名執業範圍為全科醫學專業的臨床類別、中醫類別執業醫師。(2)至少有1名中級以上任職資格的執業醫師;至少有1名能夠提供中醫藥服務的執業醫師。(3)每名執業醫師至少配備1名註冊護士。(4)其他人員按需配備。
4.房屋:建築面積不少於150平方米。
5.設備:(1)基本設備。診斷床、聽診器、血壓計、體溫計、心電圖機、觀片燈、體重身高計、血糖儀、出診箱、治療推車、急救箱、供氧設備、電冰櫃、脈枕、針灸器具、火罐、必要的消毒滅菌設施、藥品櫃、檔案櫃、電腦及列印設備、電話等通訊設備、健康教育影像設備。(2)有與開展工作相應的其他設備。
6.規章制度。制定人員崗位責任制、在職教育培訓制度,有國家制定或認可的各項衛生技術操作規程,並成冊可用。
(三)人員準入
1.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法人代表必須是18周歲以上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原則上主要負責人必須是具有註冊全科醫學專業的執業醫師。
2.玉溪鎮東街社區衛生服務站、玉溪鎮永城社區衛生服務站、玉溪鎮新城社區第一衛生服務站人員原註冊在相應東街社區中心衛生室、永城社區中心衛生室、新城社區中心衛生室的人員保持不變,永城社區永城、東街社區工農兩個村衛生室合併轉型為玉溪鎮新城社區第二衛生服務站的人員由原註冊在這兩個村衛生室的人員整合。
3.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所有新進人員一般應具備註冊全科醫學專業的執業醫師或執業護士資格。
(四)機構人員編制:玉溪鎮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人員原則上按6名執業範圍為全科醫學專業的臨床類別、中醫類別執業醫師,9名註冊護士,1名公共衛生執業醫師編制進行配置。玉溪鎮東街社區衛生服務站、永城社區衛生服務站、新城社區第一衛生服務站與原相應東街社區中心衛生室、永城社區中心衛生室、新城社區中心衛生室的人員編制保持不變,玉溪鎮新城社區第二衛生服務站的人員與原註冊在這兩個村衛生室的人員為準。
六、 組織與管理
按照政府領導、分級管理原則,玉溪鎮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行政上受玉溪鎮人民政府管理,業務上由縣衛生局指導,積極承擔玉溪鎮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各類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社區衛生服務站接受玉溪鎮人民政府領導,由玉溪鎮人民政府組織建設,業務上由縣衛生局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指導。
七、 實施步驟
1.宣傳動員階段(2007年9月26日—2007年10月9日)。由縣衛生局、玉溪鎮人民政府聯合召開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動員會,組織學習上級有關檔案精神,宣傳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確職責、合理規劃,出台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的指導性意見。
2.具體實施階段(2007年10月9日—2007年10月25日)。縣民族醫院、社區中心衛生室召開職工會和轄區內在崗鄉村醫生從業人員會議,進一步搞好宣傳發動,按照轉型後的設定要求、功能轉化進行規劃布局,設立科室,完善相關資料,建立健全制度,做好驗收審批前的準備工作。
3.組織驗收階段(2007年10月25日—2007年10月30日)。由縣衛生局、玉溪鎮人民政府聯合組成專家組對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社區衛生服務站進行實地審評驗收,對符合設定要求的原醫療衛生機構完善轉型報批手續,由縣衛生局設定審批登記註冊,對功能不健全、設定不合理、不符合轉型要求的原醫療衛生機構實行關、停、並、轉,以確保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有序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