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縣盤活存量建設用地政策和措施的意見

住宅兼商業用地 住宅兼商業用地 商業用地

一、我縣存量國有土地的基本情況

地塊名稱及所處位置

面積(平方米)

預計可變現資金(萬元)

備 注

原侵油廠

22460

600

企業破產收回

原芙蓉江酒廠
(陵環路)

16310

450

企業破產收回

原芙蓉江酒廠(玉泉酒廠)

2880

180

企業破產收回

原龍華寺酒廠

9733

150

企業改制收回

原電影院

1970

250

企業改制收回

原農機廠

1024

10

企業改制收回

新區八號路交叉口(糧貿公司)

6667

200

閒置收回

新區八號路口

7515

200

新征儲備土地

新區二號兩側

16000

800

新征儲備土地

合 計

84559

2840


二、玉溪鎮(縣城)存量建設用地出讓計畫和擬規劃用途

地塊名稱
及所處位置

面積(平方米)

規劃用途

擬出讓年度

原浸油廠

22460

住宅兼商業用地

2007年

原芙蓉江酒廠 (陵環路)

16310

住宅兼商業用地

2007年

原芙蓉江酒廠 (玉泉酒廠)

2880

住宅兼商業用地

2007—2008年

原龍華寺酒廠

9733

住宅用地

2007—2008年

原電影院

1970

商業用地

2007—2008年

原農機廠

1024

住宅用地

2008年

新區八號路交叉口

6667

商住用地

2007年

新區八號路口

7515

商住用地

2006年

新區二號兩側

1600

商住用地

2006年

三、盤活存量國有土地的政策措施
(一)縣人民政府成立以分管縣長為組長,縣監察局、財政局、發改局、國土資源局、建設局、房管局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存量國有土地管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審查存量土地管理規劃方案、土地出讓方案,並組織方案實施和房地產開發過程中的監督管理。
(二)按年度土地出讓計畫,由縣建設局負責對每宗地進行規劃設計,制定具體的規劃方案和指標。
(三)縣國土資源局要根據存量國有土地的年度出讓計畫,擬定出讓方案報縣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採取各種形式大力宣傳我縣盤活存量國有土地的政策和措施,大力引進縣外房地產開發企業進駐我縣發展,努力實現土地收益最大化。
(四)縣財政局要嚴格按照土地出讓收入“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監督土地出讓金全額上繳財政,列入財政預算,專款專用,確保資金安全。
(五)對經縣人民政府批准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的土地,土地受讓人可依法辦理土地證、規劃許可證和準建證等證件。電力公司、自來水公司要做好用電用水的服務工作。
(六)繼續開展縣城規劃區範圍內房地產市場進行治理整頓,嚴格農民宅基地的審批管理,原有宅基地不得由農民自行拆建;縣城規劃區的建設一律由縣建設局組織編制詳細規劃,報縣人民政府批准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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