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縣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環保部門負責組織快速檢測隊伍,測定事故的危害區域,危險化學品性質及危害程度。 3、衛生部門負責迅速組織檢測和醫療急救隊伍測定危險化學品對人員危害的程度,組織對受害人員的救護。 6、氣象部門負責提供危險化學品事故區域的有關氣象情況。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二、預案適用範圍本預案適用於道真自治縣行政轄區內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危險化學品和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時所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搶險處理。
三、危險化學品事故搶險機構設定縣人民政府成立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小組)
組長:縣人民政府分管副縣長
成員:縣經貿局局長、縣衛生局局長、縣環保局局長、縣公安局局長、縣公安局消防大隊隊長、縣氣象局局長、縣交通局局長、縣公安局交警大隊隊長、事故發生區域或(轄區)鄉(鎮)長、事故發生行業主管部門負責人,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技術人員組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經貿局,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搶險中的具體聯絡組織協調。
四、領導小組職責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緊急搶險的組織及實施,負責傷亡人員的施救工作,負責現場保護工作,負責防止事故漫延,如需啟動《道真自治縣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有關力量,應及時向縣重特大安全事故搶險指揮部匯報。
五、危險化學物品事故應急處置要求
(一)事故報告1、堅持屬地管理的原則。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必須立即向縣領導小組或消防“119”報告;領導小組或消防“119”接到本轄區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後應立即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人民政府報告。2、領導小組辦公室接事故報告後立即組織成員單位用最短時間到現場,並提出參與事故救援的機構和人員建議報領導小組組長。同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二)事故搶險職責分工
1、公安消防部門負責迅速控制危害源,營救受害人員,撲滅火災;公安交警部門負責保障救援交通暢通,必要時實施交通管制;公安治安部門負責組織事故現場人員疏散和安全警戒,維護現場及周圍地區的治安秩序。
2、環保部門負責組織快速檢測隊伍,測定事故的危害區域,危險化學品性質及危害程度。
3、衛生部門負責迅速組織檢測和醫療急救隊伍測定危險化學品對人員危害的程度,組織對受害人員的救護。
4、交通部門負責組織運輸隊伍,運輸撤離人員和急救物資。
5、電信部門負責組織保證通信聯絡暢通,必要時架設無線通訊系統。
6、氣象部門負責提供危險化學品事故區域的有關氣象情況。
7、各級衛生、醫藥、物資等部門及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根據本轄區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特性,儲備一定數量的搶救藥品、器材和物資,以應急需。
(三)事故處置要求
1、縣級政府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立即指定本級衛生、環保、消防、公安等部門第一時間內趕赴事故現場,組織配合事故單位疏散現場人員及物資,控制事故影響範圍,並開展現場搶險和救護工作。
2、衛生、環保、消防、公安、交通等部門接事故報告後應根據通報的事故現場初步情況,事故發生地的搶險設備和力量情況及時確定縣級機構應增援的力量,如縣級增援力量仍不能滿足搶險要求時,應及時向領導小組組長提出請求增援力量的意見和建議。
3、領導小組調度搶險力量堅持事故發生地鄉(鎮)或企業搶險力量為第一梯隊,縣級搶險力量為第二梯隊,縣外搶險力量和駐軍支援為第三梯隊的原則。
4、各成員單位必須服從命令,聽從指揮調度,密切配合、互相支持。搶險過程中要確保搶險人員安全,不得冒險蠻幹,防止事故擴大。
六、責任追究本搶險方案實施後,如發生特大安全事故,相關單位須按照領導小組的指令以最快速度趕赴現場,履行各自職責,有效防止事故災害的擴大,努力把事故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對接到搶險命令後不及時趕赴現場,或不認真履行本搶險方案的單位和個人,將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的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本搶險方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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