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工作部門:
為切實加強我縣炸封取締非法採煤窩點工作,經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成立縣炸封取締非法採煤窩點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周再新(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祝華靜(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成 員:雷俊文(縣政府法制辦主任)
廖年興(縣國土資源局局長)
董愛民(縣監察局局長)
趙建新(縣公安局局長)
夏仕模(縣法院副院長)
張建國(縣檢察院副檢察長)
張 潔(縣經貿局局長)
傳建雄(縣安監局局長)
劉世超(縣交通局局長)
申孟祥(縣煤炭局局長)
王懷勤(縣國土資源局副局長)
廖國春(縣財政局副局長)
楊 飛(縣工會主席)
夏 紅(玉溪鎮人民政府鎮長)
高 星(上壩鄉黨委副書記)
張曉剛(三江鎮人民政府鎮長)
史天訓(洛龍鎮人民政府鎮長)
鄧應超(隆興鎮人民政府鎮長)
何 健(平模鎮人民政府鎮長)
駱科生(棕坪鄉人民政府鄉長)
梁 衡(縣電力公司經理)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國土資源局,廖年興同志任辦公室主任,王懷勤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根據工作需要,縣安監局、煤炭局抽派專人到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
二OO六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