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壩冶煉廠淘汰關閉工作實施方案》已經自治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日
上壩冶煉廠淘汰關閉工作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國家產業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為依據,細化工作措施,注重政策宣傳,加快淘汰落後產能,最佳化產業結構,促進工業經濟快速健康發展。
二、工作目標
2010年3月15日前淘汰關閉冶煉廠。
三、主要依據
國家發改委頒布的《2007年應予淘汰落後水泥產能的企業名單》(2007年第93號公告)、《電石、鐵合金、焦化行業淘汰落後生產能力的企業名單(第一批)》(2007年第69號公告),《貴州省第一批應予淘汰落後水泥生產能力計畫的公示》,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的《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貴州省淘汰落後生產能力工作實施方案》,以及《遵義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遵義市2010年第一季度淘汰落後生產能力工作方案的緊急通知》(遵府辦發〔2010〕2號)要求。
四、工作步驟
(一)2010年1月16日前,組建淘汰關閉工作機構,並召開領導小組會議,啟動淘汰關閉工作。
(二)2010年1月18日前,召開冶煉廠業主座談會,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及引導工作。
(三)2010年1月20日前,吊銷冶煉廠生產經營的全部證照。
(四)2010年1月31日前,就地拆除和損毀冶煉廠主要設備。五、工作職責
(一)縣經貿局:統籌協調冶煉廠淘汰關閉工作。
(二)縣財政局:配合做好淘汰關閉冶煉廠獎勵資金的申報、使用和管理工作。
(三)縣人勞局:負責淘汰關閉冶煉廠所涉及的人員安置、社會保險關係接續等政策的指導工作。
(四)縣國土局:負責指導淘汰關閉冶煉廠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權處置和用途變更工作。
(五)縣環保局:負責依法吊銷《排污許可證》。
(六)縣工商局:負責依法做好淘汰關閉冶煉廠的變更登記、註銷登記和吊銷營業執照。
(七)縣質監督:負責按照有關規定上報註銷《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
(八)縣安監局:負責加強安全監管,並按照有關規定上報註銷《安全生產許可證》。
(九)縣電力公司:負責切斷電源並拆除供電設施。
(十)上壩鄉人民政府:負責做好當地民眾思想工作,並配合做好冶煉廠業主的政策宣傳工作。
(十一)其他相關部門配合做好淘汰關閉工作。
六、有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淘汰關閉冶煉廠是實現節能減排目標和最佳化產業結構的重要手段,也是推動工業結構調整、轉變經濟成長方式的重要舉措。相關單位務必高度重視,統一認識,認真履職,密切配合,積極穩妥並按時淘汰關閉冶煉廠。
(二)落實工作責任。相關單位要將淘汰關閉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強化工作責任,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並建立工作責任制和問責制,確保責任到位、措施到位。
(三)加強督促指導。相關單位要積極引導、指導淘汰關閉工作,並督促冶煉廠按時淘汰關閉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