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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判斷與道德教育:基於中國傳統道德教育思想民範式的研究》認為道德理性有三個層次:自然層次、原則層次和實踐層次,道德判斷可以區分為四種範式。道德教育需要正視道德理性和道德判斷的上述特徵,在道德判斷的過程申促進主體的道德理性發展。三層次的道德教育雖然在現實中存在,但卻忽視了主體的道德理性的運用和發展,並出現了嚴重的錯位現象。在當今歷史條件下,公共理性作為道德理性的主要內涵,並由此產生分層的道德判斷和道德教育。不失為道德教育的應然選擇。解決道德教育實效性低的各種策略都忽視了主體道德理性的發揮,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主體的道德理性實際上存在三個層次:自然層次、原則層次和實踐層次。主體的道德理性是在道德判斷的過程中形成的,我們至少可以區分出四種不同的道德判斷範式。道德教育需要正視道德理性和道德判斷的上述特徵,在道德判斷的過程中促進主體的道德理性發展。
自然概念本身的豐富內涵為從哲學自然到道德自然的轉化提供了可能與途徑。從“天命”、“天道”、“天理”到“天演”的轉換進程,改變了道德的自然展現方式,但卻一直在論證著道德的自然正確性。在道德的自然判斷過程中,道德理性一直面臨著信仰對自身的挑戰。道德教育只有處理好信仰與理性之間的難捨關係,道德理性才能自然而然地在主體身上形成。
如果說自然為道德的存在價值與運用提供了終極依據,那么美好生活則為道德提供了次極的理由和範本。而道德的原則性存在又為美好生活的實現提供了可能。在中國社會的歷史長河中,道德先後出現了君子、系統、天理、契約等四種判斷範式。在不同的道德判斷範式中,道德理性努力實現和諧的人際秩序和主體德性之間的溝通與統一。道德教育惟有從這兩者之間的和諧一致著眼,道德理性才具有外合於理、內合於性的生長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