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智力

運動智力

運動智力(bodily kinesthetic intelligence)包括支配肢體完成精密作業的能力 ,比如,打籃球、跳舞等。運動智力是所有體育運動員,世界奧運冠軍們必須具備的一項智力。這種智力在運動員、舞蹈家、外科醫生、賽車手和發明家身上有比較突出的表現。

簡介

加德納的多元智力理論認為運動智力是運用四肢和軀幹的能力,表現為能夠較好地控制自己的身體,對事件能夠做出恰當的身體反應,以及善於利用身體語言表達自己的思想和情感的能力。不只是運動員具有運動智力,普通人也具備運動智力特徵,只是在不脫離具體運動情境與項目特徵的情況下,運動員的運動智力優於普通人。

自加德納在多元智力理論中提出“運動智力”的概念後,有關運動智力的研究開始受到關注,但從已有的文獻報導來看,對運功智力的概念沒有形成統一的界定,目前對“運動智力”概念認識有兩種研究取向,一種取向是從考察體育運動情境中個體的智慧型表現來界定、研究運動智力;另一取向則基於非體育的運動表現來界定、研究運動智力。

對於運動情境研究取向來說,其對於運動智力的概念界定主要是就運動情境中智力而言,是指個體解決體育運動過程中問題的能力。如:王剛認為運動智力是一種潛在的、有效的適應運動環境的總合力;張力為認為運動智力是人們在掌握運動技能和表現運動技能過程中必須具備的心理條件或特徵;王海宏等在《體操運動員運動智力的分析》一文中提出應根據具體情境中運動任務的特殊性來界定運動智力,他們認為運動員運動智力的內容不僅包括普通人智力的觀察、記憶、想像、知覺、言語理解以及操作思維,還包括一些有運動項目特徵的智力因素。從這些研究的表述來看,顯然運動智力是情境依賴的,是以完成體育運動中任務的能力為主的。

而非運動情境取向,其對於運動智力概念的界定則是非體育運動情境的,其涵蓋的範圍比較寬泛。如加德納提出的身體—運動智力,是指能夠較好地控制自己的身體,對事件能夠作出恰當的身體反應以及善於利用身體語言來表達自己的思想和情感的能力;Noah.Riskin提出運動智力是指日常生活活動中,個體利用空間知覺、本體感覺以及感知覺綜合作用,通過肢體的運動來解決問題的能力。實際上這種運動智力概念的定義,不僅是指體育運動中的肢體動作,而且還包含了日常生活中所有的肢體運動,比如走路、抬胳膊等等。綜其觀點,對運動智力的概念是指人在運動過程中大腦對空間知覺、感知覺、重力預判、本體感覺、協調等信息的加工結果,通過四肢和軀幹所表現出來的運動能力。

從加德納的多元智力角度來看,顯然對運動智力概念的理解僅局限於運動情境中是片面的,實際上前述關於運動情境取向的運動智力的研究有強調研究運動員智力之嫌,加德納關於運動智力的定義主要是指通過運動行為表現出的智慧型活動能夠,而不是指一般智力在運動中體現出來的智慧型水平,換句話說,也就是一般智力的高低可能決定運動員的運動水平,而運動員的水平並不一定取決於運動智力。

運動智力的測量指標

對於運動智力的評價指標,以上兩種傾向都基於智力的因素理論,對運動智力的構成要素進行了解析,如王剛認為構成運動智力的因素是多種多樣的,不能簡單的用IQ指數來衡量,他指出運動智力的因素包括:視野的範圍、空間知覺的速度和準確性、深度知覺、肌肉用力知覺的精確度、空間感、時間感、節奏感、注意的穩定和快速轉換、選擇反應、預測反應、操作思維等;張力為認為運動智力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給運動情境特徵命名、尋找與任務有關的線索、確定線索模式、短時記憶、長時記憶、決策(信息加工)等;Noah Riskin教授則認為運動智力體現在感知覺、本體感覺、空間知覺、身體多自由度的協調等方面,它更多的是指運動過程中身體控制能力、注意力、及感知能力。

毫無疑問,上述的研究揭示了運動智力的因素構成,但並不能很好地解決運動智力行為是如何發生的,從當代智力理論的發展來看,實際上個體的智力表現,是與個體如何利用上述因素來表達智力行為,並解決問題。如智力PASS理論模型,該理論認為個體的智力表現取決於“計畫—注意—同時性加工—繼時性加工”三級認知功能系統的四個層級認知過程的功能性活動水平。即注意—喚醒系統維持皮層喚醒和注意狀態,信息加工系統(同時性加工和繼時性加工)負責對信息的編碼處理,計畫系統負責監視自我和認知活動的組織。三個系統的協調合作保證了一切智慧型活動的運行。PASS模型智力理論以信息加工過程的分析作為評價智力的基礎,此外注意系統和計畫系統也起了重要作用。

PASS理論模型來審視上述關於運動智力因素的研究,我們可以看到與感知覺、協調性有關的指標實際上涉及到信息加工系統的功能,如空間知覺的速度和準確性、選擇反應、尋找與任務有關的線索等,雖然沒有涉及是同時性加工還是繼時性加工的區分,但如果以這種理論的視角,把運動智力定位於與認知成分有關的心理過程上,就能夠有效地區分運動智力水平的高低。因此運動智力水平的評價指標體系也應轉入對智力內部認知過程的評價中。所以對運動智力的評價指標可總結為以下四個方面:

1)體現注意—喚醒系統功能的指標,主要為注意力,包括注意廣度、注意集中度、注意的分配、注意的轉換。

2)繼時性加工水平的評價指標,主要為空間知覺、本體感覺、運動知覺,其中空間知覺是個體運動智力最必不可少的信息加工能力。

3)同時性加工水平的評價指標,主要為協調性,協調性需要個體在運動時,要同時處理來自肌肉的放鬆與收縮、肢體與軀幹的位置、身體重心平衡覺、動作韻律等諸多信息。

4)計畫系統功能的指標。即個體在面臨運動任務時,運用身體動作完成任務的節省化、迅捷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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