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川縣人民法院

遂川縣人民法院,設定15個內設機構,5個派出人民法庭。

機構概況

遂川縣人民法院於1950年5月8日成立,現有幹警56人(男48人,女8人),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21人,占37.5%,其中研究生學歷1人。設定15個內設機構,5個派出人民法庭。 近年來,遂川縣法院在縣委、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和上級法院的領導、監督、支持和關心下,以司法為民為宗旨,以人民滿意為目標,與時俱進,改革創新,忠實履行審判職能,努力實踐“公正與效率”主題,每年審理和執行各類案件2000餘件,為遂川的建設與發展寫下了濃墨重彩的一筆。辛勤的耕耘贏得了豐碩的回報。2002、2003年在全縣開展的形象測評活動中名列前3名,被縣委、縣政府授予“最佳化投資環境服務明星”稱號,2005年連續第三年被評為全縣招商引資“服務視窗”先進單位和2005年度機關效能建設先進單位。 2006年,遂川法院將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為指針,繼續踐行“公正與效率”工作主題,加強審判工作,穩步推進法院改革,進一步規範司法行為,落實司法為民要求,加快信息化建設步伐,開展創建“學習型、創新型、廉潔型、服務型、文明型”法院活動,全面提升隊伍司法素質,增強司法能力,為建設“開放遂川、生態遂川、和諧遂川”和社會主義新農村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務。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辦理院務會、院長辦公會、審判委員會等會議事務;起草綜合性檔案、報告等文稿;組織綜合性會議;負責文秘、督查、資料、檔案、保密和辦公自動化管理;負責內外聯絡和協調工作;負責信息宣傳、司法統計、調查研究、適用法律政策請示、新聞發布、法律宣傳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處理人大、政協定案、提案等事項;負責機關內刊的編輯發行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思想政治、教育培訓等工作;協助院黨組抓好隊伍建設;負責本院機構編制及幹部的考試錄用等人事工作;負責黨組的會務及交辦事宜;承辦離退休幹部有關事宜;負責司法警察警銜的呈報晉升,初任法官考試、法官等級評定晉升等工作;承辦本院幹警的考核、工資福利、工作證管理等工作;負責組織爭先創優、表彰獎勵等工作。
(三)立案庭
辦理各類案件登記立案;對不服本院生效裁判的各類申訴和再審申請進行審查,認為可能有錯誤的,移交審判監督庭及有關庭審查處理;負責司法救助工作,依法進行訴前財產、證據保全;負責信訪接待工作,處理來信來訪;對各類案件進行審限流程管理。
(四)刑事審判庭
依法審判第一審刑事公訴案件和刑事自訴案件;辦理其他有關刑事審判工作事宜。
(五)民事審判第一庭
依法審判第一審侵權糾紛案件;依法審理勞動爭議、醫患糾紛、婚姻家庭、不當得利、無因管理案件、房地產案件、不動產相鄰關係案件、鄰地使用權案件以及其他不動產案件和農村承包契約案件;依法審理適用特別程式的案件;辦理其他相關民事審判工作事宜。
(六)民事審判第二庭
依法審判除農村承包契約糾紛以外的契約糾紛案件;依法審判票據、企業破產等案件。
(七)行政審判庭
依法審判第一審行政案件;辦理行政賠償案件;審查行政機關申請強制執行的案件,符合立案條件的,交立案庭立案;辦理其他有關行政審判工作事宜。
(八)審判監督庭
依法審判各類再審案件;負責案件質量評查與監督工作;負責承辦國家賠償的確認工作。
(九)執行局
依法執行本院作為第一審的生效法律文書及法律規定應當由本院執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書。
(十)司法技術室
負責對外委託司法鑑定及其他專門性技術工作。
(十一)司法行政裝備管理科
負責本院基本建設、行政財務管理、訴訟費的收繳、使用、管理等工作;負責武器、車輛、服裝等專項物資裝備計畫、管理工作;負責後勤保障、接待服務、機關安全保衛等工作。
(十二)司法警察大隊
負責司法警察的警務、教育、管理等工作;組織和參與對死刑人犯的執行;配合執行庭的執行事項;負責警衛法庭、看管押解人犯等工作;協助院機關的安全保衛工作。
(十三)監察室
負責監察工作;監督、檢查本院工作人員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及工作紀律的情況;受理對本院工作人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負責審判人員的違法審判責任追究工作。
紀檢組:為縣紀委的派駐機構
機關黨支部:負責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負責黨員的政治理論學習、思想教育、黨員管理和發展工作;辦理黨員違紀處理的有關工作;領導工會、共青團等其他工作。
人民法庭為本院的派出機構。即大汾人民法庭、左安人民法庭與草林人民法庭合署辦公,管轄草林、堆子前、西溪、大汾、營盤圩、戴家埔、南江、左安、湯湖、黃坑、高坪等鄉鎮的民商事案件及刑事自訴案件。于田人民法庭與衙前人民法庭合署成立於田衙前巡迴法庭,管轄于田鎮、衙前、五斗江、新江等鄉的民商事案件及刑事自訴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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