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容
總括。《墨子·經上》:"君臣萌,通約也。" 孫詒讓 間詁:"謂尊卑上下,等差不一,通而約之,不過此三名。"
"通約"(Commensurability)原是一個數學概念。這詞的原形,出自數學中分數加減運算時的"通分"與"約分"。即用求"最低公倍數"的方法先使分母不同的兩個分數實現"通分",然後加以計算;接著用求"最大公約數"的方法對繁分數進行"約分",使其化簡。換句話說,"如果幾個數之間同時存在一個公約數,稱為可通約,否則稱為不可通約,公約數中最大的稱為最大公約數。
近年來,學術界常引申其意,在表述屬性或本質相同的兩種事物關係時,便說"兩者可以通約"。當然,如果拿分數與平方根在一起相加,這兩種屬性不同的數學命題因為相互不可通約,這樣的命題便不能成立。當然也有引用於描述事物、文化之間的互通性和共同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