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筆計息法

逐筆計息法是按預先確定的計息公式逐筆計算利息的方法。採用逐筆計息法時,銀行在不同情況下可選擇不同的計息公式。

逐筆計息法

逐筆計息法是按預先確定的計息公式逐筆計算利息的方法。採用逐筆計息法時,銀行在不同情況下可選擇不同的計息公式。

(1)計息期為整年(月)時,計息公式為:利息=本金×年(月)數×年(月)利率

(2)計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頭天數時,計息公式為:利息=本金×年(月)數×年(月)利率+本金×零頭天數×日利率

(3)銀行也可不採用第一、第二種計息公式,而選擇以下計息公式:利息=本金×實際天數×日利率,其中實際天數按照“算頭不算尾”原則確定,為計息期間經歷的天數減去一。逐筆計息法便於對計息期間賬戶餘額不變的儲蓄存款計算利息,因此,銀行主要對定期儲蓄賬戶採取逐筆計息法計算利息。

例:某客戶2007年3月1日存款10,000元,定期六個月,當時六個月定期儲蓄存款年利率為2.43%,客戶在到期日(即9月1日)支取,利息是多少?(1)這筆存款計息為6個月,屬於計息期為整年(月)的情況,銀行可選擇“利息=本金×年(月)數×年(月)利率”的計息公式。利息=10,000×6×(2.43%÷12)=121.50元(2)銀行也可選擇“利息=本金×實際天數×日利率”的計息公式,這筆存款的計息期間為2007年3月1日至9月1日,計息的實際天數為184天。利息=10,000×184×(2.43%÷360)=124.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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