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術語
1、透視——通過一層透明的平面去研究後面物體的視覺科學。“透視”一詞來源於拉丁文“Perspclre"(看透),故有人解釋為“透而視之”。
2、透視圖——將看到的或構想的物體、人物等,依照透視規律在某和媒介物上表現出來,所得到的圖叫透視圖。
3、視點——人眼睛所在的地方。標識為S。(EYE POINT)
4、視平線——與人眼等高的一條水平線HL。(HORIZONTAL LINE)
5、視線——視點與物體任何部位的假想連線。(LINE OE SIGHT)
6、視角——視點與任意兩條視線之間的夾角。(VISUAL ANGLE)
7、視域——眼睛所能看到的空間範圍。
8、視錐——視點與無數條視線構成的圓錐體。(VISUAL CONE)
9、中視線——視錐的中心軸。又稱中視點。(LINE OE VISUAL CENTER)
10、站點——觀者所站的位置。又稱停點。標識為G。(STANDING POINT)
11、視距——視點到心點的 垂直距離。
12、距點——將視距的長度反映在視平線上心點的左右兩邊所得的兩個點。標識為d。(DISTANCE POINT)
13、余點——在視平線上,除心點距點外,其他的點統稱余點。標識為V。(COMPLEMENT POINT)
14、天點——視平線上方消失的點。標識為T。(TOP—VANISHIUG)
15、地點——視平線下方消失的點。標識為U。(BOTTOM—VANISHIUG)
16、滅點——透視點的消失點。(VANISH POINT)
17、測點——用來測量成角物體透視深度的點。標識為M。(MEASURING POINT)
18、畫面——畫家或設計師用來變現物體的媒介面,一般垂直於地面平行於觀者。標識為PP(PICTURE PLANE)
19、基面——景物的放置平面。一般指地面。標識為GP(GROUND PLANE)
20、畫面線——畫面與地面脫離後留在地面上的線。標識為PL。(PICTURE LINE)
21、原線——與畫面平行的線。在透視圖中保持原方向,無消失。
22、變線——與畫面不平行的線。在透視圖中有消失。
23、視高——從視平線到基面的垂直距離。標識為h(VISUAL HIGH)
24、平面圖——物體在平面上形成的痕跡。標識為N(PLAN)
25、跡點——平面圖引向基面的交點。標識為TP(TRACK POINT )
26、影滅點——正面自然光照射,陰影向後的消失點。標識為VS(VANISHING OF SHADOW)
27、光滅點——影滅點向下垂直於觸影面的點。標識為VL(VANISHING OF LIGHT)
28、頂點——物體的頂端。標識為BP(BASE POINT)
29、影跡點——確定陰影長度的點。標識為SP(SHADOW POINT)
透視的畫法
在素描中最基本的形體是立方體。素描時,大多是以對三個面所進行的觀察方法來決定立方體的表現。另外,利用面與面的分界線所造成的角度,也能暗示出物體的深度,這就涉及到透視規律。
透視分一點透視(又稱平行透視),兩點透視(又稱成角透視)及三點透視三類。
一點透視就是說立方體放在一個水平面上,前方的面(正面)的四邊分別與畫紙四邊平行時,上部朝縱深的平行直線與眼睛的高度一致,消失成為一點,而正面則為正方形.
兩點透視就是把立方體畫到畫面上,立方體的四個面相對於畫面傾斜成一定角度時,往縱深平行的直線產生了兩個消失點。在這種情況下,與上下兩個水平面相垂直的平行線也產生了長度的縮小,但是不帶有消失點.
三點透視就是立方體相對於畫面,其面及稜線都不平行時,面的邊線可以延伸為三個消失點,用俯視或仰視等去看立方體就會形成三點透視。
透視圖中凡是變動了的線稱變線,不變的線稱原線,要記住近大遠小,近實遠虛的規律。
前面所講的立方體透視圖法適用全部物體,本節就說明一下圓及圓柱體透視,分解如下:
如圖(一)為正圓,A=B,a=b。
圖(二)為圓的透視圖,視覺上A=B,
圓柱體透視:
和前面的圓相比較,裡面的圓當然是被縮小了,但仍然是完全的相似形。 兩個橢圓是平行的面,但裡面的那個被縮小了,此時,橢圓的長軸(未繪)與長方體的邊不平行。 兩個橢圓的面失掉了平行性,也不是相似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