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用風力利用工程
正文
將風力用作農業生產和農民生活設施動力的工程。是一種既無污染又可再生的農村能源。公元前200年,古波斯人開始利用風車碾米;14世紀荷蘭人廣泛用風車在沿海排水造田及進行其他作業,有“風車之國”之稱。中國在秦代已有徐福駕風帆船東渡日本的記載。農用風力利用工程的內容包括風帆助航(捕魚和運輸等)、風力提水(農田排灌、水產養殖和製鹽等)、風力用於農副產品加工(揚谷、磨麵和碾米等)、風力發電、風力致熱等。其中,風力提水是風能利用的主要形式,一般由多葉式風輪、傳動機構、水泵、塔架等主要部件組成。近代的風力提水機上還裝有調速、調向機構和剎車裝置。風輪從風中獲得低轉速大扭矩的功率,通過傳動機構驅動水泵工作。塔架使風輪高於地面障礙物,處於有利的迎風位置。調速、調向機構和剎車裝置保證風力機在不同風速、風向條件下安全有效地工作,在大風條件下起到保護作用。風力發電機(見農用動力機械)的風輪從風中獲得能量,產生的功率經增速機構或直接驅動發電機旋轉,發出的電存儲在蓄電器中,再經蓄電器傳到用電器上供使用。大、中型風力發電機可不經蓄電器直接與電網並聯(見彩圖)。風力致熱是把風力機產生的機械能轉換成熱能的風能利用方式。風力致熱裝置可以提供農村或牧區居民採暖、溫室和浴室等所需熱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