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用鏟運機
正文
能連續完成鏟土、裝土、運土和卸土等作業的農田建設機械。懸掛或牽引在農用拖拉機後面,可進行農田粗平作業,剷除土丘,填平窪地,修建大中型渠道和堤壩。其經濟運距大於農用推土機,一般為50~200米。農用鏟運機由機架、土斗、斗門、鏟刀和行走輪等組成。作業時,鏟刀切入並鏟起土壤,土壤連續地沿鏟刀上升進入土斗,裝滿後的土斗轉入運輸狀態,運行到預定地點卸土。懸掛式鏟運機(見圖)結構簡單,重量輕,機動靈活,但因受拖拉機懸掛機構提升能力的限制,通常與中、小型農用拖拉機配套,土斗容量較小。由於拖拉機與鏟運機的間距小,多採用後卸土方式,適宜於鬆軟土質的小塊地作業。牽引式鏟運機有單軸式和雙軸式兩類:雙軸牽引式鏟運機的土斗容量大,生產率高,與拖拉機掛接方便,但機身長,金屬耗量大,迴轉半徑大,為縮短土斗同後輪間的距離,一般採用前卸土方式,套用於大面積作業;單軸牽引式鏟運機的結構較雙軸牽引式簡單,機動性較好,有前卸土和後卸土兩種類型;前卸土型的行走輪置於土斗的後方,機器和裝載土壤的部分重量由拖拉機承擔,因而對拖拉機驅動輪有增重作用,有利於提高牽引效率;行走輪的輪距小於鏟刀的工作幅寬,便於挖河築堤,但土斗容量受拖拉機行走裝置負載能力和縱向穩定性的限制。後卸土型的行走輪置於土斗兩側,縱向尺寸較小,能卸土成堆,而不妨礙行走輪的行走,但因行走輪輪距大於鏟刀的工作幅寬,不便於挖河築堤作業。 鏟運機土斗的結構型式因卸土方式而異。前卸土的只有前斗門,在鏟、裝土和卸土時開啟,運土時關閉;後卸土的裝有鉸接的前、後斗門,鏟、裝土時前斗門開啟,卸土時後斗門開啟,運土時前、後斗門均關閉;土斗橫斷面多為矩形或梯形,土斗底面與水平面成0°~7 °的傾角,傾翻卸土時,底面與水平面的傾翻角常大於50°~65°,土質粘重時取大值。鏟刀裝在土斗的前下方,鏟土時鏟面與水平面的夾角為25°~45°,常用值為30°~35°,最大鏟土深度:牽引式一般為15~20厘米,懸掛式為 7~10厘米。
有的鏟運機採用活動底板的土斗,通過液壓操縱系統控制的專用卸土油缸,使活動底板後移和推板前推,實現強制卸土。與傾翻土斗的卸土方式相比,卸土較乾淨,卸土表面平整,便於後續作業。
20世紀70年代以來,帶有鏈板式升運機構的升運式鏟運機發展較快。其鏟刀鏟起的土壤在升運鏈板的帶動下,自下而上地裝入土斗,鏟裝阻力小,工作負荷穩定。因此,在與相同的拖拉機配套時,升運式鏟運機比普通鏟運機有較大的土斗容量,其牽引力利用係數和發動機功率利用係數均有顯著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