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植物新品種複審委員會

組成複審委員會由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秘書長和委員組成。 主任委員由農業部主管領導兼任,副主任委員由科技教育司司長和種植業管理司、產業政策與法規司主管副司長兼任,秘書長由農業部科技教育司智慧財產權處負責人兼任。 秘書處複審委員會秘書處設在農業部科技教育司智慧財產權處,負責處理複審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組成

複審委員會由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秘書長和委員組成。主任委員由農業部主管領導兼任,副主任委員由科技教育司司長和種植業管理司、產業政策與法規司主管副司長兼任,秘書長由農業部科技教育司智慧財產權處負責人兼任。

主要職責

複審委員會下設大田作物、果樹、觀賞植物及草類、蔬菜作物等四個複審小組。複審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審理農業部植物新品種保護辦公室在初步審查和實質審查程式中駁回品種權申請的複審請求;
(二)負責審理無效宣告和品種更名請求;
(三)依據職權宣告品種權無效,以及對授權品種予以更名。

秘書處

複審委員會秘書處設在農業部科技教育司智慧財產權處,負責處理複審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