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以國家信用為基礎,籌集資金,承擔國家規定的農業政策性金融業務,代理財政支農資金的撥付,為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服務。
業務概況: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業務範圍,由國家根據國民經濟發展和巨觀調控的需要並考慮到農發行的承辦能力來界定。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成立以來,國務院對其業務範圍進行過多次調整。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目前的主要業務是:(一)辦理糧食、棉花、油料收購、儲備、調銷貸款。(二)辦理肉類、食糖、菸葉、羊毛、化肥等專項儲備貸款。(三)辦理糧食、棉花、油料加工企業和農、林、牧、副、漁業的產業化龍頭企業貸款。(四)辦理糧食、棉花、油料種子貸款。(五)辦理糧食倉儲設施及棉花企業技術設備改造貸款。(六)辦理農業小企業貸款和農業科技貸款。(七)辦理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貸款。支持範圍限於農村路網、電網、水網(包括飲水工程)、信息網(郵政、電信)建設,農村能源和環境設施建設。(八)辦理農業綜合開發貸款。支持範圍限於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農業技術服務體系和農村流通體系建設。(九)辦理農業生產資料貸款。支持範圍限於農業生產資料的流通和銷售環節。(十)代理財政支農資金的撥付。(十一)辦理業務範圍內企事業單位的存款及協定存款、同業存款等業務。(十二)辦理開戶企事業單位結算。(十三)發行金融債券。(十四)資金交易業務。(十五)辦理代理保險、代理資金結算、代收代付等中間業務。(十六)辦理糧棉油政策性貸款企業進出口貿易項下的國際結算業務以及與國際業務相配套的外匯存款、外匯匯款、同業外匯拆借、代客外匯買賣和結匯、售匯業務。(十七)辦理經國務院或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的其他業務。
銀行優勢:我縣唯一一家政策性銀行;始終執行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貸款基準利率,不上浮;截至2011年末各項存款餘額1,424萬元、各項貸款餘額17,04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