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科分類
農村社會工作,如果按工作性質來劃分,農村社會工作可分為消極被動型和積極主動型兩類。所謂消極被動型的農村社會工作是指對發生各種困難的農村居民給予幫助或對已出現的農村社會問題採取應急措施,如對"五保戶"進行救濟、對受災地區的農民給予援助等。所謂積極主動型的農村社會工作是指開展具有預防性和建設性的工作。預防是為了儘量減少農村社會問題的發生,如搞好疾病預防,防止生態平衡遭受破壞等;建設性工作指為提高農村居民的社會適應能力而進行的工作,如文化娛樂,農村文化教育、農業技術推廣等。
農村社會工作按執行機構劃分,有以下六類。
其一,民政部門中的農村社會工作。民政部門是我國社會福利工作的主要行政管理機構,現階段大部分社會工作屬民政部門的工作範圍,如擁軍優屬、社會救濟、婚姻登記等。
其二,各級婦聯組織的農村社會工作,如婚姻指導、計畫生育、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等方面的工作。
其三,共青團組織的農村社會工作,如開展讀書活動,提倡文明禮貌,組織志願者開展社會服務活動等,這些活動在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其四,鄉鎮企業中的農村社會工作,如今的鄉鎮企業是農村經濟中的主力軍之一,農村的福利基金有很大一部分來源於鄉鎮企業,而鄉鎮企業中職工的社會保險、社會福利也是農村社會保障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
其五,農業技術推廣工作。主要以各地的農業廳、農業院校、農科院為骨幹,以農業技術推廣站為中心進行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促進先進的農業科學技術成果轉化為生產力。這是現階段農村社會工作的重要內容。其六,民眾自行組織的農村社會工作。互幫互助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在農村實行聯產承包責任制後,那些在生產、生活上有困難的貧困戶不但得到集體的扶助,同時也得到廣大村民的幫助,“一人有難眾人幫”已蔚然成風。農村經濟發展後,有些地方還出現了農民自己修橋、鋪路、建文化活動中心、圖書館等新景象。
農村社會工作按工作內容劃分,還可分為農村社會救濟、農村社會福利、農村計畫生育、農業技術推廣等
定義
農村社會工作的定義農村社會工作作為社會工作中國化的特色化產物,在一定時期內,出現農村社會工作定義的“百家爭鳴”。列舉以下幾個代表性定義。
1.湖南省農村社會工作學者蔣國慶於2009年9月提出對於農村社會工作的定義為:農村社會工作以村莊、村民、農業、當地政府和農村社會工作者為主體,以優勢視角和能力建設為理念,以社會工作為方法,套用人本模式、社區模式、發展模式、社區資產模式,倡導社會包容、公平、公正為目標的一門藝術科學。
他認為,由農村、農民、政府、類農村社會工作者與社會工作者共同構成了農村社會工作的五大核心概念。在農村社會工作的工作領域方面,蔣國慶提出:農村社會工作服務領域有村莊(農村社區)、村民、農業和基層政府,但無論是村莊社會工作、還是村民社會工作、農業社會工作、基層政府行政社會工作都是不獨立的服務,四者之間相互聯繫、互為主體,農村社會工作者也是各有側重,統攬全局。
2.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對於農村社會工作的最新定義是這樣的:農村社會工作農村社會工作是我國社會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現階段真正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工作的體現。它是在黨和政府的領導下,廣泛發動各種社會力量在農村所開展的社會服務;農村社會工作的目的在於預防和解決社會問題,增進農村的社會福利,推動農村的社會發展。
農村社會工作,如果按工作性質來劃分,農村社會工作可分為消極被動型和積極主動型兩類。所謂消極被動型的農村社會工作是指對發生各種困難的農村居民給予幫助或對已出現的農村社會問題採取應急措施,如對"五保護"進行救濟、對受災地區的農民給予援助等。所謂積極主動型的農村社會工作是指開展具有預防性和建設性的工作。預防是為了儘量減少農村社會問題的發生,如搞好疾病預防,防止生態平衡遭受破壞等;建設性工作指為提高農村居民的社會適應能力而進行的工作,如文化娛樂,農村文化教育、農業技術推廣等。
3.湖南省農村社會工作專家史鐵爾教授在其主編的《農村社會工作》一書中,並沒有明確的指出什麼是農村社會工作。但是,在這本作為高職院校教材的書上,他提出了要從以下幾個層面來理解農村社會工作的基本概念:
① 重建政府於農民信任關係和農民自信心、自尊和權力意識。② 通過與村民同行、廣泛參與和增能,倡導政府和社會政策改變。③ 推進農村社區教育和社區衛生項目,提升村民應對社會變遷的能力。④ 通過農戶家庭、社區提供支持服務,重構農村互助友愛精神。
他將能力建設作為農村社會工作的核心,將促進農村社區福祉和保持可持續發展作為基本目標。在農村社會工作過程中,強調社會工作者利用同理心,站在服務對象的角度去思考問題,讓服務對象的思想能夠傳播出來,使得服務對象能夠獲得能力並且保持社區的發展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