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普通中國小校建設標準建標

農村普通中國小校建設標準建標

《農村普通中國小校建設標準》是一項新修訂的國家標準,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建標[2008]159號通知批准發布,自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原《農村普通中國小校建設標準(試行)》同時廢止。 修訂後的建設標準共分六章,包括總則,建設規模與項目構成,學校布局、選址與校園規劃,建設用地指標,校舍建築面積指標,校舍主要建築標準。本建設標準附條文說明。

內容簡介

本建設標準是編制、評估和審批農村普通中國小校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校園規劃設計和建設規劃用地的依據,也是項目設計審查和工程監督檢查的尺度。本建設標準適用於鄉(鎮)及以下農村普通中國小校的新建、改建和擴建項目。本標準面向設計、施工、建設單位,以及相關部門的技術、管理人員。本建設標準適用於鄉(鎮)及以下農村普通中國小校的新建、改建和擴建項目。

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建設規模與項目構成

第三章學校布局、選址與校園規劃

第四章建設用地指標

第五章校舍建築面積指標

第六章校舍主要建築標準

附錄術語

本建設標準用詞和用語說明

附屬檔案農村普通中國小校建設標準條文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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