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性和緊迫性
1.人才資源是第一資源,農業農村人才是強農的根本,是我國人才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只有加強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才能加快農業科技進步。切實轉變農業發展方式,確保現代農業發展有堅實基礎;才能強化農村公共服務能力,促進農村社會全面進步,確保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有重要依靠;才能有效帶動農村人力資源整體開發,促進農民全面發展,確保廣大農民持續平等參與現代化進程,共享更多改革發展成果。農村實用人才和農業科技人才是農業農村人才中的骨幹力量。加強農村實用人才和農業科技人才隊伍建設,是農業農村人才工作的重點領域,是實施人才強農戰略的關鍵環節。
2.改革開放特別是2003年全國人才工作會議以來,中央及各地各部門高度重視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工作,不斷加大人才資源開發力度,著力健全人才教育培訓體系,逐步深化教育科研體制改革,努力構建人才評價和服務體系,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呈現出良好的發展勢頭。據測算,截至2008年底,全國共有農村實用人才820萬人,農業科技人才62.6萬人。人才隊伍不斷壯大,為我國農業連年增產、農民持續增收和農村經濟社會健康發展作出了突出貢獻。但是,與發展現代農業、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要求相比,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仍存在一些矛盾和問題。農村實用人才總量不足,結構不合理,整體素質偏低,示範帶動作用不明顯;農業科技人才科研創新和成果轉化能力不強,高層次人才匱乏,推廣隊伍作用發揮不充分;人才地域、行業分布不合理,欠發達地區人才嚴重不足;人才培養開發、評價發現、激勵保障機制還不健全;投入不足,工作條件相對艱苦,人才流失嚴重。
3.未來十餘年,是加快改造傳統農業、走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道路的關鍵階段,是著力破除城鄉二元結構、形成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新格局的重要時期,加強農村實用人才和農業科技人才隊伍建設既面臨著難得的機遇,也面臨著嚴峻的挑戰。
一方面,人才隊伍建設的任務比以往更加緊迫。在人口增長壓力和資源環境約束日益增強的條件下,實現農業的可持續發展,迫切需要人才的作用充分發揮;在農業物質和技術裝備水平依然不高的情況下,實現保障主要農產品基本自給的目標,迫切需要人才加速成長;在國際國內農產品市場日益融合的背景下,提高農業國際競爭力,迫切需要人才素質迅速提升;在城鄉差距仍在不斷擴大的背景下,加快農村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迫切需要各類人才不斷湧現。
另一方面,加強人才隊伍建設的時機更加成熟。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對未來一段時期的農村改革發展作出了全面部署,對人才隊伍建設提出了明確要求,農村實用人才和農業科技人才隊伍建設的方向更加清晰;我國綜合國力不斷增強,向“三農”傾斜的公共財政體制初步建立,農業支持保護體系逐步健全,人才隊伍建設的環境和條件不斷改善;農業生產經營方式正在發生積極變化,農村經濟結構正在穩步調整,農村社會事業加快發展,人才施展才能有了更加廣闊的舞台;隨著城鄉一體化發展不斷深入,城鄉之間的人才和資本雙向流動已經開始出現並日趨頻繁,人才來源渠道和成長空間進一步拓寬。
4.重視農業農村人才就是重視“三農”事業的未來,培養農業農村人才就是打造“三農”發展的未來。按照中央關於加強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的一系列決策部署,大力推進科教興農、人才強農,努力開創農村實用人才和農業科技人才工作新局面,編制本規劃。
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
5.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科學的人才觀,按照發展現代農業、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總體要求,堅持“服務發展,人才優先,以用為本,創新機制,高端引領,整體開發”的方針,大力實施人才強農戰略。遵循人才成長規律,充分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以培養農業農村發展急需緊缺人才為重點,以人才資源能力建設為核心,以創新體制機制和完善政策體系為保障,緊緊抓住培養和使用兩個關鍵環節,努力建設規模宏大、結構最佳化、布局合理、素質優良的農村實用人才和農業科技人才隊伍,為發展現代農業、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支撐。
6.基本原則
——政府主導。必須把人才隊伍建設作為基礎性公益事業,承擔起相應的責任和義務,做到人才資源優先開發、人才結構優先調整、人才投資優先保證、人才制度優先創新,加強領導、規範管理、強化服務;充分利用市場手段激勵人才,利用市場機制配置人才,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人才開發。
——服務發展。堅持面向生產一線、面向農業科技前沿,注重在實踐中發現人才、培養人才、鍛鍊人才。著眼農業農村經濟發展中長期目標,健全人才開發體系;著眼引領農業科技發展,培養高層次創新型科技人才;著眼農村經濟結構調整,最佳化人才結構;著眼解決農業發展中的突出問題,提升人才素質。
——統籌兼顧。要統籌城鄉人才發展,培養農村用得上、留得住的人才,吸引城市人才到農村創業興業;統籌區域人才隊伍建設,加快欠發達地區人才培養,加強對貧困勞動力的培訓;統籌人才梯隊建設,提高現有人才的能力和水平,激活人才存量,擴大人才總量;統籌人才隊伍建設各環節,實現人才培養、評價、使用、激勵等工作相銜接。
——因地制宜。要充分尊重各地實際,既對人才隊伍建設提出總體要求,又為地方出台配套政策留下空間;發揮各地的積極性和創造性,鼓勵各地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人才需求情況,確定人才隊伍建設的目標、重點和具體政策措施;支持各地大膽探索,創新人才隊伍建設體制機制,豐富人才隊伍建設理論和實踐經驗。
7.主要目標
——擴大人才規模。到2015年,農業科技人才增加到68萬人左右,農村實用人才達到1300萬人。到2020年,農業科技人才增加到70萬人,農村實用人才達到1800萬人。
——改善人才結構。到2020年,農業科技人才中,科研人才學歷結構顯著改善,高層次創新型人才顯著增加,重點領域人才緊缺狀況得到有效緩解;推廣人才專業素養明顯提升,基層推廣人才比重穩步提高。農村實用人才素質全面提高,生產型、經營型、技能服務型人才大幅增加,複合型人才大量湧現。中西部地區人才加速成長。
農村實用人才和農業科技人才主要發展目標
人才類別 | 2008年 | 2015年 | 2020年 |
農業科技人才(萬人)* | 62.6 | 68 | 70 |
其中:科研人員 | 6.3 | 8 | 10 |
急需緊缺人才** | 0.06 | 0.7 | 1.3 |
研究生學歷比例(%) | 17.8 | 23 | 30 |
推廣人才 | 56.6 | 60 | 60 |
大專以上學歷比例(%) | 59.4 | 65 | 80 |
農村實用人才(萬人)*** | 820 | 1300 | 1800 |
其中:生產型 | 409 | 510 | 630 |
經營型 | 177 | 250 | 320 |
技能服務型 | 120 | 240 | 360 |
其中:中專以上學歷比例(%) | 3.9 | 7 | >10.0 |
*農業科技人才是指受過專門教育和職業培訓,掌握農業行業的某一專業知識和技能,專門從事農業科研、教育、推廣服務等專業性工作的人員。由於統計數據缺乏,本表中農業科技人才不包含教育系統和農業企業中的農業科技人才。
**急需緊缺人才是指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農業科技發展急需的生物育種創新、動植物疫病防控、高效栽培養殖集成、農產品加工與質量安全等現代農業產業技術創新人才和農業資源開發保護骨幹人才。
***農村實用人才是指具有一定知識和技能,為農村經濟和科技、教育、文化、衛生等各項事業發展提供服務,作出貢獻,起到示範和帶動作用的農村勞動者。按照從業領域的不同,一般劃分為5種類型:生產型人才、經營型人才、技能服務型人才、社會服務型人才和技能帶動型人才。在實際工作中,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也作為一支重要力量受到關注和培養。
——最佳化人才環境。到2020年,與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相適應的人才工作體系基本健全,政策體系更加完備,人才培養、使用、評價、激勵和保障機制進一步完善,人才工作生活條件得到較大改善,有利於人才成長並發揮作用的良好社會環境基本形成。
——發揮人才作用。人才對農業農村發展的支撐作用顯著增強,科技進步對農業增長的貢獻率達到60%左右。科研人才在農業重點領域和關鍵技術上取得重大突破,產生一批重大科研成果,發明專利授權量、國際專利申請量、國際科技論文收錄和引用量顯著增加;推廣人才在轉化適用技術、解決農業生產實際問題方面的作用充分發揮。農村實用人才中,帶頭人在帶頭致富和帶領農民民眾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中的作用明顯增強;生產型人才在承接套用農業科技成果、保障主要農產品有效供給方面的作用進一步提升;經營型人才在提高農業競爭力和農民組織化程度、促進農民就業增收等方面的支撐作用更加突出;技能服務型人才在農業生產服務、動植物重大疫病防控、農產品質量安全、農村能源環保等領域的示範帶動作用進一步發揮。
主要任務
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農村實用人才和農業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必須緊緊圍繞走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道路的總體要求,按照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的總體部署,明確任務,突出重點,以培養農業科研領軍人才、農業技術推廣骨幹人才和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農村生產型人才、農村經營型人才、農村技能服務型人才為統領,帶動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全面發展。
8.突出培養農業科研人才。適應現代農業發展對科技創新的迫切要求,以培養農業科研領軍人才為重點,著力打造科研創新團隊,帶動農業科技人才隊伍全面發展。採取合作共建等方式,支持高等農業院校根據產業發展需求調整最佳化學科結構,為農業發展輸送更多合格的專業人才。通過院士推薦、各類專家選拔、中華農業英才獎評選等方式,大力促進領軍人才湧現;將領軍人才選拔與人才梯隊建設相結合,充分發揮領軍人才在培養創新人才、打造創新團隊中的核心作用,不斷最佳化人才隊伍結構。充分發揮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轉基因重大專項、行業科研專項等重大項目凝聚人才、發現人才、培養人才的重要作用,在創新實踐中不斷增強科研人員的創新能力。繼續深化農業科技體制改革,進一步明確農業科研院所的性質定位,增加創新編制數量,穩定和壯大農業科研創新人才隊伍。鼓勵農業科研院所建立面向社會的科研信息發布和資源共享平台,,拓展服務功能。引導農業企業加大科研投入,集聚和培養研發人才,逐步成為農業科技創新主體。落實相關待遇,創造良好條件,以學科建設和產業發展急需緊缺人才為重點,加大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力度;有計畫地推薦和選拔有國際競爭力、年富力強的農業科學家競選國際科技組織的領導職務。
9.大力培養農業技術推廣人才。適應發展現代農業對科技成果轉化套用的迫切要求,以充實一線、強化服務為重點,大力加強農業技術推廣人才隊伍建設。加快推進農業技術推廣、動植物疫病防控、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等基層農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完善鄉鎮或區域性農技推廣服務機構。組織開展農技人員大培訓,加快農技推廣人才知識更新。積極探索農技推廣隊伍人員補充機制。組織實施基層農技推廣機構特設崗位計畫,鼓勵和引導高校、職業院校涉農專業畢業生到基層農技推廣機構工作。積極發展多元化、社會化農技推廣服務組織,以項目為依託,促進農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村專業技術協會與科研院所、高校和職業院校緊密結合,提高農業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村專業技術協會的農技推廣能力。完善農業技術推廣研究員評審辦法,引導推廣人員面向農業生產一線開展服務。加大農業技術轉移人員的培養培訓力度,加速科技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
10.著力培養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針對農村實用人才隊伍整體素質偏低、示範帶動能力不強的狀況,以村組幹部、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負責人、大學生村官為重點,著力培養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急需的帶頭人隊伍。加大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素質提升計畫實施力度,進一步擴大規模,不斷探索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培養新辦法、新途徑。繼續開展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示範性培訓,不斷總結推廣“把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先進村作為課堂、把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實踐者請上講台、把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典型編寫成案例”的有效模式;各省(區、市)要積極組織開展本地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培養工作。著力加強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帶頭致富和帶領農民民眾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能力,努力造就一大批勇於創業、精於管理、能夠帶領民眾致富的複合型人才。
11.全面培養農村生產型人才。適應農業規模化、專業化發展趨勢和產業結構調整的需要,著眼於提高土地產出率、資源利用率和勞動生產率,以中青年農民、返鄉創業者和農村女性勞動者為重點,著力培養農村生產型人才。圍繞實施優勢農產品區域布局規劃,培養當地產業發展急需的種植、養殖、加工能手。注重在各類農業產業項目實施過程中培養農村生產型人才。繼續實施陽光工程、綠色證書工程、科技入戶工程、新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百萬中專生計畫、農村實用技術培訓計畫、雨露計畫,積極開展農村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支持農村專業技術協會開展農業實用技術諮詢、技術指導與技術培訓,充分發揮農村專業技術協會在培養農村實用人才中的作用;積極引導各類經濟組織、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開展崗位培訓和技術指導;大力加強科技示範基地和優質農產品示範園建設,引導農民自覺學習運用先進實用技術;積極開展農業實用技術交流活動,鼓勵農業技術骨幹、科技示範戶、種養能手開辦農家課堂,進行現場技術指導;組織專家、農技人員通過田間示範、巡迴指導、聯戶結對等方式,幫助農民提高生產能力。
12.積極培養農村經營型人才。適應農業產業化和市場化發展要求,以增強經營管理水平和市場開拓能力為核心,以農村經紀人、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負責人和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經營者為重點,著力培養農村經營型人才。依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加大對農產品經紀人的培養力度,提高其行銷能力,促進農產品流通,活躍農村市場。貫徹實施《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加大對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帶頭人的培養,提高其組織帶動能力、專業服務能力和市場應變能力,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規範發展;鼓勵和支持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牽頭建立專業合作組織,積極扶持農村實用人才創業興業。支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充分發揮輻射帶動作用,培養一大批專業化程度高,具有較高素質的經營型人才;開展法律法規和工商管理知識培訓,提高企業管理者的經營能力和管理水平。
13.加快培養農村技能服務型人才。適應農業產業化、標準化、信息化、專業化發展需要,以提高職業技能為核心,加快培養動物防疫員、植物病蟲害綜合防治員、農村信息員、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員、肥料配方師、農機駕駛操作和維修能手、農村能源工作人員以及農產品加工倉儲運輸人員、畜禽繁殖服務人員等各類農村技能服務型人才。完善以職業院校、廣播電視學校、技術推廣服務機構等為主體,學校教育與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緊密聯繫的農村技能服務型人才培養體系。推動陽光工程培訓與農業職業技能鑑定工作有效銜接,普遍提升農業從業人員的技能水平。積極推進農村技能服務型人才培養與農業重大工程項目實施有機結合。在職業教育中推行學歷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雙證書”制度。鼓勵和引導農民參加農業職業技能鑑定,並按規定給予補貼,積極支持貧困家庭勞動力參加農業職業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在農業生產服務的關鍵職業領域,探索實行職業準入。廣泛開展各種形式的職業技能競賽和崗位練兵活動。依託現有的職業教育培訓和職業技能鑑定機構,建設農村技能服務型人才培養基地。
創新人才工作機制
實現農村實用人才和農業科技人才發展目標,完成人才隊伍建設各項任務,關鍵在於遵循人才成長規律,不拘一格選拔人才、培育人才、使用人才,盤活人才存量,加速人才成長,激發人才活力,努力構建人才輩出、人盡其才、才盡其用的人才工作機制。
14.培養開發機制
堅持以現代農業發展需求為導向,以政府為主導,逐步建立以素質提升和創新能力建設為核心,自主培養與人才引進相結合,學歷教育、技能培訓、實踐鍛鍊等多種方式並舉的人才培養開發機制。綜合利用教育培訓資源,依託農業大學、職業院校、科研院所、現代遠程教育系統、農業技術推廣機構以及各類農民教育培訓項目,建立“層次分明、結構合理、布局科學、規模適度、開放有序”的人才教育培訓體系。引導涉農高校和職業學校調整專業設定,改革教學內容、課程體系和教學方法,採取擴大招生範圍、降低門檻、定向就業等招生措施,以及設立專項獎學金、落實好中職涉農專業學生免學費政策和國家助學金政策等助學措施,大力培養農村實用人才和農業科技人才。組織實施好人才培訓項目,加大人才培訓力度,創新培訓方式,拓寬培訓渠道;充分發揮重大工程、產業發展項目和經營組織在人才培養中的重要作用,促進人才在實踐中成長。鼓勵高校和職業院校畢業生到農村創業服務,鼓勵城鄉、區域、院地之間加強人才培養合作與交流,調動各種社會力量參與人才培養。建立海外高層次人才特聘專家制度;充分利用國際國內兩種資源、兩個市場,開發人才資源,引進急需緊缺人才。
15.評價發現機制
以能力和業績為導向,完善人才評價標準,改進人才評價方式,拓寬人才評價渠道,在生產實踐中發現人才,以貢獻大小評價人才,把評價人才與發現人才結合起來,建立科學化、社會化的人才評價發現機制。農業科技人才的評價重在業內和社會認可,把對產業發展的貢獻作為重要指標,完善評價標準體系;按照國家職稱制度改革的總體方向和要求,深化農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完善考核方式,規範考核程式,不斷提高考核的科學化水平。農村實用人才評價重在民眾認可,根據農村實用人才的成長規律和特點,以知識、技能、業績、貢獻為主要內容,分層級、分地區、分類型制定農村實用人才認定標準,採取靈活、務實的評價方式,開展農村實用人才評價認定工作。
16.選拔使用機制
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原則,改革人才選拔使用方式,科學合理使用人才,形成有利於各類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實行公開招聘制度,建立健全農業科技人才“按需設崗、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契約管理”的選拔機制,引導和鼓勵科技人才面向農業生產一線開展研究、加強服務、創業興業;完善海外高層次引進人才使用機制,大膽使用中青年科技骨幹,擔綱重大科研項目、負責關鍵崗位;創造良好環境,鼓勵科研人員潛心研究。建立政府引導、市場調節的農村實用人才選拔使用機制,鼓勵農村基層組織、農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等通過公開招聘、民主選舉等方式,多渠道選拔高素質人才,充實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完善農村實用人才創業興業政策支持體系、公共服務體系、信息交流體系,搭建農村實用人才充分發揮作用的舞台,鼓勵農村實用人才在帶領農民增收致富中發揮積極作用。加強農村實用人才和農業科技人才流動的政策引導,促進農業農村人才資源有效配置。
17.激勵保障機制
完善分配、激勵、保障制度,建立健全與業績和貢獻緊密聯繫,充分體現人才價值,有利於調動人才積極性的激勵保障機制。制定知識、技術、管理、技能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辦法;健全科研單位分配激勵機制,重點向關鍵崗位和優秀拔尖人才傾斜;完善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建立以政府獎勵為基礎、用人單位獎勵為主體、社會獎勵為補充的人才獎勵體系,充分體現人才的經濟社會價值。不斷加大投入,採取有效措施,改善人才的工作生活條件。支持用人單位為各類人才建立補充養老、醫療保險,擴大人才社會保障範圍,提高社會保障水平。逐步建立符合農業農村人才特點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爭議仲裁、公益性成果經濟利益分享和社會效益獎勵等制度,鼓勵創新創造,保護農業農村人才合法權益。扶持農村實用人才創業興業,在進修培訓、項目審批、信貸發放、土地使用、稅費減免等方面給予優惠;對作出突出貢獻的中青年人才,要打破條條框框限制,在職稱晉升、科技獎勵、項目申報等方面予以鼓勵和支持。完善工資待遇、職務職稱晉升等政策,鼓勵人才向基層和生產一線流動。
重大人才工程
為實現農村實用人才和農業科技人才發展目標,以現代農業人才支撐計畫為抓手,組織實施一批重大工程項目。
18.高層次農業科研人才推進工程
依託重點實驗室、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行業科技項目和重大科技項目(工程)等科研平台,選拔培養300名農業科研領軍人才,以打造創新團隊為目標,通過給予專項經費支持,重點在全國建立300個農業科研創新團隊。以培養農業科研領軍後備人才為目標,選拔1500名研究基礎好、發展潛力大、創新意識強的中青年科研骨幹,支持其根據產業發展需求和農業科技前沿的發展動態,自主選題開展研究,不斷積累經驗、鍛鍊成才。緊緊圍繞現代農業科技需求和世界農業科技前沿,分層次引進戰略科學家和創新創業領軍人才。建設海外高層次農業人才創新創業基地,引進200名左右海外高層次農業人才回國(來華)創新創業。
19.農業技術推廣人才支持工程
結合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示範縣項目,依託現代農業技術培訓基地,組織24萬名農技推廣人才開展知識更新培訓,選聘3萬名高校涉農專業畢業生充實基層農技推廣隊伍。選拔1萬名有突出貢獻的農業技術推廣人才,開展技術交流、學習研修、觀摩展示等活動。依託農業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建設農業技術轉移中心,培養1000名左右高水平、專業化的農業技術轉移人才。
20.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能力提升工程
依託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先進村,在全國選建一批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基地,不斷增強其在培養農村實用人才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中的示範帶動作用。依託農業部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基地,遴選3萬名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和大學生村官開展示範性培訓,通過專家授課、交流研討、參觀考察等方式,幫助他們開闊眼界、增強信心、提高帶領農民民眾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本領。支持地方大規模開展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培訓工作,培養造就一大批留得住、用得上、帶頭致富和帶領農民民眾共同致富能力強的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
21.農村實用人才創業興業工程
選拔3萬名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負責人、專業合作組織負責人,支持其進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接受專業技術和經營管理知識教育,赴龍頭企業、發達地區或境外參觀考察、訪問研修。依託相關培訓機構,通過集中教學、模擬操作、現場實習等方式,培養3萬名農村經紀人,提高他們的經營素質和帶動能力。選拔7萬名種植、養殖、加工和農機大戶,依託農業企業、科技園區和特色培訓基地,通過觀摩、交流、培訓,使其掌握新技術新品種,樹立新理念,提高示範帶動能力。對有創業意願、有一定產業基礎的青壯年農民開展創業培訓,提高其創業能力。
22.農村實用人才技能開發工程
選拔20萬個種植大戶,結合糧棉油高產創建示範項目,優先給予技術培訓,優先給予物化補助,優先給予跟蹤服務,培養成為種植業示範標兵。選拔20萬個養殖大戶,結合畜禽標準化規模養殖和畜牧良種補貼等項目,支持其擴大規模、更新品種、改進養殖方式,培養其成為養殖業示範能手。選拔50萬個農機大戶,結合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農機化技術推廣等項目,開展技能培訓,培養成為農機大戶示範點,優先獲得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優先滿足補貼機具數量需求。加強農業職業技能鑑定基礎工作,修訂或新開發一批職業技能培訓大綱和教材,制修訂100項農業行業國家職業標準,開發100個主要職業工種的鑑定試題庫,建設200個國家農村技能服務型人才培養基地,培訓5000名職業技能鑑定質量督導員、考評員。
保障措施
23.加強組織領導
建立黨委統一領導、組織部門牽頭抓總、農業部門具體負責,各部門相互配合的農業農村人才工作體制。各級農業部門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健全人才工作機制,切實加強巨觀指導和協調。要按照《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和農村人力資源開發的意見》要求,全面推進農村實用人才和農業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工作。建立健全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和解決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要堅持“一把手”抓“第一資源”,健全人才工作目標責任制。要將農業農村人才發展列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農業農村經濟發展規劃,納入農業農村工作成效考核範圍,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監測評估和督促檢查。
24.加大投入力度
確立人才投資優先觀念,建立健全政府主導的多元化投入機制。各地要積極爭取財政支持,設立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專項資金,按財政收入的一定比例納入年度預算;增加專項投入,支持農業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開展重大科技攻關、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和學科專業、創新團隊、後備人才隊伍建設。將中央和地方財政安排的農業農村建設項目作為培養農村實用人才和農業科技人才的重要載體和基地。財政投入資金應主要用於組織人才培訓,加強人才基地建設,實施人才隊伍建設重大工程,扶持重點人才開展工作,改善基層人才工作場所和設施裝備,開展人才庫建設,補貼獎勵優秀人才及人才隊伍建設先進集體和個人,為農村實用人才創業提供貸款擔保貼息等。農業企業要根據自身需要和能力逐步增加職工崗位培訓的投入。綜合運用信貸、保險、稅收等政策工具,鼓勵、引導和動員各種社會力量參與農村實用人才和農業科技人才隊伍建設。
25.強化公共服務
按照實現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要求,探索建立政府主導、上下協調、功能完善、綜合配套的農業農村人才公共服務體系。落實國家人才發展各項政策,強化對農村實用人才和農業科技人才的扶持措施。建立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制度,創新提供公共服務的方式。逐步消除人才流動中的城鄉、區域、行業和身份等限制,鼓勵各類人才在城鄉之間、農業和非農產業之間雙向流動,鼓勵各地以正當方式開展人才競爭,允許農村實用人才平等參與政府公益性農業技術服務、基礎設施建設和產業發展項目。切實做好用地保障服務,對農業農村人才創業興業項目,在土地年度計畫和土地供應等方面給予支持;農村實用人才利用閒置土地、工礦廢棄地、未利用土地發展高效農業,可優先依法獲得長期的土地使用權。發展各類人才服務機構,完善人才市場體系,支持各類人才服務機構面向農村實用人才開展服務。成立農業農村人才協會,協助有關部門開展行業調查和決策諮詢,促進各地人才的信息溝通和經驗交流。搭建人才服務平台,建立人才需求信息發布制度,提供信息檢索、政策諮詢、就業幫扶、權益保護、檔案管理等服務。
26.營造良好氛圍
各地要牢固樹立科學的人才觀,牢固樹立人才優先發展的理念,強化對實施人才強農戰略重要性的認識,強化對農業農村人才在農業農村經濟發展中重要支撐作用的認識,強化對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系統性和複雜性的認識,切實增強做好農業農村人才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把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提上議事日程,擺在突出位置。加強對優秀人才的宣傳表彰,定期開展中華農業英才獎評選和全國農村優秀人才表彰活動,繼續做好享受政府特殊津貼、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的推薦選拔工作。通過報刊、書籍、影視、廣播、網路等媒介,大力宣傳優秀人才的典型事跡,著力營造“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