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城市化

農村城市化

農村城市化是農村社區變為城市社區的一種多方面的綜合的社會經濟運動過程。包含農村農業人口變為工商服務業人口,農村社區固有特點的消失和城市社區特點的增長並逐漸發展為城市社區等內容。農村城市化的實質是消滅城鄉差別。農村城市化的內容包括:(1)傳統農業為現代農業所代替;(2)居民以務農為主要謀生手段變為以從事工商服務業為主要謀生手段;(3)人口聚居規模增大;(4)生活方式多樣化。

簡介

對於城市化的理解有兩種一種是農民向城市轉移的過程,也就是"離土離鄉”。由於城市文明的吸引力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推動力,剩餘農村勞動力向城市轉移並最終定居下來的過程。另一種是農民不向城市轉移的過程,也就是離土不離鄉。伴隨農村經濟發展,農村會發生巨大的變化。農業產業高級化,農民生活方式現代化,農村城鎮化。農民在農村當地同樣享受城市文明。我國許多學者認為,具有中國特色的城市化道路,不是農民都住進城市,而是鄉村地區分享到都市型的工作和生活方式,實質是農村城市化道路。農村城市化是鄉村社區隨著經濟發展而沿著原始化、傳統化到現代化的演變過程。

農村城市化率

衡量農村城市化水平一般採用"農村城市化率",即城鎮人口占一個國家或地區總人口的比重,又稱人口城市化水平,其實質是反映了人口在城鄉之間的空間分布,具有很強的實用性,使用率也最高。在我國,人口城鎮化水平的統計有兩種標準:一種是以城鎮非農業人口計算的城鎮化水平;另一種是以城鎮實際居住人口計算的城鎮化水平。但是這兩種單一指標的局限性很大,城市建制標準、城市人口統計口徑的不同和變動等因素都會使單一指標缺乏可比性,也不能全面反映城市化的內涵和外延。國際上有些國家和國內有些省市曾就城市化問題提出過用複合指標研究城市化問題,但國內國際均無統一的量化標準。聯合國經濟與社會事物部統計處提出了19項社會經濟指標考察各國的城市化水平,其中主要指標有人均GDP、非農產業產值比重、文盲率、居民醫生比例、蛋白質消耗量、死亡率、人口預期壽命等。

城市化進程的三個階段

國際上一般將城市化進程分為三個階段:城市化率在30%以下為初級階段,30-70%為中級階段,70%以上為高級階段。也有人把城市化的進程分為六個階段:即城市化率在10%以下為史前階段;10%- 20%為起步階段;20%-50%為加速階段;50%-60%為基本實現階段; 60%-80%為高度發達階段;80%以後為自我完善階段。

我國農村城市化的三階段

第一階段

1949~1957年這一階段是中國國民經濟恢復和一五計畫時期。國家動員一切人力、物力、財力,恢復國民經濟,以工業化為主體,以城市為依託,進行大規模的經濟建設,大批農村勞動力進人城市工業,使城鎮人口得到快速增長,平均每年增加523萬,到1957年城鎮人口達到9949萬人。城市化率上升到15.4%,平均每年提高0.6個百分點,城市數址由1949的135個增加到1957年的178個。

第二階段

1958~1978年這一階段,中國農村城市化發展速度緩慢。從1958年開始,由嚴盲目追求高速度,全民大辦工業,出現了爆發性的工業化過程和超高速的城市化過程,到1960年,重工業產值占工業總產值的66.6%、增長速度為25.9%城鎮人口達13073萬人,城市化水平達到19.7%。1961年開始進行國民經濟的調整,大批城市人口下放農村,結果城市數由1961年的208座下降到1964年的169座,城市化水平由1960年的19.7% 下降到1964年的14.6%,城市化水平出現了大回落。

第三階段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中國經濟社會進人全面發展時期,隨著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推進,經濟得到迅速發展,中國農村城市化進程也擺脫了長期徘徊不前的局面,步入一個快速發展的新時期,特別是小城鎮的發展尤為迅速。這蘭要得益於改革前期的中國農村經濟體制的改革,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以及鄉鎮企業的異軍突起,使大批的農村剩餘勞動力轉移到了非農產業,農村人口大量進入城鎮。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和市場經濟的發展,城市作為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中心,其地位和作用日益受到人們的認識和重視,農村城市化已成為新的經濟成長點,農村城市化進程日益加快。1978年,中國城市只有193座,城鎮人口只有17245萬人,城市化水平僅為17.9%。到2004年,城市增加到666座,城鎮人口為54283萬人,城市化水平提高到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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