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
本書簡單明了、通俗易懂,並突出百姓日常生活中經常遇到的糾紛與難題,並專設“以案說法”生動形象展示解決法律問題的實例,這是市面上其他圖書所無法比擬的。
圖書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解讀與套用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立法目的]
[立法目的]
[立法依據]
第二條 [適用範圍]
[農村土地的定義]
[農村土地的範圍]
第三條 [實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
[家庭承包經營]
[農村土地承包的方式]
[承包期限]
第四條 [農村土地承包政策]
[承包經營權]
[對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保護]
[農村土地的所有權性質]
第五條 [承包權的主體及承包權的保護]
[農村土地]
[承包人]
第六條 [承包權男女平等]
[農村婦女在土地承包中的權利]
[權利被侵害的救濟方法]
第七條 [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公開原則]
[公平原則]
[公正原則]
第八條 [土地資源的保護]
第九條 [保護集體十地所有者和承包方的合法權益]
[對集體土地所有者合法權益的保護]
[對承包方合法權益的保護]
第十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
[流轉的方式]
[流轉的條 件]
[流轉的主體]
第十一條 [農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門及其職責]
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十二條 [發包主體]
[村民小組]
[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發包方]
[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農村土地的發包方]
第十三條 [發包方的權利]
[法定權利]
[其他權利]
第十四條 [發包方的義務]
[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為承包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
第三章 其他方式的承包
第四章 爭議的解決和法律責任
第五章 附則
關聯法規歸類解讀與套用
一、綜合
二、家庭承包
三、承包經營權保護
四、承包經營權流轉
五、其他承包
六、承包糾紛
實用附錄
書摘
國務院農業、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分別依照國務院規定的職責負責全國農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契約管理的指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林業等行政主管部門分別依照各自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契約管理。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契約管理。解讀與套用 1.國務院農業、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職責:國務院農業、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即農業部、國家林業局,其職責主要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組織和指導全國的農村土地承包工作,制定並監督執行有關農村土地承包政策和規章,指導各地的農村土地承包契約管理等。 2.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林業等行政主管部門及其職責: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林業等行政主管部門,是指負責地方農業、林業、牧業以及水利等行政管理的地方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如主管農村土地承包的農業局、林業局、畜牧局、水產局等。其職責主要是宣傳貫徹有關農村土地承包的政策、法律法規,具體指導農村土地承包契約的訂立,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和林權證,監督承包契約的履行,解決承包契約糾紛等。 3.鄉(鎮)人民政府的職責:鄉(鎮)人民政府的職責是,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契約管理。鄉(鎮)人民政府一般不分設職能部門。一般設有負責土地承包契約管理的專門人員,具體指導土地承包契約的簽訂、履行以及其他契約管理,並由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此外,中央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門有關土地承包及承包契約的具體管理工作,大都由鄉(鎮)人民政府具體落實。
特色及評論
《農村土地承包法新解讀》是權威規範文本,全新法條注釋生動,以案說法,貼近日常糾紛,法規檢索便捷,實用法律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