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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於2003年2月19日國務院第68次常務會議通過,2003年3月1日國務院令第372號公布,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設 立 第三章 組織與管理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是為了規範中外合作辦學活動,加強教育對外交流與合作,促進教育事業的發展而制定的條例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設立 第三章組織與管理 第四章教育教學 第五章資產與財務 -
中外合作辦學
中外合作辦學通常是指外國教育機構同中國教育機構在中國境內合作舉辦的以中國公民為主要招生對象的教育機構。 2018年6月19日,教育部辦公廳發布《關於批准...
區分 學校名單 存在問題 發展情況 具體案例 -
中外合作辦學條例
中外合作辦學條例是由2003年2月19日國務院第68次常務會議通過的,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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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學體制
辦學體制改革發端於教育體制及教育管理體制改革,而它們又發端於經濟體制改革,其分水嶺為改革開放。改革開放以前,在高度集中的計畫經濟體制下,政府是唯一的辦學...
體制概述 改革內容 體制轉變 辦學體制形式 -
社會力量辦學
社會力量辦學是指在政府教育部門許可的情況下,為減少政府負擔,促進教育發展,集合社會各方面力量開辦學校的教育推廣方式。
社會力量辦學條例 社會力量辦學許可證 -
社會力量辦學條例
《社會力量辦學條例》是為鼓勵社會力量辦學,維護舉辦者、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教師及其他教育工作者、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力量辦學事業健康發展制定。由...
發布信息 政策全文 內容解讀 -
對外合作辦學
對外合作辦學屬於公益性事業,是中國教育事業的組成部分。 中外合作辦學者、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的合法權益,受中國法律保護。 中外合作辦學者可以合作舉辦各級各類教育機構。
學校簡介 發展情況 -
重慶市民間辦學管理暫行辦法
重慶市民間辦學管理暫行辦法:發布日期為1993年8月25日,生效日期為1994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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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自治區社會力量辦學實施辦法
第十三條審批機關對批准設立的教育機構,應當發給國家統一印製的辦學許可證。 教育機構的校長或者行政負責人是教育機構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條實施中國小教育的...
基本信息 詳細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