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社論
《人民日報》社論
刊發時間:195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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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三大問題中,公共食堂和兒童福利事業這兩件事情如果辦不好,就不可能鞏固生活集體化,不可能從家務勞動中把婦女解放出來,而使整個生產受別影響。辦好公社的集體福利事業,特別是辦好公共食堂,已經成為當前人民公社化運動中的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成為鞏固人民公社的一個基本關鍵。
在農業生產全面大躍進和廣大農民共產主義思想覺悟愈來愈高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人民公社化運動,在黨中央和毛澤東同志的正確領導下,只經過一、兩個月的時間,就在全國廣大農村基本實現了公社化。今後的根本任務是如何進一步鞏固和發展人民公社制度,並運用這個“建成社會主義和逐步向共產主義過渡的最好的組織形式”,使各項社會主義建設事業首先是工、農業生產以更大的規模更高的速度向前躍進。
工、農業全面大躍進,要求有更多的勞動力和更高的勞動生產率;要求高度的組織化和集體化;要求廣大人民的共產主義覺悟更大的發揚。舉辦集體福利事業,特別是舉辦公共食堂,正是進一步解放勞動力,特別是解放婦女勞動力,提高勞動力的利用率和勞動生產率的最有效的措施,也正是實現生活集體化,培養社員集體生活習慣和團隊精神、共產主義思想覺悟,鞏固人民公社的基本關鍵,正因為這個原故,便隨著農業生產全面地不斷地大躍進,隨著人民公社化運動的進展,公共食堂在全國廣大農村迅速普遍地發展起來。據東北、華北地區九個省市初步統計,已經建立起來的公共食堂有一百零七萬四千個,80%以上的農戶參加了食堂。這種公共食堂制度,正隨著人民公社化運動向城市發展。時間不會太久,公共食堂定會在我國城市和鄉村中普遍地建立起來,成為我國人民的新的生活方式。
那種把公共食堂看成是“生活小事”,從而忽視對食堂工作的領導,甚至認為不值得在食堂工作上花費“領導的精力和時間”的觀點是錯誤的。公共食堂不是一般的生活問題,而是五億農民的生活問題,不久還會變成全國人民的生活問題。這不是小事情,而是很大很大的事情,是全民的大事情。特別是實行了吃飯不要錢的糧食供給制或一伙食供給制以後,公共食堂問題,實際上已經成了全體社員勞動果實的分配問題的一個方面,辦不好就會影響社員的勞動積極性和公社的整個生產。公共食堂之所以不是“生活小事”,還在於它在解放生產力和建設社會主義、共產主義的偉大事業中起著十分巨大的作用.列寧曾經說過:只有開始把瑣碎的家務普遍改造成為社會主義大經濟的地方,才有真正的婦女解放、才有真正的共產主義。事實正是這樣,河南省實現公共食堂化以後,每個社員一天可以多出三個鐘頭的時間來進行勞動或學習。提高勞動生產率30%左右,同時使六百萬個婦女勞動力從繁重的家務勞動解放出來。這樣龐大的勞動力被解放出來參加社會主義建設事業,難道還不是最重要的政治問題嗎?
那種把辦好公共食堂看成是一件“簡單的輕而易舉的事務工作”的觀點,也是不對的。第一,這件事情不簡單。當好一個家庭主婦,辦好一家人的一伙食,使全家吃得滿意,已經不易;辦好幾百人幾千人的食堂,更是一件十分複雜的工作。第二,公共食堂工作絕不是單純的事務工作。舉辦公共食堂,實行集體吃飯,是改變全體農民的幾千年來的生活習慣的大問題,在初期民眾會感到不方便、不習慣,如果食堂再辦的不好,民眾就會產生這樣那樣的思想顧慮和問題。通過公共食堂,也通過細緻的政治思想工作,改變民眾的生活習慣,培養民眾的團隊精神的思想,這怎么能叫做“簡單的事務工作”呢?由此看來,辦好公共食堂,不僅是一件極其重要的經濟工作,也是一項十分重大的政治任務。每個人民公社都應該把公共食堂辦好。
辦好公共食堂的主要標準,應該是用同樣數量的糧食、池鹽和菜蔬等,要使社員比分散作飯時吃得飽,吃得好,節省糧食,柴炭;講究衛生,使社員感到方便滿意。食堂的飯菜要多樣化。在可能的條件下,儘量做到:飯要粗細搭配、有乾有稀;菜要多種多樣,有菜有湯。公共食堂除供應基本菜以外,還應根據當地的生活習慣,儘量免費供給醬油、醋、醬、蔥、蒜、辣椒等調味品。食堂內還可以增設小賣部,每天準備幾種質量較好的葷菜或素菜,由社員自己出錢購買。公共食堂要注意改善一伙食。一般地說,應當爭取每月吃兩、三次肉;每逢節日舉行會餐。公共食堂要經常加強工作人員的業務教育,提倡創造發明,發揚傳統的優秀烹調技術,創造新的地方名吃,在飲食領域內做到百花齊放。
公共食堂要講究衛生,餐桌、餐具在飯後都要擦洗,消毒,飯廳、廚房要經常打掃,米要淘淨,飯要煮熟,水要煮開,飯菜要注意保暖,開水要及時供應,做到不吃生飯、冷飯,不喝生水。患傳染病的社員的餐桌、餐具要分開擦洗、消毒和分開使用。
公共食堂要有自己的蔬菜基地,要自己養豬、養羊、養魚、養家禽;要自己磨豆腐,生豆芽,制醬制醋,醃製小菜等;有條件的地方,在國家的統一安排下,也可以自釀食堂用酒,以改善一伙食。人民公社的蔬菜、生豬、家禽、蛋品等生產,可以分為兩部分:一是公共食堂生產部分,主要是自己食用;一是專業隊(場)生產部分,主要是完成國家收購任務,在完成國家收購任務以後,剩餘的再用以改善一伙食。
公共食堂對年老社員、兒盒、病員和哺乳期內的母親,應當在飲食上給予適當照顧,必要時也可以單獨建立食堂。在有少數民族的人民公社裡,應該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特別是漢、回族雜居的地方,應該為回族建立單獨的食堂。
已臨深秋,各地公共食堂應該趕快利用舊有房屋改建飯廳,或儘可能修建新的簡易飯廳;北方較嚴冷的地方,尤應及早解決。冬天有取暖習慣的地方,到嚴寒的時候,為了減少在冰天雪地中往來走路的困難和解決取暖問題,可以把食堂的範圍縮小至鄰近的幾戶或十幾戶,社員家庭燒炕取暖另發燒柴;也可以暫時把糧食、柴炭、蔬菜等發給各戶自己做飯。
公共食堂規模的大小,對辦好公共食堂有很大關係。太小了就不能充分發揮公共食堂的優越性,起不到解放生產力培養社員集體生活習慣的作用;太大了又不易管理,增加經營上和社員吃飯的麻煩。一般應以生產隊(連)或企業、事業組織為單位建立公共食堂為合適,一個單位建立一個食堂。如果生產隊較大,居住比較分散,也可以一個隊建立幾個食堂。在居住過分分散的地區,不能改變這種分散的情況時,公共食堂可以暫時緩辦。公共食堂應該適應生產的需要,及時地改進自己的工作。為了突擊某項生產任務,大批勞動力遠征,或者實行田頭紮營,如大批鋼鐵軍上山開礦煉鐵,大批深耕隊伍實行“十到田”,日夜突擊深翻地,公共食堂也應該上山、下田,或及時地建立臨時性的“隨營食堂”。
辦好公共食堂,必須加強組織領導。縣以下的黨委和支部,應有一個書記或社(隊)長負責領導食堂工作。同時,鄉、社幹部應該和社員一起在公共食堂吃飯,而不應再有自己單獨的食堂。這樣他們更能了解食堂情況,更關心食堂,更能夠及時地幫助食堂改進工作。食堂要配備政治堅強、有業務能力油幹部擔任管理員,食堂的一般工作人員和炊事員,應該由政治進步、身體健康、克勤克儉並熱心食堂工作的社員擔任。患傳染病的社員不能擔任食堂工作。在食堂工作的社員,要和參加工農業生產的同等勞動力得到相同的工資報酬。有技術的廚師,還應當給予一定的技術補貼。
公共食堂是體現“共同勞動、共同消費”的場所,要辦好食堂,必須全體社員參預食堂的工作和管理。要民主選出食堂的管理委員會,並定期開會研究改進食堂工作,定期公布帳目,要經過社員討論制定食堂公約,並充分運用大字報經常徵求社員意見,改進食堂管理。
辦好公共食堂的最重要的條件是黨委負責,書記動手,加強黨的政治思想工作。縣和公社的黨委除經常總結交流食堂工作經驗,表揚先進,推動落後,使食堂工作不斷改進,使廣大社員都感到方便滿意外,還要經常加強社員的團隊精神和共產主義思想教育,培養社員的集體生活習慣和提高社員政治思想覺悟。同時,還要教育全體社員提高政治警惕,防止壞分子的破壞活動。
農村公共食堂
農村公共食堂是農業合作化運動的產物。自1958年夏季以來,為了方便農民生活,儘早出工勞動,各地先後辦起了各種臨時性的公共食堂,這些食堂大都是根據農時季節而辦的農忙食堂。人民公社化以後,公共食堂得到了普遍推廣,而且成為農村生活集體化中的一種重要形式。各地在農忙食堂的基礎上,開始大辦農村公共食堂。
“人民公社興辦公共食堂,社員吃飯不要錢”是農民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當時的報紙和電台先後介紹了河南遂平縣衛星人民公社第一大隊第一生產隊興辦食堂的經驗;公社是橋樑,食堂是天堂,一日三餐有葷素,社員個個喜洋洋。1958年《人民日報》社論《辦好公共食堂》發表後,全國農村各地興辦了319.9萬個公共食堂,有4億二千萬人口在食堂吃飯,占農村總人口的78.8%。“放開肚皮吃飯,鼓足幹勁生產”,一時間成為傳遍大江南北的口號。
1959年開始,由於嚴重自然災害,農業遭災歉收,糧食形勢日趨緊張,公共食堂雖然採用“瓜菜代、二稀一乾”等方法來節約用糧,但糧食仍然入不敷出,社員普遍反映吃不飽。為了解決這個難題,各地公共食堂幾乎同時在“糧食增量法”上做起了文章。如河南省魯山縣張官營公社創造了一斤玉米蒸五斤饃的經驗,打破了玉米只能做窩窩喝糊糊的老陳規,提高了利用率;遼寧黑山縣大虎山衛星人民公社三台子副業生產隊創造了“苞米食用增量法”;廣西柳州地區大力推廣的“雙蒸法”:即將米乾蒸半小時後分裝入罐,加上涼水,1斤米加4斤水,用猛火蒸1小時,能使每斤米出飯5斤,比原來增加40%以上等。
但是,凡是食用過各種“增量法”煮出來的飯的人,都有一個共同的感覺,就是吃了這種飯不經餓。隨著食堂供應的惡化,農民的態度開始轉變,部分農民甚至要求退出食堂。
1959年5月,中央提出“積極辦好,自願參加”的方針和“口糧應該分配到戶”等原則,並在這些原則的指導下對公共食堂進行了初步的整頓,主要是按照便於生產、便於社員生活的原則,調整了食堂的規模,一般以生產隊為單位建立食堂。
1961年3月至6月間,各地開始解散食堂。
1962年5、6月間,中共中央召開了北京工作會議,討論和修改了《農業六十條(草案)》,規定:生產隊辦不辦公共食堂,完全由社員決定;口糧應該分配到戶,由社員自己支配。直到此時,以行政命令大辦公共食堂的左傾錯誤才得以糾正。1962年9月27日中共中央八屆十中全會上正式通過的《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修正草案)》中,將關於“農村公共食堂”的條文刪去。人民公社興辦食堂,社員吃飯不要錢的做法才正式退出歷史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