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5年,當時我國自行研製的某型渦輪噴氣發動機已進入地面試驗階段,另一型號的渦輪風扇發動機也在擬定發展中。為了在完成發動機“飛行前規定的試驗”後,在空中試車台上對新研製發動機進行調整試,原國家航空部決定將圖-16飛機04號機改裝成空中試車台。隨後成了空中試車台技術領導小組,成員有西安飛機製造廠、西安飛機設計研所、瀋陽航空發動機設計研究所和試飛院等單位。
隨後空中試車台(空台)研製工作全面展開,但正當各項工作按節點實施時,文化大革命開始了,科研生產受到了很大幹擾。儘管駐廠工作組深入車間、科室了解情況,不斷地反映問題,仍難以阻止工作環境日益惡化的趨勢,研製進度一拖再拖,原定3年交付使用,拖到1 970年改裝工作才基本結束。同年9月空台進行了2個架次的檢驗飛行後出廠。由於空台未按“驗收試飛大綱”的要求進行全面鑑定,也未按“交接擬定書”的規定一一核查驗收,因此故障很多,長期處於停放狀態。為早日發揮空台的作用,試飛院進行了全面檢查、排振試飛、放油試驗、性能試飛,後又返廠做了全機共振試驗、座艙氣密性試驗,排除了飛機各類安全隱患,並確定了空台的使用範圍,於1976年12月正式投入科研試飛。
發動機空中試車台又稱飛行試驗台,主要用於新發動機的調整試飛和科研試飛,這是卅界幾個航空大國的共同經驗,是新型發動機研製過程中不可缺少的技術設備。
轟6空中試車台的主要技術特點是它的通用性和安全性。通用性主要表現在:空台從氣動、強度、結構、系統等方面設計中保證它能承擔不同推力等級、不同外形尺寸的渦噴、渦扇發動機的試驗,而無需做很大改裝。空台的安全性設計是針對試驗對象工作可靠性較差而採取的技術措施。包括設定吊艙應急投放系統、設計上採用了先進的余度技術,保證應急情況下駕駛員對試驗發動機實施控制。加強吊艙防火系統設計,提高火情報警靈敏性、準確性和滅火效率。這些措施保證了轟6空中試車台在飛行包線範圍內安全可靠的工作。
轟6空中試車台投入使用後,先後對種型號發動機進行過飛行試驗,為我國航空發動機的研製和改進、為新型飛機的;安全飛行和定型、為航天和能源事業的發展作出了重大貢獻。
轟6空中試車台整整服役了20年,於1996年月退役。這期間它所作出的貢獻再次證明:空中試車台是發動機研製過程中不可缺少的試驗設備,是發動機定型程式中重要一環,是縮短發動機研製周期,保證試飛安全的重要手段。 :
目前,我國的新一代空中試車台已基本完成研製,即將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