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與用量】: 靜註:在全麻期間根據指征以不同方法用藥。1.單次靜注,成人每千克體重0.4~1.2mg,小兒每千克體重0.3~1.2mg。如果靜注後血壓下降不理想或降壓作用消失,則可重複靜注,用量為開始時的1/2~2/3。2.連續靜滴0.05%~0.2%等滲溶液,開始時一般為每分鐘30滴,逐漸加快至每分鐘100滴,最快為每分鐘150滴。3.單次靜注,每千克體重0.5mg,繼以0。05%~0.1%注射液連續靜滴維持;也可在連續靜滴基礎上,酌量補充單次靜注。
【注意事項】: 靜注常可引起呼吸抑制(多數病人於手術完畢時,自主呼吸即已恢復)。套用新斯的明可加速呼吸抑制的恢復。心率略有減慢、瞳孔擴大,在停藥後4~6小時可恢復,一般不影響視力。少數人有顏面潮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