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班匠,明代官府手工業中服勞役的工匠。明初工匠分為:
1.由外地調到京師的稱“輪班”,籍隸各行省。每三年或一兩年到京師服役三個月,輪班更替,屬工部管轄,可免全家其他科差。
2.派在本地服役的又有兩種:籍隸京師的稱“住坐”,每月服役十天,屬內府內官監管理,留在本府雜造、織染等局服役的稱“存留”。匠戶世代承役,因不堪封建政府的壓榨和剝削,逃亡很多。
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開始對輪班匠實行輸銀代役。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普遍實行“匠班銀”制,但匠戶對封建政府的勞役義務仍舊存在。
輪班匠,明代官府手工業中服勞役的工匠。 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開始對輪班匠實行輸銀代役。 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普遍實行“匠班銀”制,但匠戶對封建政府的勞役義務仍舊存在。
輪班匠,明代官府手工業中服勞役的工匠。明初工匠分為:
1.由外地調到京師的稱“輪班”,籍隸各行省。每三年或一兩年到京師服役三個月,輪班更替,屬工部管轄,可免全家其他科差。
2.派在本地服役的又有兩種:籍隸京師的稱“住坐”,每月服役十天,屬內府內官監管理,留在本府雜造、織染等局服役的稱“存留”。匠戶世代承役,因不堪封建政府的壓榨和剝削,逃亡很多。
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開始對輪班匠實行輸銀代役。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普遍實行“匠班銀”制,但匠戶對封建政府的勞役義務仍舊存在。
中國古代從事手工業生產的專業人戶。唐代有番匠﹐即工匠在官手工作坊內服番役二十天。番匠亦稱蕃匠﹑短番匠。番匠服役期滿後﹐如接受其它應上番工匠的“幫貼錢”﹐...
來源 數量 編制 生活 廢除匠班銀是明代匠戶以銀代役的產物。匠班銀實行之前,不論是輪班匠還是住坐匠,都必須向政府服勞役。他們因不滿政府的奴役,紛紛用怠工、避班、隱冒和逃亡等方式反抗...
釋義 史實匠籍,匠人的戶籍的意思。
匠籍的定義 匠籍制度及其歷史 匠籍制度下的匠戶匠戶制為元代的一種手工業制度。
匠戶的生活 匠戶制的廢除唐代官辦手工業中輪班服役的工匠。唐代規定匠戶須輪班服役二十天,因為服役期短,又稱“短番匠”。官府將番匠編為“團火”,以便徵集管理。
1.唐代官府手工業中輪班服役的工匠。 唐工匠應在官府手工業服番役二十日,較隋役期短。 番匠在官府工少匠多時可以錢代役。
指從外地輪班徵調到京師官辦手工業中服徭役的工匠。
語出:《新唐書·百官志三》:“ 天寳 十一載,改大匠曰大監,少匠曰少監,有……短蕃匠一萬二千七百四十四人。”
流民墾荒、興修水利,實行屯田和匠戶輪班等方面的法令。從公元1370年...勞動。行業多,分工細。明初建立了匠戶匠籍制度,工匠分輪番匠和住坐匠兩種。輪番匠每三年到京服役三個月;住坐匠固定做工,每月有1/3的時間為官府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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