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醫司

置,設司長、承發官各一人領司事。 宣統二年置,設司長一人領司事, 下設衛生、醫務二科,設科長二人、科員八人、錄事三人,分司各項事務。

機構名。① 陸軍部下屬十司之一,掌陸軍衛生防疫、治瘴、醫藥及軍醫升遷教育等事。光緒三十二年(1906) 置,設司長、承發官各一人領司事。下設醫務、馬醫二科, 各設科長、科員、錄事等職,分司各項事務。宣統三年(1911) 二月裁承發官, 設司副官一人; 下屬二科改為衛生科、醫務科,設科長二人、科員十四人、錄事官十人。②海軍部七司之一,職掌與陸軍軍醫司同。宣統二年置,設司長一人領司事, 下設衛生、醫務二科,設科長二人、科員八人、錄事三人,分司各項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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