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廣州多家按揭公司和業內人士透露,接天河、海珠、越秀、黃埔、番禺、荔灣及增城區稅局通知,買家只要在該區無房就按首套房交契稅。地稅部門工作人員24日向南方日報記者透露,廣東全省除深圳外,都將執行這一政策,即買家在廣東各個城市買房,只要所在區域沒房,就可以享受首套房契稅優惠。
南方日報記者今天從廣州市房地產交易登記地稅服務視窗了解到,在廣州天河、海珠、越秀、黃埔、番禺、荔灣及增城等部分城區,購房者只要在該區無房就按首套房標準徵收契稅。地稅服務視窗工作人員表示,廣州部分區域從2月22日開始實行新政策,只要新購買的第二套房與已購買第一套房不在同一區的,新購買的第二套房就按首套房交契稅。此外,其他限購政策不變。
此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三部門聯合發文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的契稅和營業稅。其中,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範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徵收契稅。
最新訊息
廣州悄然了三天的跨區首套房新政,由廣州市地稅局出面叫停。該局今日(25日)發布公告稱:契稅政策仍按國家政策執行,已經提交的納稅申報按預收件處理,已經交稅的稅款待廣東省明確政策後多退少補。
此次新規肇始於2月17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三部門聯合發文,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的契稅和營業稅。(全文見《關於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該檔案於2月19日向公眾公開,並於2月22日起開始執行。該檔案提出“第二套房減稅”政策,即: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徵收契稅。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擁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購買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2月24日,廣州本地多家媒體前往各區稅務部門視窗問詢,統計發現這一政策已在天河、海珠、越秀、黃埔、番禺、荔灣及增城等多個城區悄然執行。公眾對這一政策高度關注。但截至24日,未有相關部門進行公開解釋。
廣州的地方新政,使得在廣州跨區購買第二套房,比國家規定的第二套房契稅利率要更低。
按照國家檔案規定,關於契稅政策,“具體操作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稅務、房地產主管部門共同制定。”廣州市其實不屬此列。
關於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
原文: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23號,以下簡稱《通知》)下發後,社會廣泛關注,我市地稅系統認真學習,即時研究落實相關優惠政策的工作措施。
《通知》第一條第四款規定“具體操作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稅務、房地產主管部門共同制定”,鑒於目前省正在研究相關政策口徑,我市落實上述優惠政策缺乏可操作性。因此,市局明確如下:
一、在省的政策正式明確前,全市對住房交易稅費申報實行預收件處理,個別納稅人確有需要申請辦理納稅業務的先按《通知》之前的國家政策執行,待省的政策明確後,對納稅人已繳納稅款多退少補。
二、納稅人於2月22日至24日已經繳稅的,也一併待省的政策正式生效後,按規定多退少補。
三、各級稅務機關做好納稅人的宣傳解釋工作,遇重大事項要及時向上級機關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