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職情況
任河南省濮陽市中級法院裝備處處長。
違紀事件
2013年1月12日至17日,趙麗娟同河南省濮陽市中級法院常務副院長何艷麗等6人以考察沿海省份審判庭建設為由赴三亞旅遊,6人共花費公款53659元,且未安排任何參觀考察的公務活動。案發後,趙麗娟受到行政警告處分,並承擔了個人旅遊費用 。
趙麗娟,河南省濮陽市中級法院裝備處處長。
任河南省濮陽市中級法院裝備處處長。
2013年1月12日至17日,趙麗娟同河南省濮陽市中級法院常務副院長何艷麗等6人以考察沿海省份審判庭建設為由赴三亞旅遊,6人共花費公款53659元,且未安排任何參觀考察的公務活動。案發後,趙麗娟受到行政警告處分,並承擔了個人旅遊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