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雲清[河北刑警]

趙雲清,男,1962年11月出生,蒙古族,1983年7月參加工作,籍貫:河北省圍場縣棋盤山鎮哈里哈鄉三義號村。先後擔任過秘書股、治安股、圍場鎮派出所、預審股外勤民警,1992年6月任圍場鎮派出所副所長,1994年12月任預審股副股長,1995年5月任預審股股長,2001年6月任警務督察大隊大隊長,2002年9月任法制大隊大隊長,2004年7月任刑偵大隊代理教導員,2005年5月任刑偵大隊教導員,2000年4月明確副科級,二級警督警銜。

基本信息

貢獻及榮譽

趙雲清同志在22年的從警生涯中,勤勤懇懇、任勞任怨、忠於職守、無私奉獻,特別是任法制大隊大隊長期間,他牢牢抓住“執法質量”這個生命線,向0.1分要執法質量,在分管局領導的領導下,團結隊內同志,多次組織全局各單位研討全局執法質量工作,進一步健全完善了執法責任制和執法考評監督制度,將執法質量納入了目標化管理,並引入了執法獎懲機制,有效地提升了全局民警嚴格公正文明執法意識,也使全局執法質量在全市法制考評中位次不斷前移。

2003年法制大隊被省公安廳評為全省公安法制系統先進集體。2004年7月因工作需要他被任命為刑偵大隊代理教導員,任職期間他一方面協助局領導、大隊長開展偵查破案工作,另一方面積極主動做好民警們的思想教育工作,特別是在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中,他本人嚴格按照活動要求,在全面加強自身建設的同時,帶領刑偵大隊全體黨員順利完成了各階段工作任務,使刑偵大隊保持了旺盛的鬥志和風清氣正的隊風,成為全局團結戰鬥的先進集體。

22年來,他立足本職、腳踏實地,憑著吃苦耐勞、勤奮敬業的精神在本職崗位上盡心盡力工作,贏得了領導和同志們的一致好評,多年來屢獲殊榮。

在1990年度,他被縣委、縣政府記大功一次;95—98年連續四年被縣委、縣政府評為優秀公務員,95—97年連續三年被縣委、縣政府榮記嘉獎;98年被縣政府榮記三等功一次;2003年3月被縣局評為學雷鋒活動先進個人;2003年5月在“轉變作風年”活動中被縣委縣政府評為先進個人;2004年2月被市公安局評為市級優秀人民警察;2005年6月被縣局評為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先進個人。

生平事跡

2005年7月30日17時06分,圍場縣新撥鄉新水泉村1組發生一起殺人案,主管局長及刑偵大隊偵技人員全部趕赴案發現場,刑偵大隊只留下教導員趙雲清一名男同志在隊內值班。

7月31日(星期天)上午仍在單位值班的趙雲清同志中午回家吃飯時接到哈里哈鄉老家電話,稱其父生病,讓他趕緊回老家。接完電話他又到機關接待了一起報案後,下午2點30分從圍場駕車回到老家,準備將其父親送到縣醫院檢查病情。

3點40分趙雲清同志又接到在新撥鄉新水泉村1組辦案的副局長、刑偵大隊長李國軍電話,稱8月1日省廳要來我局檢查刑偵技術室,由於主管技術的副隊長張樹軍同志也在案發現場,所以讓他速回單位組織技術人員做好迎檢工作。接完電話後趙雲清同志顧不上生病的父親,說好過兩天再回來接他去檢查,於是便駕車返回圍場。

5點30分左右,當車行至龍頭山頭阪路段時,因遇有大雨,路面積水泥濘,車滑向右側路下與路旁大樹相撞,趙雲清同志搶救無效,不幸因公犧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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