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趙相正 1947年生,萊陽市人。中共黨員。
經歷
1968年入伍,1982年參加公安工作,現任萊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副大隊長。他堅持原則,秉公執法,做到了為警清廉。他時刻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忠於職守,在崗位上為民排憂解難。他曾從急馳的車輪下救出1名兒童,將7名因車禍受傷民眾及時送往醫院治療,將4名迷路兒童送回家中。他處處身先士卒,天氣越是惡劣,越是堅守在執勤崗位上。他重視抓隊伍管理,主持制定了《交通民警守則》、《糾正違章八不準》等規章制度,公開了辦事制度,設立了監督電話,受到了廣大民眾的好評。1988年他被評為萊陽市勞動模範。1989年被評為煙臺市優秀共產黨員,同年6月,被選為“煙臺市公安機關為警清廉事跡報告團”成員,在全市巡迴報告。1991年12月,被省政府授予勞動模範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