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峰[陽泉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黨組成員]

趙峰[陽泉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黨組成員]

趙峰,男,漢族,1956年9月出生,山西盂縣人,1972年9月參加工作,1981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普通班畢業。曾任陽泉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政府黨組成員。 2018年2月,陽泉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趙峰被開除黨籍、降低退休待遇。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1972.09--1974.09 盂縣縣委辦公務員;

1974.09--1977.08 太原工學院機械系學生;

1977.08--1984.03 盂縣印刷廠幹事、政府辦幹事;

1984.03--1987.02 盂縣政府辦調研組組長;

1987.02--1990.05 盂縣東梁鄉黨委書記;

1990.05--1995.12 盂縣牛村鎮黨委書記;

1995.12--2001.06 盂縣縣委常委、宣傳部部長;

2001.06--2002.10 盂縣縣委常委、副縣長;

2002.10--2003.04 盂縣縣委副書記、代縣長;

2003.04--2007.04 盂縣縣委副書記、縣長;

2007.04--2011.09 陽泉市郊區區委書記;

2011.09--2011.10 陽泉市政府副市長、郊區區委書記;

2011.10--2012.04 陽泉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郊區區委書記;

2012.04--2016.09 陽泉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

人物事件

2018年2月9日,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和省紀委監委網站訊息,陽泉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趙峰被開除黨籍、降低退休待遇。

經查,趙峰嚴重違反組織紀律,為謀取人事利益,給予他人財物;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向管理和服務對象借款。

趙峰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監委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趙峰開除黨籍處分,按科員確定其退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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