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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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6月入黨。
1973年初,任河南省委常委、省委副秘書長。
1989年8月確診身患癌症,
1990年9月申請獲準退休,
1992年8月28日病逝於鄭州。
任職
1950年3月,任石樓鄉鄉長;
1950年8月,任黃莊區土改工作隊員;
1951年6月,任黃莊區生產助理;
1951年10月,任白河區生產助理;
1952年9月,任合村區生產助理;
1953年3月,任河南嵩縣第一任林業科副科長;
1954年10月,任河南嵩縣林業科科長;
1956年8月,在河南省委黨校學習半年;
1957年,任大章中心鄉黨委書記;
1963年,任原國務院副總理,中央政法小組組長,中央軍委領導成員紀登奎專職秘書;
1964年,在河南項城搞四清運動;
1965年4月,任項城縣委副書記;
1966年4月,任項城縣委第二書記;
1968年2月,任項城縣革命委員會主任,;
1970年1月,調任周口地革委副主任、黨的核心小組副組長、地委書記;
1971年3月,當選為河南省委委員;
1973年,任河南省委常委、省委副秘書長;
1977年10月,免去河南省委常委職務;
1980年5月,下放許昌農場任副場長;
1985年,調任農場管理局調研員。
任職項城
1965年4月,第一批四清結束時,組織上決定把趙俊峰同志留在項城,任縣委副書記兼貧協主席,鞏固四成果。
1966年初,河南省委決定在項城等8個縣在全省搞精兵簡政試點。不劃框框,不作任何規定,從實出發,大膽試驗。趙俊峰同志以毛主席提出的“精簡、統一、效能、節約和反對官僚主義五項目的”的指示為目標,放手發動幹部職工民主討論,從方案制定到人員去留,都充分走民眾路線,使機關精簡了三分之一。把精簡下來的人員,組成農村工作隊,到每個公社搞一個政治、生產工作的示範基點。從而使機關改變了面貌,農村工作有了樣板。
進入鬥批改階段,毛主席發出了最新指示,鬥批改的一切內容都是毛主席提出的,其間中央還推廣了毛主席親自抓的六廠二校的試點經驗。那時項城領導把鬥批改當作毛主席的偉大戰略部署去執行。
由於當時項城局勢比較穩定,在周口地區亂子最少,縣革委比較有權威,所以鬥批改階段,地區領導事事讓項城帶頭,因而農村清隊、落實可教子女政策、精兵簡政、幹部下放勞動、知青下放、教育革命、政治建隊,領導班子革命化等,都先走了一步。
《河南日報》、《人民日報》、《紅旗》雜誌等報刊先後發表過幾十篇項城的訊息和經驗報導,地革委多次在項城召開推廣項城經驗的現場會議,項城的同志多次在省里召開的重大會議上發過言。特別是對項城的精兵簡政和幹部下放勞動,在《紅旗》雜誌上發表,《河南日報》發了社論,《人民日報》發了頭版頭條新聞後,一時轟動全省,出名在外,許多地方千里迢迢派人到項城“參觀學習”,對全省影響很大。
鬥批改階段,趙俊峰同志已當了縣革委主任,儘管他自己主觀上竭力排除各種干擾,千方百計的把鬥批改納入當時中央政策的軌道,但鬥批改本質上都是極左的、錯誤的。無論對文革作何評價,對項城這段工作,趙俊峰同志是負有領導責任的。
農場生活
從1977年10月起,到1980年5月去農場的兩年半時間裡,除了挨批、檢討之外,既沒工作,又無人干擾,趙俊峰同志抓住這個大好時機,閉門讀書,這成了趙俊峰同志一生讀書最多的黃金時代。先後讀了馬、恩、列寧傳,西行漫記;資治通鑑、史記、漢書、三國志、唐書、宋史、明史、清史、中國通史、世界通史、上古史演義、東周列國志、民國演義;唐詩、宋詞、元曲、三言兩拍、莎士比亞以及大仲馬、小仲馬、狄耿斯、雨果、托爾斯泰所寫的外國名著;拿破崙傳、尼克森和基辛格的回憶錄、克格勒、第三帝國的興衰;古文觀止、活頁文選、辭源詞典、;大學教材、科普叢書、十萬個為什麼等等。
兩次處理
1979年9月18日,河南召開全省各級幹部一千二百萬人參加的廣播大會,宣布處理了一批幹部。對趙俊峰同志的處理決定是:把趙俊峰同志定為“積極推行林彪、四人幫極左路線大亂河南的‘急先鋒’”、“撤銷黨內外一切職務,暫停過黨的組織生活,下放基層,繼續檢查交待問題,待問題徹底查清後,再作處理”。
他們踐踏黨章,任意剝奪一個共產黨員的政治權力,這么重大的處理決定,事前既沒有讓趙俊峰同志簽字提意見,開會也沒有讓趙俊峰同志參加,會後也沒有給趙俊峰同志發文通知。實在是為所欲為,用超越黨的法規手段來對待黨員。
1983年1月份7日,省委作出審查結論,決定給趙俊峰同志“留黨查看二年”的重處分。這個決定是檔案發出一年後才給趙俊峰同志的(因為許昌農場寫報告給趙俊峰同志調資,他們才將此文拿了出來,一有此文就可以不給趙俊峰同志調資了)。對黨員實行這么重大的處分,趙俊峰同志所在的農場黨委當時竟一字不知,實屬罕見。他們對幹部毫無實事求是、與人為善、治病救人之意,而是繼續沿用四人幫整人的一套極左手段,殘酷鬥爭、無情打擊。
遺言與後記
遺言
:“病度餘生別無牽掛,心中唯一放心不下的,是我申訴十多年的冤案至今還無結果。生前能否看到公證結論之日,除自己主觀努力外,還有許多客觀因素。堅信冤案必雪,然而時機未卜。所以病中給子女留詩曰:
(卜運算元)
生前留一事,冤案未昭雪。公正結論何日是,政機難卜猜。
相信這一案,歷史必公決。他年落實政策日,務對遺像說。
後記
:
人道自傳多謊言,釋去賣瓜嫌疑難。其傳寫實直書事,經得他人推與翻。
綜觀也有自白味,是在對誣辨其冤。他年身處公正日,傳體自應起新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