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簡介
上海超日太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生產各種型號、規格的單晶矽、多晶矽太陽能組件和太陽能燈具的新能源企業,生產的矽太陽能組件95%以上出口,暢銷歐美。2004年公司被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授予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稱號。2005年公司地面用矽太陽能電池組件獲上海市重點新產品證書;2006年公司通過了TUV認證和IEC61215認證,地面用矽太陽能電池組件獲國家重點新產品證書。
主要產品
單晶矽及多晶矽太陽能電池組件,太陽能材料、太陽能設備、太陽能燈具等太陽能電池產品。
歷史沿革
公司系由超日有限依法整體變更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為倪開祿、倪娜、張正權等26位自然人及張江漢世紀、建都房產、南天體育3家法人單位。公司於2007年10月12日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式辦理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設立時註冊資本為11,50 0萬元,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註冊號:310226000457712。2009年8月26日,公司增資擴股,註冊資本由11,500萬增加到12,350萬元;2009年12日4日,公司以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註冊資本由12, 350萬元增加到19,760萬元。
2011年7月6日,公司已完成相關工商變更登記手續並取得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換髮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公司註冊資本變更為人民幣52,720萬元。
經營情況
業績下滑
2012年12月28日,面對董事長倪開祿捲款外逃傳聞,超日太陽公告稱,董事長倪開祿是因為帶領公司應收賬款催收小組在催討應收賬款,才在國外逗留。並其將在未來一段時間內持續在歐洲、美國等公司主要客戶聚集地開展催收工作,同時,考慮到其在國外不能履行相應職責,進而將總經理職位交與女婿張宇欣擔任。
公司還公告,超日九江、超日洛陽的生產線、衛雪太陽能組件生產線、本部電池片生產線處於暫停生產狀態,本部組件6條生產線中有2條生產線正常生產,業務尚在運行。 一位超日太陽人士表示:“現在公告出來的都只是表面現象,超日太陽很早就已經開始腐爛了。本部早已停工兩個月,非法集資問題更嚴重,曾引發內部職工鬧事。”據其透露,資金鍊的緊繃,已讓超日太陽發不出工資。
除開不得不公告的股權抵押,超日太陽還在私下進行更瘋狂的民間非法集資,其給出的利率最高達15%,堪比高利貸。據上述人士介紹,超日太陽在內部進行民間集資,最低5萬元起步,上不封頂。利率分兩個檔次,5萬元為12%,30萬元及以上均為15%。可以簽訂的集資契約期限分別為1年期、3年期和5年期。
據稱,倪開祿開展民間集資並非以自己名義,他只是作為擔保人出現,集資的實際操作公司,名為上海真銀創業投資有限公司(真銀投資)。真銀投資註冊時間為2007年11月5日,註冊資本5000萬元,註冊地上海市奉賢區南橋鎮楊牌路588號7幢299室,法定代表人為李偉祥。李偉祥為上海市奉賢偉佳建築有限公司總經理,看似毫無關聯,但其住所卻與倪開祿同在奉賢區南橋鎮的楊王村別墅區楊王苑內,為楊王村西胡112號。
不過,上述人士告訴記者,真正操作真銀投資的是張海紅,張海紅與倪開祿關係可不一般。
超日太陽前身繫上海超日太陽能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下稱超日科技),超日科技是由倪開祿等6位自然人,於2003年6月共同出資組建,成立時註冊資本500萬元,其中:倪開祿出資375萬元,占75%;自然人張海紅、倪開壽、沈衛華、宋志華和錢金髮5人分別出資25萬元,各占5%。而在超日科技設立後進行的一系列股權變化中,張海紅均參與其中。2005年7月,超日科技第一次股權轉讓中,張海紅以1元/份出資額,接受江海商業(當時控制人為倪開祿)150萬出資額,其在超日科技出資額升至175萬元。2006年4月,張海紅又以1元/份出資額將其175萬元出資額轉給倪開祿。倪開祿又在2007年6月,以1元/份出資額,將47.6萬元出資額轉讓給張海紅。公司上市後,張海紅握有超日太陽306.5萬股,於2011年11月18日解禁。2011年年報顯示,2011年底,張海紅還持有306.5萬股。超日太陽招股書顯示,張海紅2005年就在擔任超日太陽的財務部副經理,2010年發行時,任公司投資部經理。
立案被查
2013年1月23日,超日太陽發布公告稱,公司於1月22日收到中國證監會上海稽查局《調查通知書》。因公司涉嫌未按規定披露信息,決定對公司立案調查。超日太陽自2012年12月20日起停牌,停牌前報收5.11元。
1月17日,超日太陽發布2012全年業績預告修正公告。公司將在三季報中預計2012年度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由1000萬元至3500萬元修正為虧損9億元至11億元。對於巨虧原因,公司解釋稱,2012年光伏行業尚未走出“寒冬”,產能過剩現象依然嚴重。2012年下半年,銀行開展對公司的收貸,導致公司四季度出貨量遠低於預期。經營狀況的嚴重下滑導致公司2012年度正常經營損失達3.0億至3.5億元。此外,公司對存貨、機器設備和電站資產計提減值準備,合計約6.0億至6.5億元。
債務違約
*ST超日3月4日晚間公告稱,“11超日債”本期利息將無法於原定付息日2014年3月7日按期全額支付,僅能夠按期支付總計人民幣400萬元。至此,“11超日債”正式宣告違約,並成為國內首例違約債券。
公告顯示,*ST超日於2012年3月7日發行的“11超日債”至2014年3月6日將期滿2年,第二期利息原定付息日為2014年3月7日,利息金額總計人民幣8980萬元,每手“11超日債”(面值1000元)應派發利息為人民幣89.80元。該債券的發行規模為10億元,票面利率為8.98%,保薦人、主承銷商、債券受託管理人為中信建投。*ST超日說,鑒於公司目前僅落實付息資金總計400萬元,因此將於付息日就每手“11超日債”派發利息4.00元。也就是說,付息比例僅為4.5%。
至此,“11超日債”正式成為國內首例違約的債券。這同時也宣告“中國式”剛性兌付的最為核心的領域—公募債務的“零違約”被正式打破。稍早之前,“11超日債”債權人已經向深圳市中院提起訴訟,狀告深交所和中信建投證券,不過已經被駁回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