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審計局2010年工作要點

赤水市審計局2010年工作要點,緊緊圍繞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這箇中心,努力完成好“五項任務”,即加大對中央以及地方各級黨委政府巨觀部署政策措施執行情況的審計監督力度。

指導思想和總體要求: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和市委五屆九次全體(擴大)會議精神,堅持“生態立市、旅遊興市、竹業強市”發展戰略,緊緊圍繞“強基礎、調結構、興產業、惠民生、保穩定、固黨建”六大任務,進一步樹立科學審計理念,堅持審計工作方針,履行審計監督職責,突出審計監督重點,更加注重從體制機制和制度層面揭示和反映問題,更加注重增強改進和完善建議的針對性,進一步發揮審計保障國家經濟社會健康運行的“免疫系統”功能,全力維護國家經濟安全,全力推進科學發展,全力推進改善民生,全力推進深化改革開放,全力推進反腐倡廉建設。
工作目標和工作重點:緊緊圍繞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這箇中心,努力完成好“五項任務”,即加大對中央以及地方各級黨委政府巨觀部署政策措施執行情況的審計監督力度,加大對財政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加大對公共專項資金的審計,加大對政府投資項目的審計,加大對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的審計。具體要完成中央擴內需政策措施落實情況審計調查;完成本級財政2009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審計、2個以上鄉鎮(街道)財政決算審計、3個以上部門預算執行情況審計;完成農村危房改造資金、農村合作醫療基金、農業綜合開發資金以及2009年度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項目執行情況審計和審計調查;完成3個以上重大投資項目的決算審計以及市政府交辦的政府投資項目概算(施工預算)、工程結算和竣工決算審計;完成4名以上鄉科級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圍繞以上總體要求和目標,今年主要要抓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以科學審計理念推進審計監督工作
(一)加大對中央及地方各級巨觀政策措施執行情況和市委市政府“八件實事”落實情況的審計和關注力度,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要高度重視和加強對巨觀調控政策實施情況的審計監督,把審計與審計調查、檢查面上情況與審計重點項目、揭示問題與推動完善制度、促進當前發展與實現可持續發展結合起來,確保中央和各級黨委政府的決策部署落實到位。主要要做好中央擴大內需保持經濟平穩較快增長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情況和實施效果的審計和審計調查,加強對政府重大投資項目的審計監督,特別是要加強對新增中央投資項目的關注和審計監督,對市醫院門急診綜合大樓建設、紅色旅遊基礎設施建設、保障性住房建設、農村公路建設、“官長”灌區建設以及2010年“八件實事”等項目予以進一步關注,做好審計服務和審計監督,促進項目儘早建成並發揮效益。
(二)繼續深化財政預算審計,促進深化改革、完善制度。要以規範預算管理、推動財政體制改革、保障財政資金安全運行、提高財政績效水平為目標,繼續加大對2009年度本級財政預算執行、鄉鎮財政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力度,全面把握財政資金分配、管理和使用的總體情況,科學評價財政資金的使用績效,從巨觀和全局的角度分析和反映審計發現的問題,提出有針對性的建議,進一步提升預算執行審計的層次和水平,切實提高財政審計的巨觀性、時效性和建設性,促進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財政財務管理的規範性。
(三)強化對民生資金的審計監督,推進和諧社會建設。要牢固樹立“民本審計觀”,把改善民生、發展社會事業作為擴大內需、調整經濟結構的重點,以維護民眾利益作為審計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歸宿,通過對涉及人民民眾切身利益的“三農”、教育、衛生、社會保障等重點民生項目和資金的審計監督,進一步關注改善民生情況,揭示和反映落實國家政策不到位、政策目標未實現以及嚴重影響和損害民眾利益的問題;進一步關注資金分配分散、使用效益不高等問題,促進公共資源配置更多地向民生領域傾斜,切實維護人民民眾的利益。要嚴肅查處損害民眾利益的行為,促進加強資金和項目管理。
(四)加大對重大投資建設項目的審計監督力度,促進投資效益的提高。要堅持“突出重點、量力而行、明確責任、防範風險”的原則,在法定職權內開展獨立監督工作。抓住重點項目、重要環節、關鍵時點和重點內容,分階段、有重點地對政府投資重大項目的概(預)算、竣工決算進行審計監督,及時發現和糾正重大損失浪費、弄虛作假、高估冒算等行為,規範建設項目管理秩序,確保國家建設資金安全、合理、有效使用,提高投資效益,促進廉政建設。
(五)深化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促進領導幹部守法守紀守規盡責。要以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為主線,以財政財務收支及有關經濟活動的真實合法效益為基礎,以守法守紀守規盡責為目標,有重點、有質量地開展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要重點關注領導幹部任職期間貫徹執行經濟法律法規政策,重大經濟決策制定和執行的合法合規及科學有效性,經濟活動的真實合法效益情況,管理制度制定和執行,對下屬單位監管的情況,個人遵守有關廉政建設規定情況等。要按照《貴州省領導幹部經濟責任評價暫行辦法》、《貴州省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暫行辦法》的要求,對違法違紀違規及失責問題予以揭示和反映,做出實事求是的評價,並進一步加強與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的協作配合,建立健全計畫、評價、結果運用、問責和整改等制度,提高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水平,促進經濟責任審計在黨風廉政建設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二、以效能審計理念深化審計管理體系建設
一是要著力解決審計資源調配和整合。在項目計畫的整合方面,要搞好年度項目計畫與長期發展規劃之間的協調銜接,建立動態項目庫,編制滾動項目計畫。在審計內容的整合方面,要圍繞構建綜合審計模式,探索從審計財政財務收支入手,以責任履行和責任追究為重點,將合規審計與績效審計融為一體,從政策執行、資金使用、資源利用和行政效能等諸多方面綜合考慮其效益、效率和效果,以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對審計的多方面需求。在審計方式的整合方面,要根據項目特點,科學選擇審計、審計調查和跟蹤審計等方式,積極探索和推廣多專業融合、多視角分析、多方式結合的管理模式。
二是要努力處理好審計任務、審計力量和審計風險之間的關係。隨著政府和公眾對審計工作的要求越來越高,更要堅持“突出重點、量力而行、明確責任、防範風險”的原則,保持清醒頭腦,增強責任感,不斷提高審計人員的專業勝任能力,堅持在法定職權內開展工作,既要做到不缺位、不錯位、不越位,又要避免“眉毛鬍子一把抓”,把審計監督與服務做得更有實效。
三是要積極營造良好的審計工作條件。要加大資金投入,更新審計裝備,改善計算機軟硬體環境,全面提高審計人員運用AO審計實施系統的能力和水平,促進提高審計效率和辦公自動化水平。
三、以務實審計理念強化審計幹部隊伍建設
要進一步認清形勢,明確任務,切實加強自身建設,強化教育,提高素質,嚴格管理,嚴明紀律,規範行為,朝著努力造就一支政治過硬、業務熟練、執法公正、清正廉潔的審計隊伍目標下功夫。
一是要深入開展“執行力建設年”活動,不斷提高領導班子的執行能力。通過繼續深入開展對業務工作、基層黨建、黨風廉政建設等三項工作年初承諾、年底述職活動,進一步增強領導班子成員講政治、顧大局、謀發展、抓服務的自覺性和緊迫感,全面提高科學判斷形勢、處理突發事件、知人善任和創新能力,提高執行決定決議、完成工作任務的能力。
二是要深入開展服務型黨組織創建活動,不斷強化黨員隊伍的帶頭能力。要引導全體黨員牢固樹立宗旨意識,始終保持黨員先進性,發揮好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和黨支部的戰鬥堡壘作用,影響和帶動全局幹部職工更加堅定理想信念,不斷提高審計隊伍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素質。
三是要大力開展“五型”機關創建活動,不斷增強審計機關的服務能力。在深入開展“五型”機關創建活動中,要把求真務實、開拓創新精神融入常態工作和常態管理,使審計監督服務更加主動地融入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更加主動地圍繞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更加主動地貼近民眾。要進一步增強業務培訓的針對性和實用性,積極培養“一專多能”的複合型人才。要積極探索建立以職位為基礎、以職責為中心、以業務能力為標準、以服務大局的實績為導向的考核評價體系,推進審計機關服務能力的提高。
四、以依法審計理念規範審計監督行為
依法行使審計權力,依法規範審計行為,是審計工作質量的重要保證。要把依法審計切實貫徹到審計工作的全過程,貫徹到每個審計人員的行動上,進一步規範審計行為,細化工作流程,統一工作標準和程式,做到辦事有依據、按程式、講證據、可檢查、有獎懲。要從制度建設入手,依照審計工作流程,從實際出發,努力探索建立更加具體、更加符合實際的制度規範。要從嚴格執行制度著眼,強化監督約束,全面推行審計項目審理制度,建立健全審計項目目標責任制和重大審計質量問題責任追究制,把審計質量檢查工作逐步制度化和經常化。要切實做到依法審計、文明審計,注意加強與被審計單位和有關部門的溝通,認真聽取各方面意見,深入分析研究,確保審計結果的真實可靠、實事求是和客觀公正,經得起歷史和人民的檢驗。
五、以廉潔從審理念促進黨風廉政建設
要進一步增強憂患意識,增強拒腐防變能力,發揮好審計保障經濟社會運行的“免疫系統”功能。一是要進一步築牢思想防線,堅持思想教育在先,認真學習胡錦濤總書記在中紀委十七屆五次全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切實加強理想教育和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權力觀和利益觀,增強拒腐防變的能力,杜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問題發生。二是要進一步加強反腐倡廉制度建設,繼續抓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嚴格約束和規範幹部行為,抓住審計工作的關鍵部位和薄弱環節,健全完善審計權力運行監督、“八不準”審計紀律執行情況監督、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等制度,堅持廉潔從審,促進審計機關領導幹部和審計人員自覺規範行為,促進審計隊伍廉政建設。三是要進一步推行政務公開和黨務公開,及時接受社會對審計工作的監督,不斷提高審計機關黨員幹部的廉潔從審意識,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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