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將《赤水市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發展規劃(2008—2010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三日
赤水市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發展規劃(2008—2010年)
貴州省人民政府關於發展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的實施意見》(黔府發〔2006〕46號)、《遵義市人民政府關於發展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的意見》(遵府發〔2008〕8號)等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規劃背景
社區衛生服務是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實現人人享有初級衛生保健目標的基礎環節。發展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是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城市社區建設、促進社會公平、維護社會穩定、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是完善城市公共衛生體系、提高全社會疾病預防控制水平、滿足人民民眾健康需求、解決民眾看病難、看病貴問題的重要舉措。大力發展社區衛生服務,構建以社區衛生服務為基礎、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與醫院和預防保健機構分工合理、協作密切的新型城市衛生服務體系,對於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最佳化城市衛生服務結構,方便民眾就醫,減輕民眾醫療費用負擔,建立和諧醫患關係等,都具有重要意義。隨著我市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城區面積不斷擴大,城市人口總量不斷增加,城市居民對醫療衛生服務需求將會不斷提高。
為適應城市人口增加、人口老齡化、農村部分勞動力向城市轉移及疾病譜的改變等新情況,在城市衛生工作中,必須合理調整和配置衛生資源,改變醫療服務模式,發展社區衛生服務,著力解決一般常見病、多發病、診斷明確的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診治,開展預防保健,實行健康促進,提供質優價廉的醫療衛生服務,緩解看病難、看病貴問題,保證廣大居民公平地享受基本醫療衛生服務。
二、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為人民健康服務的宗旨,以實現人人享有初級保健為目標,以構建新型城市衛生服務體系為內容,以調整城市衛生資源為手段,以提升城市社區衛生服務能力為重點,以體制機制創新為動力,努力緩解民眾看病難、看病貴等問題,為城市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經濟的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
(二)基本原則
l、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以社區居民醫療衛生保健需求為導向,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為根本目的,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按照方便、快捷、經濟、有效的要求,確保社區居民享受優質高效的社區衛生服務。
2、堅持社區衛生服務公益性質原則。注重衛生服務的公平、效率。社區衛生服務以政府投入為主,基本醫療服務以市場競爭調節為主。
3、堅持政府主導、部門支持、社會參與的原則。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多渠道發展社區衛生服務。設定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要以社區居民的健康需求為導向,以區域衛生規劃為指導,充分利用現有衛生資源,統籌規劃,同時鼓勵社會力量參與發展社區衛生服務,逐步建成滿足城市居民公共衛生服務要求的社區衛生服務體系。
4、堅持社區衛生與社區建設相結合的原則。把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發展作為社區建設的重要內容,納入城市社區建設。社區衛生服務設施作為公共設施,應當與居民小區建設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投入使用。到2010年,全部解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業務用房。
5、堅持可持續發展原則。整體規劃,分步實施,在實施過程中,不斷修正、補充和完善規劃。
三、規劃目標
(一)總體目標
到2010年,在城區基本建成布局合理、數量適宜、功能完善、質量效益高、與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能滿足城市居民基本衛生需求的社區衛生服務體系。
城區規劃設定3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6所社區衛生服務站。原則上按居民步行15分鐘左右有一所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所在地的社區原則上不再設定社區衛生服務站。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社區衛生服務站逐步實行“一體化”管理。
(二)階段目標
2008—2009年,調整城區現有醫療衛生資源布局,實施區域衛生規劃,促進市直醫療機構和街道辦事處一級醫療衛生機構進入社區,合理布局網路。對現有衛生資源不足的,完善人才建設與發展機制,積極爭取上級項目資金支持,輔以新(改、擴)建,完善基礎設施。進一步加強和規範現有的太平社區衛生服務站、紅嶺社區衛生服務站建設,形成適應社區居民基本衛生需求的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就診的社區居民占本社區門診總數的30%以上。
2009年,加強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設,力爭1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達到示範要求。社區衛生服務站設定總體要達到規劃目標的70%以上,3個以上的社區衛生服務站達到規範化建設標準,社區服務人口覆蓋率達60%以上。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服務能力進一步完善,殘疾人、精神病人、惡性腫瘤病人、65歲以上老人建檔率達80%以上;社區人群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管理率達50%以上;全社區人群建檔率達20%以上。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基本具備健康教育、預防、保健、康復、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基本醫療的功能,並逐步拓展符合社區特點的衛生服務項目。
2010年,力爭3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均達到建設標準,社區衛生服務站建設至少4個達標,基本建成適應城市居民需求的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形成基本醫療首診在社區、疑難重症“雙向”轉診機制。建立社區衛生信息網路,完善社區衛生信息管理。社區衛生服務人口覆蓋率達到70%以上。全面實現規劃目標,根據城市的發展變化情況,對部分廠礦醫院及城市發展已進入城區的村衛生室進行合理的資源調整、轉型、改造,建立衛生服務站,形成全市布局合理、網路健全、功能完善、管理規範、服務優良、滿足城市居民基本醫療保健需求的社區衛生服務體系。以社區居委會為單位,家庭及個人健康檔案建檔率和管理率達95%以上;社區人群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管理率達100%;居民基本健康知識知曉率達95%以上;居民健康行為形成率達95%以上;居民對社區衛生服務滿意率達85%以上。
四、機構設定標準和性質
(一)標準
1、原則按衛生部《關於印發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基本標準的通知》(衛醫發〔2006〕240號),實施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標準化建設。
2、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業務用房一般在1000m2以上,健康教育室不得少於25 m2,預防接種室不得少於40 m2。社區衛生服務站業務用房一般在150 m2以上。
3、在崗醫技人員必須具有法定執業資格,原則上按每2000—3000服務人口分別配備1—2名全科醫師和社區護士的標準,配備醫護人員。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至少有6名臨床類別、中醫類別的執業醫師(其中1—2名為經過省級轉崗培訓的全科醫師)、9名註冊護士;至少有一名公共衛生醫師。社區衛生服務站至少有2名臨床類別、中醫類別的執業醫師和2名註冊護士。
4、按《貴州省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站評審驗收細則(試行)》評審驗收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不達80分不予掛牌開業。
(二)性質
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屬於公益性的醫療衛生事業單位,不以營利為目的,不向醫院模式發展。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由政府舉辦,為獨立的法人機構,實行獨立財務核算,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原則實施管理,定編定崗、公開招(考)聘、績效掛鈎,建立健全評聘考核制度。社區衛生服務站實行靈活管理,逐步向社區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方向轉變。
五、具體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社區衛生服務是社區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城鎮衛生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市人民政府成立由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協調解決社區衛生服務建設發展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同時把社區衛生服務列入政府工作目標,納入社區建設和經濟發展的總體規劃。
(二)明確部門職責。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能,認真調查研究,制定配套措施,通力協作,共同推進社區衛生工作的發展。建立政府主要領導牽頭,分管領導具體抓,相關部門參加的社區衛生服務工作檢查、督導、評估制度,明確各部門職責,落實責任追究制度,推動社區衛生服務工作發展。充分發揮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的作用,將協助社區衛生人員入戶服務、開展健康教育等工作作為社區居委會的重要工作職責納入年度考核目標。
(三)加大經費投入。改革財政補助方式,推行政府購買服務。財政對衛生的投入轉向發展社區衛生服務,重點解決社區衛生機構的基本設施建設、基本人員配備。政府投資開辦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業務用房、基本設備、工作經費、人員工資、津貼等由政府安排,納入財政預算。建立社區公共衛生服務專項經費補助制度,市財政負責落實人均2元的社區衛生服務專項經費,並逐年增加。
(四)加快社區衛生服務人員隊伍建設。按照每萬名居民配備3名全科醫師、1名公共衛生醫師、4名社區護士的要求,全市將培訓全科醫師30人、社區護士40人、社區公衛醫師及管理人員10人。重點培訓在職人員,加強全科醫學理論知識和技能的學習培訓;加強社區衛生服務管理人員培訓,解決全科醫師、社區護士及社區衛生服務管理人員嚴重不足的問題。
(五)發揮社區衛生服務在醫療保障中的作用。不斷擴大醫療保險的覆蓋範圍,加強城鎮職工、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管理,將符合條件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納入城鎮職工、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範圍。2009年,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納入醫療保險定點範圍,達到建設標準的社區衛生服務站納入醫療保險定點範圍;到2010年,全部納入醫療保險定點範圍;2010年,建立完善的城市醫療保健體系,納入社區衛生服務。完善醫療費用結算辦法,利用社區衛生服務資源,發揮社區衛生服務在常見病、多發病診治和慢性病管理方面的優勢,引導參保人員合理就醫,將符合規定的醫療服務項目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
六、強化監督管理
(一)按照“分級管理,屬地為主”的原則,各街道辦事處負責轄區內社區衛生機構建設和發展,市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全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日常監督管理,定期組織社區居民評價社區衛生服務,對違反法律法規的,依法進行查處。
(二)加強監督,嚴格執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準入制度。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依法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後,方可開展社區衛生服務活動。衛生行政部門要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依法查處非法從事社區衛生服務活動的行為。有關部門要加強藥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確保藥品、醫療器械安全,嚴格財務管理,加強財政、審計監督。
(三)加強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標準化、規範化、科學化管理,建立健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基本標準、基本服務規範和管理辦法,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建立綜合評估指標體系,定期開展對社區衛生服務的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