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執行區人民政府工作部署並組織有關實施工作。(二)負責區人民政府和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的文電處理工作,草擬、審核、校核、印發以區人民政府及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檔案;負責組織安排區人民政府大型會議和電視電話會議的會務事務、重大活動及區人民政府領導參加重要活動。
(三)起草《政府工作報告》,組織開展調查研究,收集、編輯、報送省政府、市政府、區政府參閱的信息資料,為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提供決策參考。
(四)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及政協委員提案。
(五)檢查、督促區人民政府各項決議、決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區人民政府領導重要批示的貫徹執行情況。
(六)管理區機關事務局,做好行政事務工作,為區人民政府領導服務;做好區四套班子領導的經費預算、財務管理工作。
(七)協助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處理需由區人民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負責區人民政府應急管理工作。
(八)負責區政府打擊走私綜合治理工作。
(九)協調處理區有關涉僑及落實僑務政策事項,協調處理區法制、金融相關工作。
(十)辦理區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科室
(一)秘書室負責區人民政府和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的文電處理工作,上級檔案、電報的簽收、拆封、呈閱和轉辦;負責區人民政府主要領導批閱檔案(信件)的登記、送閱、清退、備查;負責管理區人民政府和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的檔案和電子公文收發工作;草擬、審核、校核、印發、歸檔和管理以區人民政府及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檔案;負責區人民政府大型會議、電視電話會議的會務組織和有關會議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區人民政府領導內外事務活動安排和有關文電辦理;負責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工作計畫、總結、匯報、年度考核;負責政府辦公室印鑑保管及用印;負責管理文書材料的收集、整理、歸檔、移交;負責“三密”檔案的清理、收退工作;負責區人民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綜合室
負責起草《政府工作報告》,起草和審核區政府領導講話稿;負責撰寫區政府領導召開的相關工作會議紀要;負責記好區政府大事記;負責起草區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綜合材料;負責區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督辦室
負責《政府工作報告》部署的各項工作督促檢查;負責區政府重大決策、重要部署的跟蹤落實;負責區政府常務會議、工作會議的各項決議、決定及區領導重要批示的督辦,及時反映執行情況並提出建議;負責指導協調全區政務公開工作;負責督辦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議案、提案;收集、整理和報送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區政府領導參閱的信息資料;負責區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調研室
負責圍繞區政府中心工作及經濟社會發展中重大問題開展調研,為政府決策提供參考;負責區政府領導調研工作的協調服務;負責各單位報送信息處理工作;指導政府系統信息工作;負責市政府研究室交辦的有關工作以及區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一)區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
內設機構,副科級,掛赤坎區人民政府應急指揮中心牌子。主要職責:承擔區政府總值班室工作,及時掌握和報告相
關重大情況和動態,辦理向市政府上報和區委、區政府報送的緊急重要事項。辦理區政府、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有關應急工作的決定事項,督促落實區政府領導有關批示、指示,承辦區政府應急管理的專題會議、活動和文電等工作。協調、組織有關方面研究提出區應急管理的地方規範檔案和規劃建議。協助區政府領導處置特別重大和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協調指揮特別重大和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相關工作。承辦區政府、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交辦的其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