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展鋒

賴展鋒

賴展鋒,男,曾任廣東省韶關市翁源縣政協黨組副書記、副主席。 2017年3月,韶關市檢察機關決定:對翁源縣政協副主席、新豐縣原副縣長賴展鋒以涉嫌玩忽職守罪立案偵查。 2018年12月24日,廣東省韶關市中級人民法院和樂昌市、仁化縣人民法院分別作出一審判決,對新豐縣練溪托養中心虐待被托養人員案涉案的20名被告人追究刑事責任,依法以玩忽職守罪、受賄罪對賴展鋒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八年。

人物履歷

1986.01--1986.07 在韶關市公安幹部學校;

1986.07--1989.01 在翁源縣公安局翁城派出所工作;

1989.01--1990.06 任翁源縣公安局翁城派出所副所長;

1990.06--1992.12 任翁源縣公安局新江派出所所長;

1992.12--1995.09 任翁源縣新江鎮黨委副書記、派出所所長;

1995.09--1998.09 任翁源縣廟墩鎮黨委書記(其間:1995年8月至1998年10月,在廣東省委黨校函授大專班學習);

1998.09--2001.12 任翁源縣政法委副書記;

2001.12--2005.01 任翁源縣政法委副書記兼綜治辦主任;

2005.01--2009.10 任翁源縣公安局黨委副書記、政治委員;

2009.10--2011.11 任新豐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長、黨委書記;

2011.11--2012.06 任新豐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縣政府黨組成員,公安局長、黨委書記;

2012.06--2016.08 任新豐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縣政府黨組成員,公安局長、督察長、黨委書記;

2016.08--2016.10 任翁源縣政協黨組副書記;

2016.10至2017.03任翁源縣政協黨組副書記、翁源縣政協副主席。

工作分工

協助主席工作,分管港澳台僑委員會和機關工作;負責聯繫珠三角委員工作,聯繫新江鎮、鐵龍林場。

任免信息

2016年10月19日下午,翁源縣政協九屆一次會議舉行選舉大會,賴展鋒同志當選為政協翁源縣第九屆委員會副主席。

人物事件

2017年3月,韶關市檢察機關決定:對翁源縣政協副主席、新豐縣原副縣長賴展鋒以涉嫌玩忽職守罪立案偵查。

2018年12月24日,廣東省韶關市中級人民法院和樂昌市、仁化縣人民法院分別作出一審判決,對新豐縣練溪托養中心虐待被托養人員案涉案的20名被告人追究刑事責任,依法以玩忽職守罪、受賄罪對賴展鋒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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